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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觉醒日1、2、3(出书版) 唐缺 11413 2024-06-30 12:11

  村妇很轻松地跟在了老人身后。冯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虽然几秒钟前还在劝自己不要去管闲事,但不知怎么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他,此事可能非比寻常。

  三人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态势一个跟着一个,走到了西门附近,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异状。但冯斯心里的疑虑却越来越浓,总觉得那个神色慌张的老人身上藏着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老人和村妇一前一后,已经走到了西门门口。冯斯有些踌躇,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像一个跟踪狂一样继续跟下去,正在这时侯,他忽然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向着老人走过去。这个女人面容俊俏,肩挎一个不知真假的普拉达帆布包,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脸上的表情轻松而闲适,像是个刚刚购物归来的女教师或者教职工家属。

  但是老人的目光刚刚触及到这个女人,脸上立即现出十分惊恐的样子,他猛地摘下鸭舌帽,用力扔下那个女人,然后转头就向校内方向跑去。

  看来有情况,冯斯想着,赶快躲到了路边。他看见老人迈着衰弱的腿脚拼命想远处跑去,而那个女人却不慌不忙地扔掉了手里的购物袋,右手伸进帆布包,掏出了一样东西。冯斯看着那个东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把手枪!

  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冯斯想。虽然身陷魔王的世界里,他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大场面了:停滞的时间,远古战场的幻象,恐怖的妖兽与魔仆,在雷电中重现的消失道观,隐藏于中国腹地的巨大金字塔,杀人于无形的各种蠹痕……

  但他从来没有在这些场合见到过手枪,见到过这种文明时代的科技产物出现在守卫人们的战争中。此前梁野的下属王欢辰曾经提过要给他弄一把枪,但也就是说说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时髦女郎竟然在北京一所大学的校门口掏出了手枪,让冯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正置身于一部胡编乱造的美剧或者日剧中,而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中国。

  老人已经跑出去了十多米,女人抬起手腕,稳稳当当地扣动扳机。消音器消除了大部分的噪音,附近的人们大多只听到噗的一声闷响,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随着这一声枪响,奔跑的老人却已经跌倒在地上,大腿上鲜血迸流。

  妈的,这居然是真枪!冯斯真的有点傻眼了。他知道自己此刻肯定不能赤手空拳地去阻拦一个手中握枪的凶徒,而且也担心自己遭到误伤。眼见握枪的女人已经一步步逼近了老人,冯斯知道此人已经不可能幸免,于是轻手轻脚地开始向后退,决定不再管这件事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老人向着周围还不明所以的人群发出了一声喊叫,这一声喊叫让冯斯像触电一样浑身一颤,差点跳了起来。

  “霍奇,救我!”老人用英语喊着,“哈德利教授!霍奇!救救我!”

  冯斯连忙朝着老人的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个发色灰白的白皮肤西洋人,看年纪大概得有六七十岁了,身材高大,体型微胖,估计应该是来交流访问的学者或者学校聘请的外教。这位外籍人士仿佛没有听到倒在地上的老人的呼唤,转过身快步离开。

  “哈德利教授!我们在西藏见过的!”老人仿佛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求求你救救我!求……”

  他的这一声“please”并没有能够说完,拿着手枪的女人已经来到了他面前,把枪口抵在他的额头上,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到了这时候,人们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一片片惊呼声和尖叫声爆发出来,男男女女都开始玩命地逃跑。女人不慌不忙地收起枪,快步离去。而在一片混乱中,那个村妇已经踪影不见。

  但冯斯已经没有心思去管这两个人了。刚才发生的这比电影还血腥的一幕,生平头一次真正看到有人开枪杀人的震撼,都比不上他所听到的那个名字给他带来的冲击。霍奇?哈德利教授,就是这个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的考古学家,间接地让他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旅程,也得到了一次苦涩中夹杂甜蜜的恋情。

  他的脑海里迅速闪现出当时的前因后果:哈德利教授是美国一位知名考古学家,因为痴迷中国文化而选择来中国做访问学者,却无意中对一座数百年前消失的道观产生了兴趣,他怀着纯粹学术的心态对这座道观展开研究,却不料从此陷入了重重危机,不仅被人追杀,还被栽赃陷害,成为了一个杀人犯。面对着杀手和警察的双重追击,哈德利教授把与这座道观相关的研究资料托付给了他的学生、另一位知名考古学家詹莹教授,此后便踪影不见,而詹莹则与她的女儿姜米先后来到中国,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

