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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穿越之盛世红妆 木牧诺 7515 2024-06-30 14:37

  [穿越之盛世红妆 / 木牧诺 著 ]

  书籍介绍:

  一场穿越,她沦为屠戮王朝帝都天城里的唯一一个乞丐,她的师父是屠戮王朝鼎鼎大名的“一字齐肩王”潇然,还有那个薄唇狭目美得倾国倾城的少年竟也是屠戮国的长公子,而她竟阴差阳错的沦为了史上第一位女太傅,一抹红妆定江山,倒霉女的爆笑穿越历程,混合着权利,爱情,亲情的斗争.....看江山如此多娇,英雄甘为美人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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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混在皇宫当太傅 第一章天城

  本章字数:3367

  屠戮国的国都天城,繁花似锦,车水马龙,唯一碍眼的就是坐在低矮的屋檐下,衣着破烂,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的小乞丐了,小乞丐蓬乱的头发盖住了半张脸,十分瘦弱的摸样,大概是营养不良吧,本来就是个乞丐却无心乞讨,懒的要命,成了这里唯一的叫花子,但不许笑,因为那个倒霉的乞丐就是我!!

  我叫安夕沐,挺现代化的一个名字吧,对了,其实我就是21世纪的新新人类,出身在教师家庭,有爱我的爸爸妈妈,还有一个有点坏却不算太坏的哥哥,眼看就要读高中了,问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连历史都没有记载的鬼地方做乞丐?那还得从三个月前的某一天讲起

  本小姐辛辛苦苦积攒了十五年的零花钱被我那无良老哥安朗拿去换了一辆新的宝马,两个轮子的,还告诉我:“沐沐,这脚踏车可不一般哦,坐上它,如果有那个机缘还可以回到自己前世所在的年代呢。”

  “的却不一般,一辆破脚踏车你要了我三十万块?!!”看着眼前那两破破烂烂的宝马,我摧胸顿足,外加仰天长叹,这个猪头,又被人骗了!

  开学的第一天,我便在老哥的怂恿下骑上了那辆破烂的宝马,临出发前还不放心的回过头来问:“老哥,你这车结实么,会不会骑到半路就散架了?”

  老哥白了我一眼,伸手拍了拍后座,豪气干云的说:“安拉,就算散架了也摔不死人的。”

  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他这么一拍,整个车身都跟着在抖动。

  “你还不走?第一天上学,你不想迟到吧?”老哥见我还在忧郁,看了看时间故意催促我。

  也许,这车也没看上去那么糟呢?抱着一丝侥幸,本姑娘终于骑上了那辆看上去看要散架的脚踏车,呵,还真别说,这车看着挺旧,骑起来来听轻便的。咦不对,怎么越踩越空了?

  老哥在我身后大喊:“停下。沐沐,快停下”

  我还没反应过来,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连带着那两脚踏车已经离开了地面,成悬空状,而且越升越高,越骑越快,我隐约看到地面有交警在对我挥着旗帜拿着喇叭大喊着什么,群众全都聚集起来仰望着天空。叽叽喳喳讨论着,我吓坏了,想从脚踏车上翻身下来,可奈何一道金光闪过,仿佛时空被撕裂了似的,我来不及大叫就坠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呃,就这样,当我再度醒来时,就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破烂衣服躺在这天城的大街上了。也许就如同我最爱看的穿越小说一样,不过穿就穿了吧,可这一穿就穿到了历史之外,屠戮王朝?什么鬼年代啊,不过看他们的服饰穿着倒是跟汉朝很是相近,不过我问他们知不知道汉朝,所有人都把我当白痴看。

  不知道年代偶也认了,偶不跟偶家作者计较了,可偶家作者忒狠心了,不让我穿到某个王侯将相家里还将偶贬为了乞丐,而且是全天城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么个繁华的地方,除了偶,其他人都衣作光鲜,害我一个同行都没有,汗

  不行,凭什么我就得做乞丐?凭什么我得靠别人施舍?不,我不做乞丐,我要做――强盗!

  说干就干,本来还在打瞌睡的我,一想到可以靠这种方法填饱肚子,刷的睁开了双眼,正好看到有两双脚从我面前走过,想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于是猛的跳了出来,拦住他们,学电视里那些劫匪打劫时常说的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嘻嘻,一个字都么念错耶,看来我真得很有做强盗的天赋嘛,得意洋洋的我抬头看那两个被我拦住的倒霉鬼,笑容顿时僵在了嘴角。

  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身高九尺,我站在他面前只能到他胸口,温文儒雅,细眉淡眼,俊美绝伦。

  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个青衣童子,青衣童子比他稍矮一些,十六七岁的样子,很是清瘦,倒也很是好看,特别是那双墨黑的双眸,带着些高深莫测

  于是我当场石化,流着口水,双眼冒心的盯着他们,早就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的。

  “擦擦吧。”白衣男子淡淡的轻笑道,声音温温润润的,很是好听。

  “呃”终于回过神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得木然地从他手中接过,白色手帕抬手拭去了唇角边上那些可疑的水渍。额还蛮香的估计是那个女孩子送的吧,“还你!”

