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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重生]天生平凡 流水鱼 6949 2024-06-30 13:56

  阿船一拿到谱子,刷拉拉地翻开看了两眼,便两眼放光了,当下,他胸有成竹气势高昂地拍着胸脯对孙韶道:“小勺儿,你看着吧,咱几个这段位可今非昔比了,这么好的歌给我们,绝对不白瞎。”

  孙韶笑眯眯地道,“好歌称不上,处女作倒是真的。大家唱着有感觉不对的,我们接着改,总归要唱出一首属于五感自己的歌。”

  阿船被孙韶几句话说得心里又动容又热血,其实一连快一周的加急训练,阿船早先的热血已经被磨掉了一些,想想现状再加之自己进步的那一点点水平,其实心里并不如他表现的这么自信。

  但孙韶的这两句话,却让他知道,孙韶是付了真心在为五感的,这年头,第一炮响不响,那重要性早就不言而喻了。

  只要孙韶愿意,他完全可以将处女作品给范旭阳,尤其上一轮孙韶修缮的那首歌的热度还没散去。可是,孙韶还是把歌拿给他们了,而且这歌的质量,显然不若孙韶自己轻描淡写的那样,一看就知道,是耗费了很多心力的。

  范旭阳不在,他好歹算个代队长,怎么也不能比孙韶差。

  当下,阿船便捧着谱子泪眼汪汪地跟孙韶呱啦起各种热血的话语,孙韶听到两眼直冒金星,两人才散了。

  阿船拿着谱子先回去带其他乐手熟悉熟悉,熟悉透了之后再找孙韶来排练,到时有不合适地就再说。

  孙韶和阿船作别后,一刻不停,就摸到了小公寓门前,这边还没掏易辉留给他的钥匙开门呢,里头,易辉便已经打开了门。

  两人迎面都是一愣,然后互相瞅着发笑。

  易辉手里拎着一堆垃圾准备去扔,孙韶手里还掐着钥匙,易辉将垃圾先堆在门前,让孙韶进屋。

  一进屋,照例便是一顿按时投喂,待两人吃饱喝足后,易辉说要送孙韶回学校,孙韶却一个劲地摇脑袋,易辉眼中带着调侃地笑:“今晚还睡小书房?”

  孙韶横他一眼,指了指一地的装修工具,“帮你干这个。”

  易辉心中动了动,看孙韶。

  孙韶笑眯眯地回视他,两人对视了半天,易辉摸了摸鼻子点头。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孙韶就恨不得自己能进二次元学个什么影分身术再回来,每天几乎一睁眼,他就要像个陀螺一样转不停。

  白天上课,傍晚去跟五感乐队的众人排练新歌,顺便修改,晚上则回小公寓里接受投喂,同时和易辉一人举着一个滚轴刷墙。

  课,孙韶是觉得自己必须上。

  歌,他既要参与排练也需要主刀修改,也不能缺席。

  小公寓的装潢进度,其实,主力还是在易辉,和易辉土豪地甩钱请来的一些人,但孙韶偏偏固执地要每晚都跟着易辉一起做点事情。

  那感觉,易辉也曾调侃,就跟小夫妻在装潢爱居似的。

  当时,孙韶一边被易辉这比如呛得直咳嗽,一边又忍不住在心里发癔症,然后傻笑,笑完后,再为自己脑抽似的行为自我谴责。

  他就这么一边复杂一边忙碌地度过了整整一个星期。

  待到小公寓终于装出个轮廓来,吊顶地板墙壁,甚至复式上面的二楼也隔出了大概格局时,五感的假期也终于到底,阿船也实在不敢顶着梁城要吃了他们的眼神再提延长假期的事情了。