  想到已经回到美国的姜米,冯斯心里又是微微一痛。他咬咬牙,不再去管地上的死人,也不去管已经走远的女杀手,而是迈开步子,跟住了哈德利教授。

  二、

  哈德利教授步履匆匆,离开西门后,转而向北。冯斯沿路跟着他穿过了大半个校园,然后看着他在校内的果蔬店买了两袋子水果蔬菜,继续走向北门方向。

  这厮果然有问题,冯斯想。学校聘请的外籍专家,一般都会在专门的交流中心安排上档次的住宿;普通外教也一般会住在留学生公寓。眼下哈德利教授买了果蔬,显然是要回自己的住处,却并没有走向这两个地方,看来是在外面另有住处。

  他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呢,还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呢?冯斯想着,一路跟着哈德利来到了一片还未来得及拆迁整改的平房区,这里有一个水泥墙围成的院子,里面是两排平房。一般而言,租住在这些平房里的都是外地来的贫穷打工者,或者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享受鱼水之欢的大学生,以哈德利教授的身份,居然会住在这里,实在是有点奇怪。

  这些平房破旧低矮,前一天下雨的积水仍然留在地面上的坑坑洼洼中,混成了泥浆。几只肥大的老鼠旁若无人地从遍地的垃圾中穿越而过。距离这两排平房大约几十米远的地方,公共厕所正在散发出熏人的臭气。

  “您大概是有史以来居住环境最糟糕的美帝教授了吧……”冯斯自言自语。这时候一个西红柿不小心从塑料袋里滚了出来,哈德利教授回身去捡拾,冯斯连忙扭过头,假装看院墙上贴着的小广告。从小广告上,他发现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此地的平房售价还并不低。因为投机客们知道,等到这里拆迁的时候,获得的补偿款将会比房价还高得多。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怪象。

  忧国忧民了几秒钟之后,稍一走神,哈德利教授已经进了院落里,等冯斯跟上去时,老教授已经不见了,不知道走进了哪一间屋子。冯斯左右张望了一阵子,看着那一扇扇紧闭着的门,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联想到了远在大洋彼岸的姜米。从他做出选择抹去姜米对他的记忆之后,这一段爱情的大门,就算是永久地封闭了。

  一想到姜米,他就忍不住心头一阵烦躁,继而莫名火起。尽管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并不能算是哈德利教授的错,冯斯却忍不住要迁怒于他,因为他是这一系列事件的源头。在这股无名邪火的煽动下,他把之前想好的“不要暴露自己,悄悄观察就好”的行动策略扔到了九霄云外,大步走到院子的东头,从第一间房子开始重重地敲门。

  第一个房间没有人。第二个房间走出一个眼神有点痴痴呆呆的小老太太。第三个房间没有人。第四个房间开门的是一个睡眼惺忪的中年汉子。

  当敲到第五个房间门的时候,并没有人马上来开门,但冯斯可以听到房间里有一阵杂乱的响动,似乎是有人在藏什么东西。他心里有数了,耐心地站在门口,不断地敲击着已经掉漆的门板。两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来开门了,果然是哈德利教授。他看着冯斯,目光里充满了警惕和诧异。

  “你是谁?”哈德利教授用虽然腔调有点怪、却还算流畅的中文问,“敲错门了吧?”

  “不,我就找你。”冯斯不由分说推开哈德利,闯了进去。

  他已经一眼清楚了房内的一切。这是一间十来个平方的小房间,和大学宿舍的房间差不多大,里面摆放着几样简单的家具:床、书桌、椅子、简易衣柜、脸盆架等。如果哈德利刚才藏了什么东西的话,床下和简易衣柜是唯二的选择。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哈德利上下打量着冯斯。

  “你的确不认识我,但你的学生认识我。”冯斯盯着哈德利的眼睛。

  哈德利先是一愣,继而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他关上房门,把门反锁住,然后回过神来看着冯斯:“我猜,你说的是珍妮――詹莹,对吗?”

  “还能有谁呢?”冯斯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恨意。

  “珍妮……她还好么?”哈德利问。

  “她死了。”冯斯冷冷地说,“因为你交给她的消失道观的资料,她来了中国,被人杀害了。”

  哈德利脸色大变,看上去像是有些站不稳,抚着额头向后退出几步,一屁股坐在床上,两行老泪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

  “是我害了珍妮。是我害了她。”哈德利喃喃地说。

  “本来就是你害了她!”冯斯提高了声调,“你自己都在被人追杀、被人陷害,你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资料有多危险!但你还是一意孤行,硬逼着詹教授接受了它们。你害得一个女孩失去了母亲,害得一个男人失去了妻子,你他妈的知道吗?你还害得……”

  他重重一挥手,没有再说下去。哈德利木然地坐在床边,过了很久,才轻声问:“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也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份子,是吗,年轻人?可以给我讲讲你的经历吗?”

