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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那条蛇乖巧的从别人的脚面爬过,大家甚至都没有注意,而爬过莫怀博身边的时候,莫怀博用力的跺了一下脚,差一点把蛇尾踩到,他浑然未觉,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怀博用力跺了一下脚,差一点踩到蛇尾。

  他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毒蛇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莫怀博胳膊上的龙纹身,哎呀妈好帅,它咻的一声飞奔上去,缠住不下来了:龙哥哥,你好粗,我们做盆友吧!(*^﹏^*)

  莫怀博:啊啊啊……救命。

  ☆、第三十九章 :收拾熊孩子

  秦心的步子很慢。

  一些贵重的宾客都喜欢晚到,就像此刻,最晚出现的秦心是最引人注目的。

  她挽着祝军的手甚至有走在结婚礼堂的错觉,因为前面的人自动的给他们让开了路。

  虽然给让路有些奇怪,可是别人都自觉的让开了,你一起让开会显得比较合群,这是国人大多数的心理习惯。

  秦心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不合群的货。

  林天水愣愣的站在那,他是伊皇的幕后老板,和莫家也有交情,出现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显得有些不正常,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秦心朝他走来,因为老爷子在他背后……

  这是林天水第三次见秦心。

  第一次是在舞台上,那个穿着简单白t恤,牛仔裤的少女用她那沙哑的声音把一首《光辉岁月》唱出了漫漫人生的味道,唱进了他的心里。

  他梦魂牵索,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心动的感觉,那种心跳飞快,呼之欲出的*,浓烈的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

  第二次是在侄女宿舍,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靠在床上,手里抱着书本,阳光洒在她的床上,粉色的脚丫光着露在外头,看到自己居然吓坏了,手忙脚乱的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他故意的碰触了她手指,她跟含羞草一般,立刻吓的缩回去。

  这一次的相遇,是林天水刻意为之,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喜欢她,看到她粉嫩的小脚丫,他就想把那脚丫握在手上,轻轻抚摸。

  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他有全身颤栗的快感。

  可是同时也让他有深深的悲哀。

  有一种无奈叫做岁月,我出生很久,经历很多,已然没有年轻的体魄,没有纯净的心,却在这时候遇上了纯净幼小的你。

  这次相遇之后,林天水憔悴了许多,他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因为那个女孩跟自己侄女一样大,甚至住在一个宿舍,自己居然有那样的想法,他感觉到羞愧,可是越这样克制,他对她的思念越强烈。

  甚至在睡梦中,都会梦到她,梦中也只是轻轻的一碰触,哪怕只是指尖,又立刻马上分开,就让他愉悦很久。

  林天水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跟平日一样找了女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女伴的胸*部上的时候,她矫揉造作的呻*吟,自己却完全没有感觉,脑海里想的是如果自己的手碰触到那女孩小小的蓓蕾的时候,她会怎么样,大概会吓的把腰都弓起来,上面的圆点却会更加挺翘吧,而自己的手碰触到她的小肚子,她一定会羞的躲避,是了,她肯定不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被自己碰触,她那样害羞调皮,只好把她的手脚绑在床上。

  她全身颤栗的躲避,却总又躲避不了,自己的手可以抚摩她的那小小凸起的点,她会浑身颤抖,可以抚摩着她的小肚子,然后到腿,她的腿很匀称,很修长,她的脚丫,粉嫩的挣扎,会让绳子在脚踝都磨红,她太调皮了,最后是那片花园,柔软的像棉花一般,娇嫩的像个花骨朵,自己的手探触过去,她那样害怕,咬着嘴唇,流着泪水,却反抗不了,那花骨朵在自己的手指的搅动下,慢慢开放,如同鲜花一般,一瓣一瓣的盛开来,而自己的手指也会沾上鲜花盛开的露水,洁白晶莹。

  他看着她无力娇弱的躺在床上,没有舍得再摧残她,只是这样看着她就达到了高*潮。

  当然这一切只是他的想象,在那女伴矫揉造作的呻*吟的时候,就被林天水赶走了,他忍受不了这种伪装,他不喜欢。

  他害怕自己这种情绪,那女孩才17岁,未经人事,可是自己的感情却这样炙热,他害怕,他害怕自己会毁了那女孩,他希望自己的爱能温和一点,持续长久一点。

  所以自那以后,林天水没有再去找秦心。

  可是眼下,这是第三次见面。

  一次意外又意料之中的见面。

  他是一个他举止优雅,温文有礼的男人,眼下这个男人有一种忧郁的美,下巴处有淡淡的胡渣,手里握着一杯酒,独自站在那,没有让开,很是孤单。

  林天水今天喝了一点酒,他很少喝酒,因为喝了酒,头脑会不清醒,情绪会冲动,智商会降低,他不喜欢这样。

  就如同此刻,他看到那女孩走来,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了面前。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他是那么期待的她朝自己走来。

