第29节
师父虽然没有留下刚才她瞎编的那些遗言,但也真的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卢兆见她神情真挚,眼中满是对他的关切,这才放下心来:“那就好,我真怕……他到死还在怪我。”
不会的,师父……师父毕竟是你亲爹啊,父子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到死都放不下。
白芙心里想着,又想起自己来找师兄主要是为了将师父的药箱给她,便赶忙将药箱从自己身上摘了下来。
卢兆见她把药箱塞到了自己怀里,有些不解,就见她低头又写起了字:师父的屋子之前着了一次火,医书什么的全都烧没了,也没能留下什么遗物。这是他生前最宝贝的药箱,师兄你留着当个念想吧。
“着火?”
卢兆又是一惊。
恩。
白芙点头。
点完头又怕他误会是自己不小心烧的,赶忙写道:不是我,是师父生前发生的事。我也不知道火是怎么燃起来的,发现的时候医书已经都被烧掉了,师父也差点出事,好在后来人没事,只是医书没了……
当然,如果白芙愿意,她现在可以全部都默写下来。
但是卢家的医术向来是传男不传女,白芙又不是卢剑南的亲生女儿,自然更不能传给她。
奈何白芙天资聪颖,自幼耳濡目染,即便卢剑南什么都不教,她也自己学会了一些,三岁便可粗略的辨认药材,五岁已经可以跟着卢剑南上山采药,对于药草的分辨比卢兆还强。
卢剑南对她喜爱有加,又见她着实聪慧,实在不忍浪费了这么一个学医的好料子。
思来想去便决定教她一些浅显的医术,但是不教她识字,并叮嘱她不可将这些医术外传,免得坏了卢家的规矩。
白芙喜欢学医,更喜欢跟师父一起学医,自然点头答应了,从此以后每日跟在师父和师兄身边,上蹿下跳的摆弄各种药材,弄坏过他们的不少药,也帮着一起弄出过很多不错的药。
师父和师兄都很喜欢她,对她百般宠爱,所以她从不觉得学医是件多苦的事。
但是后来师兄出山求学了,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师父可能是闲来无事,竟把以前不让她学的那些医书上的内容也都教给了她,甚至还问过她想不想识字。
白芙不喜欢读书写字,师父也就没再提起这茬儿,却要求她必须把这些医书全都背下来。
白芙一听头都大了,自然不愿意。
师父对于这件事却十分坚持,定要她认真背熟才行。
可是这样背书太麻烦了,白芙就想那索性也学一学识字吧。
原本想教她识字的师父却又不知为何不教她了,只让她干巴巴的背,他读一句,她背一句。
白芙以为师父是担心她学会了写字,将来把这些东西外传,便没再要求,就这么生生的靠着死记硬背把所有医书背了下来。
背完后师父还不让她告诉师兄,说怕师兄知道了不高兴,毕竟当初说好了,这些东西是只教给师兄的。
白芙觉得师兄不会那么小气,但是师父一再叮嘱,甚至自尽前的那些日子还在说起这个,白芙此刻自然也就不愿违背师父的意思,将此事告诉师兄,就更不会提出默写医书的事了。
何况在她看来,那些东西师兄早就学过了,她即便默写一遍也没什么用。
第31章 一念忽起
卢兆看了她写在纸上的内容, 沉默半晌后将药箱推了回去。
“还是你收着吧, 我现在读书带着它不方便,书院里的同窗若是不小心给我碰坏了, 我还得心疼。”
说完让她先去洗漱收拾一番, 待会儿带她一起出去吃饭。
白芙想了想, 觉得也有道理,便又把药箱拿了回来, 想着自己先背着, 等来日师兄学成了, 再把药箱给他就是了,于是点点头放下笔, 去了隔壁厢房。
进去后发现里面早已布置好, 显然是师兄一早就吩咐下人收拾出来的, 心情更加愉悦了。
她换了衣裳, 重新梳妆,恢复了女子的打扮, 这才欢喜雀跃的走出房间。
而就在她刚刚离开书房之后, 卢兆一把将她最后写的那张纸揉成一团,狠狠扔到了地上,神情阴鸷的低声说了一句:“烧了就烧了,你以为我稀罕学这些东西吗!”
院中的小厮见厢房的门再次打开,里面出来的却是个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小姑娘, 不禁吓了一跳, 半晌才回过神来。
难怪刚刚看着就觉得这位公子身材未免有些矮小, 长的还秀秀气气的像个女孩子……
原来竟真的是个女孩子!
那想来她应该就是少爷提过的那位师妹了吧?
卢兆听到院中的动静,知道白芙已经收拾好,掩去脸上阴沉的神情,目光温和的走了出去。
三年不见,十六岁的白芙却依然跟十三岁时没什么两样,除了个子长高了些,眉眼稍稍长开了些,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或许是常年隐居山林的缘故,她看上去依旧那么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衣裙站在那里,像是一朵开在山间的小花,俏丽而明媚,即便说她现在仍旧十三岁,怕是也有人信。
卢兆打量了她几眼,看到她身上穿的那套看似普通,但实际上价值不菲的衣裳,神色莫名的勾了勾唇角。
这样的衣裳,可不是他爹或是曾经的白芙买的起的。
“阿芙可不能就这样出门。”
他笑着走了过去,让小厮将一顶帷帽拿了过来,戴在她头上。
忽然被纱幔遮住了脸,白芙有些不习惯,将眼前的纱幔掀起,不解的抬头看向卢兆。
师兄,给我戴这个东西做什么啊?