  “讲起来的话,会是一个过于漫长的故事,”冯斯斜靠在门上,“不如你先给我讲一讲,在最后一次给詹教授打电话之后,你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看着哈德利犹豫不决的神情,冯斯哼了一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但毫无疑问,你身上还藏着什么秘密。我必须要警告你,这些秘密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它已经完全脱离了学术范畴了,你千万不要用你科学家的脑瓜去衡量。”

  “这一点,我过去不明白,但现在已经清楚了。”哈德利叹息一声,“我已经见识过一些超越常识之外的事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存在的,我都会把他们当成疯子或者骗子,但是现在……”

  他正想继续说下去,衣柜里忽然传来一声奇怪的响动,听上去有点像猫叫,又有点像婴儿的啼哭。一听到这个声音,哈德利教授就像被虫子咬了一样,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快走!”哈德利教授低吼道,“今天晚上九点来找我!到时候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不走。”冯斯摇摇头,“上一次我就是那样离开了詹教授,然后她就出事了。我不能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你必须得走!”哈德利咆哮着,看上去有些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转了一个圈,然后从书桌上抓起了一把普通的小水果刀,刀尖朝向冯斯。

  “以你的年龄和虚胖的体魄,就算手里有把刀,也伤不到我的。”冯斯镇定地看着他,“把刀放下吧。”

  哈德利狠狠喘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回答,简易衣柜里的怪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声音比先前那次更加响亮,声音也更加接近于人类。冯斯隐隐能从其中辨别出一些情绪:不满、紧张、愤怒。

  “柜子里到底是什么?”冯斯追问。

  哈德利浑身颤抖,扔下了手里的水果刀,扑上来一把揪住冯斯,硬把他往门外推:“快出去!快点儿!”

  这个老人的力气并不大,冯斯反倒有些踌躇,不好真的发力与他扭打。他不由自主地被哈德利推到了门边,哈德利正想伸手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

  他有些惊诧,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改变,他已经经历过不止一次了。那是某种来自于魔王的超自然力量在发挥作用。果然哈德利藏在衣柜里的玩意儿大有问题,冯斯想,我这是又要经历一次回到远古涿鹿战场的幻境么?还是说又会见到一座活他妈见鬼的金字塔?

  他不敢乱动,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过了一分钟左右,他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亮光,这光线十分柔和,即便是在一团漆黑中突兀地出现,也并不显得太刺眼。与此同时,他开始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心情好起来了。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冯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一天里,他先是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凶杀案,紧接着又和哈德利教授对峙,勾起了他关于姜米的痛苦回忆――这些原本都是负面情绪。到刚才哈德利教授坚决要先赶他走,他心里的种种不爽之处更是到达了顶点。

  可是现在,先前的种种苦闷、悲伤、愤怒一下子都消失无踪了,就像是杯子里的水被突然间倾倒一空。不,确切地说,比倒空一杯水还干净,甚至连点水珠都没有留下。然后杯子里被装上了另外一种东西,比蜜糖还浓稠甜蜜的东西。

  光亮逐渐加强,眼前的一切已经清晰起来,冯斯看清了周围的一切,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如茵的草坪上,周围是一堆陌生的建筑和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是哈德利教授那样金发碧眼的白人,此外也有不少黄种人和黑人。这些人大多很年轻,年轻到年龄和冯斯差相仿佛,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这是一所国外的大学!冯斯忽然明白过来。眼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这是蠹痕制造出的虚拟幻境;第二,这是类似于张献忠地宫那样的压缩空间。不过很显然,让一所现代的大学凭空消失不是太可行,所以这应当是一个幻境。

  但这个幻境代表什么呢?冯斯呆呆地看向远处一面正在飘扬着的星条旗,意识到这里是美国。美国……他骤然间明白过来,连忙四处张望,寻找着些什么。

  他很轻松就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是的,如他所料,姜米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

  姜米的面容还是那么美丽而俏皮,一如他过去无数次在梦里遇到的那样。她手里抱着几本书,似乎是刚刚离开课堂,看到冯斯后,她先是愣了愣,随即扔掉手里的书,一阵旋风般地扑了过来撞进冯斯的怀里,冯斯一下子立足不稳,两人一起摔在草坪上。

  “你这个狗东西,为什么要扔下我!”姜米伸手捏住了冯斯的鼻子,“混蛋混蛋混蛋!”

