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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觉醒日1、2、3(出书版) 唐缺 11149 2024-06-30 12:11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三、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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