卢兆将她的手拨开,让纱幔再次垂了下去,替她掩好,温声道:“阿芙如今已经是大姑娘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抛头露面了,不然要惹人非议的。”
白芙哭笑不得。
她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惹哪门子的非议啊,师兄这是读书读久了,被那些礼仪教条弄傻了吧?
她想摘下来,卢兆却不同意:“听话,不然就不带你出门了。”
白芙鼓了鼓腮帮子,只得将手放了下来,老老实实的戴了帷帽出门。
时近晌午,街上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个时候大家都去吃饭了。
卢兆带白芙来到了临泽最好的一家酒楼,上了二楼的雅间,问她想吃些什么。
白芙将帷帽摘下,用随身的册子和炭笔刷刷刷的写了几个菜名,递了过去。
卢兆接过看了一眼,眉头微挑,没说什么交给候在一旁的小二:“照着上。”
小二应声是,记下来吆喝着下楼去了。
不多时,饭菜上齐,白芙大快朵颐,吃着吃着却闷哼一声,捂着嘴停了下来。
“怎么了?”
卢兆放下筷子关切的问道。
白芙皱着眉头张开嘴,从牙根儿拔下一根鱼刺。
她刚刚吃了一筷子鱼,结果……
卢兆失笑,摇着头道:“你以前最会吃鱼的,怎么现在越活越小,反倒被刺扎着了?”
白芙看着那根鱼刺,缓缓的放下,低着头闷不吭声。
因为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吃鱼的时候蒋巅都会把鱼刺帮她剔掉。
即便是他后来不在的那段日子,也叮嘱了绿柳给她剔刺,所以她已经很久没有自己剔过鱼刺了。
离开蒋巅之后,她在寻找“临泽”的路上也吃了一回鱼,结果被刺扎到,气的后来再也没吃了。
今天跟师兄一起出来,身边有人陪伴,她下意识的又点了自己喜欢吃的鱼,却忘了对面坐的是师兄,而不是蒋巅。
想到这儿她心头一阵烦闷,一顿饭下来再也没去碰过那条醋鱼。
她没有注意到,在她捂着嘴被刺扎到的那一刻,对面茶楼二层的窗户发出轻微的响声,一只手紧紧地抠住了窗边。
倒是卢兆隐约觉得对面有视线看过来,皱着眉起身关上了窗。
…………………………
吃完饭,白芙就在街上闲逛,卢兆跟在她身后,她看上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除了不让她摘帷帽,其他什么都依着她。
临泽虽然也算繁华,但跟三塔镇相差无几,在货物的品类上甚至还不如三塔镇。
三塔镇因为靠近边境,总有一些商贾带着异国他乡的东西来这里抛售,所以时不时就能找到一些新鲜玩意儿,而临泽则没有这些东西。
白芙逛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跟卢兆一起回了之前那处院子。
接下来的两日也都没什么区别,每日不是逛街就是吃饭,而吃饭则没有一顿是在家里吃的,无一例外都是去外面的酒楼。
次数一多,白芙难免就觉得有些奇怪,拿着纸笔问卢兆:师兄,咱们为什么总去外面吃啊?自己在家做不好吗?
卢兆笑了笑:“我这次出门只带了一个小厮,他虽也会做些吃食,但都是些粗茶淡饭,你吃不惯的。”
粗茶淡饭也可以啊,无所谓的,我吃什么都行。
她继续写道。
卢兆腹诽,看你这几日点菜的架势,可不像吃什么都行,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能再吃得惯那些下人的吃食?笑话。
他却不知,为了早日找到临泽,白芙一路上都不曾好好吃过几顿饭,有时甚至饥一顿饱一顿,只为了能在下一座城镇关门前进城,不用露宿街头。
“你好不容易才找到我,我怎么能让你吃那些东西。你放心,师兄身上有银子,你想吃什么尽管吃。”
卢兆笑着说道。
可我真的是想在家里吃不想出去了啊……
白芙心道。
不如晚上我来做吧!
她兴冲冲的在纸上写了一句。
卢兆蹙眉:“你还学会了做饭?”
会啊会啊!师父生病的那段日子都是我做饭的,虽然一开始做的不好,但是后来就做的很好吃了!
这段话太长,白芙懒得写,就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做饭。
卢兆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却还是摇头:“太麻烦了,我可不想累着你,再说了,我这儿厨房里什么都没有,你拿什么做啊?”
什么都没有?那你平常自己也不在家吃饭的吗?都去外面吃吗?
想到这儿白芙才忽然惊觉,卢兆刚刚说过的话里,提到他这次“出门”只带了一个小厮。
也就是说,他平常并不住在这里,只是为了等她和师父才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