  真是最典型的姜米风格,如假包换,冯斯想,但这种久违了的感觉真是美好。一直充塞于心胸里的甜蜜感觉忽然泛滥起来,让他忘乎所以,他只能紧紧抱住姜米,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究竟在哪里、到底想要干什么。

  冯斯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和姜米到底说了些什么话,是在细诉别后离情还是在絮絮叨叨地斗嘴。他只能十分肯定地确认一点:此时此刻,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校园里,在心爱的女孩身边,他正在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种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极致的幸福。那种感觉,就像是天堂的大门打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冯斯已经连时间的概念都忽略了的时候,身边的一切忽然暗了下来,怀中温暖柔软的躯体也消失不见。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假的,他并没有身处美国校园里,也并没有见到姜米,姜米更加没有找回她的记忆,即便两人真的重逢,对于姜米而言,他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没有方才的幻境,或许反而还好些,那种刚刚获得极度的幸福却又骤然失去的感觉,犹如从高空坠落,让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冯斯只觉得胸口被什么沉重的东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堵得他好像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变成了固体。

  他闭着眼睛,回味着先前那种虚幻的欣悦,简直不愿意再回到现实世界,然而鼻端传来的阵阵血腥味让他不得不睁眼。这一睁眼,他吓得惊叫出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去好几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这间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浑身鲜血,一动也不动,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着许多血液。这些血来自他身上深深浅浅的好几十道伤口,从脖颈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处都是,其中有几处显然比较致命。

  这并不是冯斯第一次见到死人,他甚至见过一个大活人转瞬间变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刚刚从一个欢愉的心境里走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恐怖场景,他还是免不住要受到一点惊吓。他不知不觉间手一抖,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金属落地的当啷响声。冯斯低头一看,登时如坠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里威胁他的水果刀。后来,哈德利教授把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现在,水果刀竟然是从他的手里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仔细看着这把水果刀,然后连这最后的一丁点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的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一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那些不靠谱的清理犯罪现场的知识时,门锁转动了一下,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冯斯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我应该想到的啊!他懊恼地捶了一下头,毕竟我还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进门后的确反锁了门,但衣柜里的怪物失踪了,说明肯定有人开过门,但自己却忽略了这一点,没有想到再把门锁上。

  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现形了,冯斯绝望地想。那一刹那他甚至产生了“我要不要杀人灭口”的古怪念头。但当看清楚了来人的脸之后,冯斯才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他长叹了一声。

  三、

  “吴婶,谢谢你。”魏崇义接过对面的中年女人递过来的两个大袋子,袋子里有一些熟食、水果和营养品,还有外敷的伤药与创可贴。

  “哪能说谢啊,您这不是打我的脸么!”被称为吴婶的中年女人满脸尴尬,“孩子实在是太淘气了,哪儿能对着人扔石子儿……我回去一定狠狠地教训他!您的伤不要紧吧,魏叔?”

  “不必太介意,”魏崇义淡淡地摆摆手,“这么些年,我早就习惯了。”

  吴婶怔怔地看着魏崇义枯瘦的身躯和憔悴的面孔,再看看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新鲜伤疤,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魏叔,您这些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娘家的二舅就犯过疯病,以前您的疯人院没有被关的时候,他在疯人院里住过,回家的时候确实好了不少呢。别人说您是疯子头头,说您自己就是个大疯子,但只有我们这些家里有病人的,才了解您的苦处。”

  魏叔微微一笑:“不要紧,我说了,早就习惯了,无所谓的。只是可惜了我的精神病院无法取得医疗资质,不得不关闭,连累了乡里乡亲的。”

  吴婶叹了口气:“唉,是啊,也不知道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们附近这几个村儿,这一二十年来出疯子出得特别多。有您的疯人院在的时候还好,疯子们算是有地儿找人管管,现在可好,硬说您没有啥‘字纸’,非得给关掉。官办的疯人院那么贵,乡亲们哪儿舍得往里送,好多家都只能弄条链子在家里拴住。前段时间还有不是还有啥破报社的记者来采访,回去在报纸上一通乱写,说我们这儿虐待疯子了……虐待个屁!往他家里放个疯子试试!”

  吴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好像完全忘记了她原本是来道歉的。魏崇义耐心地听她讲完,这才把她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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