  晚上,孙韶出了校门,便坐上了校外的黑色自由客,一上车,就被后座的一堆东西给吓了一跳。

  “怎么这么多东西?刚买的?”孙韶打量了两眼,居然都是一些被褥床单什么的,他思绪不禁飘到小公寓里昨天被搬进去的一张超大size的床,咳了咳。

  易辉瞥他,大概知道他家这娃又在脑补什么,便也不戳穿,点头:“刚从商场出来,先送你去店里,你不是和阿船他们几个约好了,要在开唱前最好能再唱几遍,找点感觉吗?送完,我再回来送东西,晚饭自己解决。”

  孙韶瞬间不停地点头,最后一句话对他来说,无疑是解禁的同名词,这一周的时间,易辉看他看得都很紧,就是给他投喂点肉食,也都是按照他自己定制的严格标准在做,基本都是鱼虾白水肉一类的,一点不够劲。

  于是,一到“乱”,孙韶先蹿的地儿便是厨房,往日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搭配菜色,在今天的他看来,再也不是奇葩而是可爱了,可是当他捧着最新的一份,据说是易辉最近才改良的最新的迎合了健康的国际理念,融合了各种先进的技术指标的“菜单”时,脸上直现两条宽面条泪——忘了这里是大厨哥的大本营了!

  最终,孙韶还是只能咬牙切齿地指着其中为数不多看起来含肉量高的,做出来比较带劲儿,味道比较足的几道菜让后厨的兄弟给做了。

  后厨的大厨一边高声应了一边奇怪,老板这知音今天可真稀奇,脸上怎么那么一表情?又恨又痛又笑又无奈的……诶,年轻人的心思,还真是不好猜。

  这边,厨房里做着孙韶点的菜,那边,孙韶走到休息室和五感的众人又轮了几遍歌,各自正觉感觉不错的时候,门框便忽然出现了一个驾着大墨镜的风情美女。

  “这是谁的歌?我怎么没听过?”风情美女揭下眼镜儿,看众人。

  原来是罗美玲,自她走后,这前后消失快要有两个月时间了。

  “罗姐今天怎么有空来?没被压着学这学那的集训啊?”众人好奇地看她。

  一提这茬,风气美女立即垮了脸,不停摆手,“别提了,今天放风,肖统说过来,我死皮赖脸磨着才出来的。”

  众人哄笑,直到罗美玲这是在演丑小鸭变天鹅的戏码呢,前面的苦难要忍住,气得罗美玲当场一个“屁”字扔出去,“姑奶奶我一直就是白天鹅,会不会说话呢?”

  众人笑闹了一阵,话题又转到五感新练的曲子上,罗美玲现在也是受了两个月培训的人了,一些时讯消息和元素她多少是领会得到的,五感众人刚刚那新歌几乎一奏响,她就知道这歌是好歌,很多元素非常具有前瞻性,又非常适合五感这只乐队的风格,只是,这好歌,她居然没听过。

  五感众人相视一笑,神神秘秘的都不开口,罗美玲狐疑地咬着墨镜的镜腿儿,忽而,睁大了一双桃花眼,“不会吧……”

  阿船笑道:“罗姐小看我们了不是,不然肖统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来酒吧,难道还真以为我们放假结束回来首次登台,要给我们捧场啊?”

  罗美玲眨眨眼,“这歌谁写的?”

  众人看向孙韶,孙韶不好意思地摸着鼻子笑了一下,对罗美玲点头。

  罗美玲啧啧不停,正要接着说什么时,梁城摸着他的小秃头跑进来,“哎哟,我说几位祖宗,咱说好,今晚唱一个半时段的,提前一小时的啊,我广告噱头都做得老大了,吸引老多人了,这眼看着时间都要八点了,你们怎么还在这儿不准备登台呢?”