  我把手帕递到他面前,白衣男子盯着我的右手看了半天,估计是嫌上面沾了我的口水(恶),他轻轻地摇了摇头:“下次洗干净了还我吧,你干才说什么,我没听清,能再说一遍吗?”

  我尴尬的收回手,我有说什么吗?哦,我不是要打劫来着嘛?再次打量了一下他两的身高和体格,虽说那青衣童子有些瘦弱,但再看看我,自从来到这里后,衣服又长胖了许多。

  “我说,我说,公子行行好吧,我已经饿了三天了。”

  唉早知道就准备武器了,也不至于像现在一样,两头肥羊放在我面前也无可奈何。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很有钱吧,别说我没骨气,我的肠子都快悔青了。

  白衣男子有些错愕,随即摸了摸身上,什么也没摸到后转身看向身后的青衣童子问道:“漠漓,你有带钱吗?”原来那个青衣童子叫漠漓啊。

  我立即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谁知漠漓也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恭敬的说道:“师父抱歉,今天出来的匆忙,漠漓身上没有带任何银两。”

  吼,臭小子,没带钱你出什么门?我忍不住对他翻了一个白眼,没想到他也回瞪了我一眼,这小子,一定是听到了我刚才打劫时说的话才故意说没带钱的?

  我硬生生的忍住了咆哮,笑眯眯的摆摆手:“没关系,没关系,先欠着,下次见着了一并给吧。baby!”话一说完,我便脚底板摸清油,一溜烟的跑了。

  第一卷混在皇宫当太傅 第二章潇然

  本章字数:4159

  其实我也并没有跑远而是躲在墙角后面偷偷看着那两个人走远后才拍了拍衣袖走出来,唉,看来坏事是真的做不得的,就我这瘦不拉几的样子还跑去抢劫,不被人抢就算好了,额貌似我也没什么好抢的

  话又说回来,那个白衣男子真的好帅啊,还很温柔,特别是对叫花子,比如我。(当然,这只是某之女猪自作多情的想法)

  快要到黄昏的时候,我看了看身边那只空碗,老天啊,你让我穿越到这屠戮王朝来该不会就是想让我成为这天城里唯一一个饿死的乞丐吧,如果真是那样,我也太悲惨了吧?“呜呜”我索性扯着嗓子哭起来,反正没人认识我,不至于丢脸。

  哭了半天,眼睛都肿了起来,半靠着天城里的一课老树,渐渐的有了睡意。

  朦胧中有人推了推我,极不情愿地揉了揉眼睛,四周已是一片漆黑,这一夜,竟是无星无月。

  夏日的夜晚,阵阵虫鸣,风吹花香,我忍不住用力一吸,结果便被空气哽住了,花香中还带了些血的腥味,别提有多渗人了。

  我下意识的抬头,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穿着夜行衣的男人,他带着面巾,看不清面容,但那双吗,墨黑的眼眸让我想起了白天所见到的那个青衣童子,那单薄的身形,没错,就是他。

  不过此时的他,手里拿着一把剑,剑身滴着血,就那样站在我的面前,直直的望着我,吓得我连滚带爬的后退,却因抵住了树干,退无可退。这小子,不会因为我白天想打劫他,晚上就拿剑来杀我吧?还是说他想抢劫我啊?

  “求求你不要杀我啊,我是个乞丐,又没做坏事,要是抢劫的话,你就去抢个有钱人啊,看我都穷成这样了,”然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在我身边不远处的那个破碗上:“呐,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那个碗了,你喜欢的话就送你好了,不用谢我啊。”

  黑衣人不耐烦的捂住了我的嘴,威胁我说:“安静,不许说话,听我说。”我睁着双大眼睛万分无辜的看着他,然后照他说的禁了声,黑衣人这才放开了手,在怀里摸索着什么,我警戒性的跳离他一步之远,额该不会是在找暗器吧?

  “救命啊!”刚喊出声,那黑衣人又一把捂住了我的嘴,,我看到他额角有青筋在跳动。

  然后他把一封书信摸样的东西塞到了我的手里,我这才发现,他的右手肩膀处受了伤,有暗红色的血液缓缓流出,难怪有那么浓烈的腥味。

  黑衣人见我盯着他的肩看,有些不自在的扭动了一下,结果这一动,牵扯到了伤口,更多的鲜血顺着肩膀流了出来。同时也听到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封信一定要交给潇太后,绝不可落在他人手中。它可以为你换来下半生的荣华富贵。如果有任何闪失,你就算万死也难辞其咎。”

  黑衣人说完便捂着伤口跑开了,我愣愣的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和身后留下的那条血迹,手中撰紧了那一封据说能改变我命运的信

  随即便有一群穿着官服,提着弯刀,举着火把的人追了过来问我有没有看见一个受了伤的黑衣人。顺着我的目光,那些人也看到了那一条蜿蜒的血迹,不等我回答,沿着血迹,一路追了过去。

  潇太后是什么人,官府的人为何要抓他?

