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12节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似伊 5523 2024-07-01 09:30

  “好咧!”

  绵绵一挥手,沈美云要的那些东西,便迅速的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

  沈美云眼睛一亮,给绵绵把酸奶扎上吸管递给她后,自己则是打开了冰可乐,不得不说。

  冰可乐的味道就是好啊。

  入口的那一瞬间,一股气泡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只觉得整个人的暑气都消失了一样。

  人也活过来了。

  在配着小鲜香可口的小笼包,在啃两个鸭脖子,呜呜呜。

  简直是神仙。

  绵绵吃的停不下来,“要是每天能这样吃就好了。”

  “那不行,容易暴露,然后就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了,那样的话绵绵就在也见不到妈妈了。”

  带着几分恐吓。

  吓的绵绵瞬间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可不行,绵绵不能和妈妈分开。”

  “那绵绵不吃了。”

  沈美云摸了摸她头,“但是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妈妈来收尾。”

  “不能让外人发现了。”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只和妈妈一起吃。”

  “这才对。”

  祭了五脏庙,沈美云便收拾了战场,领着绵绵直奔下一站,黑市。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