  众人一惊,叙旧忘了时间了,当即拎着乐器往前面跑,孙韶抱着自己的吉他走过罗美玲时,发现她眼中含着一些奇异的情绪正看着他,他匆匆对她点头,跟在五感的其他人身后上台去了。

  舞台一暗,五感的众人各就各位已经站在了台上,今天对五感的众人来说,多少有点别样的意味,所以,众人都很难得地重视并准备了相应的演出服。

  服装很符合今天曲目的风格,也比较贴近时下的审美,但是在孙韶眼中,则还是拥有很大改进空间,只可惜,这演出服的事情是今天到了这才知道阿船他们弄了这一身,连参与选款的机会他都没捞着,所以,也只能将就。

  舞池中,梁城显然已经跟调光师打过招呼,很给力地将往日的彩灯,特地换成一束集中光,从舞台下打过一圈后,集中在五感的几人身上。

  孙韶抽搐着嘴角——梁城这噱头打得不会是五感小型演唱会吧,看看这灯光配合的,哪里还是酒吧的格调。

  孙韶想什么,梁城显然猜不到,舞池里的一些歌迷和一些被梁城噱头吸引来的人显然也猜不到,但,谁还猜这个呢?

  只听下面一阵喧闹的欢呼声,阿船的鼓锤便打响,咔,咔,咔。

  咚——

  紧接着吉他、贝斯、电子琴一阵疯狂地彪奏,只这一出,下面的人便狂呼起来。

  这是第一次,欢呼声不是送给歌本身,也不是送给主唱者,而是送给乐手。就如孙韶自己所言,这是一首写给五感众人的歌,所以每个人都能在歌者唱出声前,先一步展现自己的实力。

  五感众人眼中带着惊喜的笑,终于从另一个角度——台下人的欢呼声里听懂了这首歌。

  就在所有的乐器交合地演奏到最绚烂的时候,孙韶便嘶吼地哑着嗓子开唱:

  “我曾迷惑前路迷雾万丈

  我曾迷茫 会否流星一刹

  我知道的不是每个故事 都会有结局

  我明白的不是每个梦想 都能够实现

  可是汗水会让土层染上颜色

  但是时间会给世间带来公平

  我倔强哪怕会失望

  我天真哪怕会受伤

  我渴望的我期望的

  是站在这里

  侵占你所有的目光

  我希望的我想要的

  是无处不在

  掌控你所有的悲欢……”

  “诶,这歌没听过啊?”舞台下的众人一边听一边交换着自己的疑惑。

  吧台前坐着的肖统眼底划过惊艳,端在手里的杯子倾斜了都不知道,还是阿金看不过眼,戳了戳他,才让他回神。

  “帅哥,你居然也有看演出看呆了的一天啊?”阿金逗趣地道。

  肖统掩饰性地笑了一下,端起酒抿了一口,“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听阿船说过,好像是叫《王座》。”

  肖统微微失神,然后再次将目光转到台上。

  “……就算别人笑话

  嘲笑我的梦话

  可是你不说话

  看我成为神话

  我渴望的

  是最终能够俯瞰世间

  我期望的

  是最后能够笑望来路

  我希望的

  是我们能够并肩而行

  我想要的

  是传说能够流转时间

  等我走上王座

  你还在身边吗

  等我加冕为王

  你还在陪我吗?”

  歌声结束,下面静默了大概三秒,忽而有人高声喊道:“我们永远陪着你,五感!”

  随后,声浪一波强过一波,最后变成了“陪着你到永远,五感!”这样的口号。

  又是一个第一次,众人一直欢呼着五感,而不是单独的一个名字。

  王座啊?肖统在台下将歌曲造成的连环反应全部收纳在眼底,他轻敲着手指,心想,够有野心,不过,有野心的人才是他最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对的,你没看错,今天的更新时间是半夜三点钟……昨天卡肉,今天卡歌词。我终于了解那天一个小伙伴在文下留言时的那句话的意思了,写歌真他妈太难了!

  这首歌的歌词依旧是我死皮赖脸磨着我的土豪cp好久,她才给我写的,因为土豪白天要做生意,晚上有应酬么。也是我死皮赖脸磨着她给我改的,因为她最近存稿古耽,行文里古风元素很浓厚,我就一直厚脸皮的磨啊磨,然后,她实在太爱我(不要脸),就不厌其烦给我改了。

  原版最后几句是这样的:

  我 终会走上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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