  她才17岁,见鬼的17岁,她的双眼那样魅惑,怎么可能才17岁,她的嘴唇红的就想让你吮*吸,怎么可能才17岁。

  可是那似透明非透明的连衣裙里面微微的凸起,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连胸*部都还没有发育充分,她修长的脖子上还有细细的透明的绒毛,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双腿走路不自觉的并紧,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女孩。

  她同时是魔鬼和天使。

  喝了酒的林天水眼神晦涩的看着秦心,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而且要命的是她还牵着一个男孩的手。

  她每走近一步,林天水就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划了一刀,流血不止,疼痛不已。

  她每走近一步,他又觉得自己那流血的心,跳动加快了一分,呼吸变慢了一点,欲*望不止,心动不已。

  林天水觉得自己要发狂了。

  秦心看到迎面站着的林天水,也很紧张,她握着祝军的手更紧了。

  林天水看她的眼神,却让秦心想起上辈子,这个男人,秦心初遇的时候以为是好人,后来才发现自己对好人的定义太可笑。

  或许跟娱乐圈里面混乱的人群来说,他已经算是好人了,他只是喜欢绑着你,触摸你,用他温柔的眼睛,用他干净的手指,一寸一寸的触摸你的身体,触摸你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秦心最初对他是心存幻想的,他真的像自己死去的父亲一般,父亲很英俊,很温柔。

  可是就是因为心存幻想才让秦心觉得更加羞辱,如果开始就是直白的交易,也许还没有那么痛苦。

  你尊敬他,因为他会认真听你弹琴,因为他如同父亲一样给你指导,他说他没有女儿,他说如果有女儿也大概和你一般大了。

  可是夜幕降临,你尊敬的长辈却把你身上的衣服全部撕扯掉,让你身无寸缕,他绑着你,抚摩你,无论你怎么挣扎,怎么哭求,他都一如既往的温柔,甚至在他的手插*进了你身体幽蜜的洞穴时,他看着你的眼神却始终如同看心爱的孩子一般。

  秦心觉得这种感觉很恶心,在知道了他是林嘉大伯之后,这种感觉简直让她恶心到极点,想到林嘉要是看到自己和她大伯在一起相处的场景,秦心觉得不仅仅是恶心了,此刻连看着林天水,她甚至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触摸了,从脚缓缓的往上被触摸。

  远处的莫兴婧激动不已,因为她终于看到那条蛇爬过了人群此刻正缓缓的爬上了秦心的腿。

  对大多数女孩来说,蛇是很恶心很恐怖的,长长的腻腻的,那一片紧挨着一片的黑灰色的鳞片,椭圆的蛇头上两只幽暗的小眼睛,张开嘴撕咬的模样,无一不让人觉得恐怖,莫兴婧选的蛇不大不小,比婴儿的胳膊细一些,当然是拔过毒牙的,她只是想看秦心出丑,看她像疯子一样乱喊乱叫,如果真的咬伤人就不好了,毕竟是她的生日宴。

  秦心忽然站着不动,林天水又眼神复杂的站在秦心面前,大家都感觉有些怪异。

  然后秦心低头,看到了一条蛇正缓缓的从自己那金色的靴子上往上爬,这双靴子外头都是亮片,那蛇很不容易的爬上来,并且很快触摸到了她的小腿,第一感觉,她居然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只是一条蛇,刚刚她居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面前的林天水摸自己的场景,那感觉真实的要命,真是不堪回首,低头见到只是一条蛇而已,秦心并不害怕。

  监狱里待着的时候实在无聊,角落里要是能发现一只老鼠都会被当作宠物养起来,如果能捡到一条蛇,那真是极其有面子,可是用这蛇换许多福利,比如让狱友给你捡肥皂……

  而且这一看就是莫兴婧的恶作剧,她对这种乐此不彼,秦心想到刚刚莫兴婧对自己亲热的场景,她弯下腰,捏着蛇的七寸,把蛇提了起来。

  她大大方方的走到了莫兴婧面前,人群给秦心让的更开了。

  莫兴婧都吓尿了好么,根本走不动,看着秦心居然手上抓着一条蛇,那蛇很长,秦心这样抓着,蛇尾还会扫到地上,扭来扭去的。

  这场景太妖异,一个漂亮的过分的女孩手上抓着一条蛇,不少女人想尖叫,可是看到秦心那样不慌不忙的态度,觉得自己叫好像很没面子。

  “兴婧你又调皮了,居然在生日的时候把你宠物放出来玩,还好是遇上我了,要是给别人就踩死了。”秦心大大方方的抱了一下呆若汤鸡的莫兴婧,把蛇丢到了她的身上,那蛇果然乖乖的缠着莫兴婧,很是乖巧的在她身上蹭啊蹭的,还时不时抬头看看秦心,似乎很是忧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毒蛇:身上金灿灿的女孩更好闻,好想过去,可是她捏的我脖脖好痛。