  直觉告诉我最好不要去管这些事,可是,他说如果有任何闪失,我万死也难辞其咎,难道这封信有什么秘密?为了安全起见,我没有多想赶紧把信拆开来看,可是,天哪,那是什么?信中的字歪歪扭扭,像蝌蚪文一样,到底写了些什么?天书吗?

  “快追”一声呼叫,那些原本去追黑衣人的官兵又倒了回来,我吓得赶紧把那封信撕成了碎片扔到了大树后面。

  “说,那个黑夜人到底往那边逃走了?”几十个举着火把的官兵把我团团围住,火光映照着刀身晃得我的眼睛生疼。

  “快说,不说就杀了你。”其中一个官兵已经把刀架到了我的脖子上。

  万不得已我决定冒险一试:“我看见他往潇太后的府邸去了。”我想通过他们知道那个所谓的潇太后到底是何方人也。

  果然,我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明显一怔,然后面面相觑,半信半疑的问:“你是说他去了皇宫?”

  汗那个叫潇太后的住在皇宫啊?“呃应该是往哪个方向去的。”我手胡乱指了个方向,那些人也没再问,匆匆收了队。

  我松了一口气,转头去看树底下那封信的碎片时却只看到蔓延的树根,一阵风吹过,扬起漫天尘土

  天快蒙蒙亮的时候,我被一阵凄凉的潇声再次吵醒,睁开眼一看站在我的对面的人正是白天所见到的那个温文儒雅,俊美绝伦的白衣男子,此刻的他横吹一支玉箫踏着晨雾而来,如同误入人间的谪仙一般。

  “跟我走。”白衣男子在我面前站定,细致的眉眼带了丝哀愁。看了我半晌,终是开口。

  没有问为什么,直觉告诉我一定得牵著他的手。待我们走出好远后,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在我们身后,红光漫天。“着火了。”我大惊,白衣男子拉着我的手微微一紧,却还是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快走。”

  幽深的山谷中,碧波荡漾,绿树成荫,平静的湖面上,一艘小舟随波逐流。

  小舟之上,一袭白衣的男子负手而立,湖水倒影出他俊美绝伦的面孔,细眉淡眼,温文儒雅。

  他叫潇然,那夜之后是他找到了我,让我跟在他的身边才免去了一场杀戮。他教我武功,于是我也学漠漓叫他师父,只是漠漓却再也没出现过,他从来没问我那封信的类容是什么,他跟我说:“我之所以会救你,是因为你身上还藏着一个秘密。”带着这个秘密,我在他身边一待就是一年。

  坐在船尾,望着师父掀长的背影我咬着牙问:“漠漓死了么?那天晚上的人就是他吧?”那双眼睛,我不会认错的。

  潇然没有回头,唇角仍是带了浅浅的笑意,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跟漠漓走上了同一条路,会后悔么?”

  这个家伙,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说起话来老气横秋,像是可以预见未来似的。

  他是说我也会死么:我的命可宝贵得很呢,不过如果是师父要的话,随时都可以拿去,反正我也是你救的。”知恩图报我还是懂的。

  “那好,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也一定要记得,无论如何都得活着。即使,生不如死。”

  谁能想到那样温和的人用那样温和的语气,说出的,竟是这般残忍的话。

  看着湖水中的自己,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衣着破烂的小乞丐了,此时的我穿着白色罗衣,腰间用金色的腰带收紧,白衣袖口处绣着点点血色梅花。一头长发用黄色丝带绑好,竟也有那么几分古人的味道。

  第一卷混在皇宫当太傅 第三章杀戮

  本章字数:3912

  “沐沐想学什么?”许久,站在船头的潇然却突然转过头来问我。

  额他问我想学什么,我以前是个乞丐,可我总不能说我想学要饭吧,想要在这个异世界生存,想要活下去,活着回去见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想活着回去骂我老哥,那小子

  太可恶了!

  “我想学生存之道。”要想活着回去,必须要学会怎样不靠乞讨也能生存吧:“因为我不想还做乞丐,像我这样乞讨会饿死的,师父不是叫我活着吗?我故意用他说过的话来将他,哼,谁叫他要那么狠心,说什么生不如死也要活着?

  潇然定定地看了我好一会,才微微弯了弯唇说:“好,我教你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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