  莫兴婧:啊啊啊……救命。

  秦心:炖蛇羹好香。

  毒蛇:啊啊啊……救命,迅速的钻进了莫兴婧的衣服里面。

  秦心:你变态。

  林天水心虚:我什么都没有做啊,t_t。

  秦心:死变态。

  林天水,咚咚咚,撞墙:给我一个解释,t_t。

  ☆、第四十章 :全家福

  莫兴婧的生日宴很成功,是在她的尖叫声中结束的。16岁,在古代也算是成年人的及笄礼了,让人印象深刻。

  莫老爷子也是不怕蛇的,他那阴狠的性格,比蛇要冷硬,只是不耐烦别人吵。

  莫兴婧叫个不停,而别人不敢像秦心那样轻而易举的抓住蛇七寸,老爷子听的叫声吵的很,让人把莫兴婧带下去了。

  秦心和祝军站在莫老爷子跟前。

  莫老爷子面露慈祥,一脸缅怀。

  “一转眼你都是大姑娘了。”

  秦心面露微笑,并没有自作多情的以为莫老爷子是在缅怀跟自己有关的时候。她小时候很胆小,就爱粘着哥哥玩,哥哥去哪她跟到哪,跟莫老爷子就是打声招呼的交情。

  而前两年,回想起来都是尴尬,不提也罢。

  “小孩子闹闹别扭挺好,爷爷已经替你惩罚那臭小子了,让他在外面吃两年苦头,你周末有空到老宅来陪陪我,年纪大了喜欢热闹。”莫老爷子很和蔼的看着秦心,笑眯眯的,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留意到祝军。

  秦心上辈子混的辣么惨,对老爷子却始终很尊敬,为毛,瞧瞧他说话,那叫个艺术,什么在外面吃苦头,要不是已经知道真相,还是之前的秦心估计立马原谅莫兴宁,还要为他心疼了,在外面吃苦头能住豪宅公寓?在外面吃苦头能开豪车泡豪门闺女?前世莫兴宁回来的时候可是风光无限,什么华尔街新宠携汽车大王独女归国,很是给莫家长脸。

  那时候老爷子完全把秦心遗忘到了爪哇岛了好么。

  “兴宁哥哥原来是被莫爷爷发配过去的,我还以为他是考上森佛大学了,原来是这样啊。”秦心一脸同情,真相原来如此不堪,自己会不会知道的太多了。

  莫老爷子看秦心的表情,瞬间就咳嗽了起来,这孩子白长了一个好皮囊,里面塞的是稻草吗?这理解能力实在是……

  其他人听了都暗自发笑,当然大家都是人精,一般都不会笑出来的。只觉得莫今通给自己孙子定的未婚妻实在是个有意思的人,不知道是神经太粗,还是心机太深,不过想到刚刚她面不改色的抓着一条蛇的模样,感觉应该是神经粗的可能性比较大。

  “莫爷爷你不要生兴宁哥哥的气,我已经不生气了,其实兴宁哥哥出国了我觉得也挺好的,我不用天天追着他跑,终于可以安心学习,还认识了新的朋友。”说到新的朋友,秦心大大方方的牵着祝军的手。

  莫老爷子只觉得更内伤了,自己咳嗽不是因为孙子生气而是因为你,而且秦心这样的举动,他想忽视祝军都不行,他一个老头子自然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为难一个小孩子,可是又真觉得挺不舒服的。

  “小伙子很精神。”莫今通抬眼看了祝军一眼,就说了一句话。

  祝军只觉得这老头一点都不亲切,很是做作,他爷爷都没有这么矫情,他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多说话,只是维持基本礼貌了。

  “岂止是精神,我觉得这小伙不错,人高马大的,长的也帅气。”莫怀云施施然的走过人,很是妖娆,眉眼都是笑意,很亲切的看着祝军。

  看到这女人,秦心愣了愣,要说莫家最讨厌自己的人,大概就是莫怀云了,她对自己的厌恶从最开始就摆在脸上,好像自己天生就欠她八百万一样。

  难得看到她对着自己一脸笑容,还真是有点不适应。

  莫怀云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即使现在一把年纪了,那笑容那姿态仍旧非常美,一举一动都是风情,这种风情对男性生物来说,真是很要命,他前夫据说就是受不了她这样到处招蜂引蝶的性子才离婚的,但是离了婚似乎还对她很是念念不忘。

  莫怀云今天穿的是露背高开叉的金色鱼尾裙,秦心身上的裙子也是金属色系的,两人站在一起像是打擂台一般,秦心是美,但是她毕竟只有17岁,总体来说略显青涩,而莫怀云却是正是盛开怒放的时节,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在获得了鱼*水之欢之后,身体几乎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对小男生具有致命吸引力的荷尔蒙。

  她约过的小男友,有小她年纪一轮的,对她爱的死去活来,可惜她只是想随便玩玩,有空的时候逗逗,毕竟小男孩什么都不懂,动作都青涩的很,有的就是那激动的情绪,比较会感染人,不过眼前这个少年郎,身体真不错,那体格骨架,很是有力量的感觉,莫怀云本来就是想嘲讽一下秦心,这会子却眼神□□,魅力值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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