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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重生之金枝庶叶 银色月光 8454 2024-06-30 11:46

  李副官带着幼仪进了树林,扭头朝着她说道:“跟紧我的步伐,丢在里面十天半个月转不出来饿死可没人管!”

  幼仪闻听便猜到这其中必有什么玄妙的阵法,盯紧他的脚步一步不敢错。

  这丫头还真是精明,颇有些见识。李副官见状不由得暗自点头,不由得多瞧了幼仪几眼。不像是探子,怎么看都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莫非是谁家的姑娘淘气趁着巡逻交接班的空隙偷溜进来,想要找些刺激?

  没经过什么风雨的大家姑娘,还把这次比赛当成好玩的游戏呢。殊不知,刻刻钟都有人送命,比战场还要残酷、血腥。这样的姑娘就该给她些教训,免得以后怎么丢的性命都不知道。

  两个人到了树林的中间,那里有个比较大的帐篷,门口立着两个士兵。他们看见李副官赶忙立正行礼,又瞧见他带着个小姑娘不免面露惊讶。

  幼仪两辈子第一次看见帐篷,跟着他走进去忍不住四下里瞧。

  她瞧了一圈,一扭头正迎上一双深邃的眼睛。

  “啊,真是你!”这个时候见到熟人,让她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

  可惜,对方似乎并没有半点情绪上的波动,那张刻板的脸仍旧是没有表情。

  郝连玦端坐在桌子后面,手中正拿着一本书。

  “李副官,怎么回事?”他的眉间微蹙,露出一丝不悦来。

  李副官如实回禀,完毕,垂立着等候他的命令。

  “派人去戒严区边缘瞧瞧。”片刻,他才吩咐着。

  李副官答应着退下,帐篷里登时变得冷清,看着不言语仍旧看书的郝连玦,幼仪觉得有些不自在。

  “咳。”她轻咳了两声,舔舔干燥的嘴唇,眼睛在桌子上寻摸起来。

  “不顾天不顾地的闯进来,却连一时的口渴都忍受不了?”郝连玦讥讽的说着,放下手中的书倒了一杯茶,“大家闺秀就该待在屋子里绣花、读书,无端的惹是生非。”

  这个时候跟他呛声无疑是最蠢得做法,眼下可只有他才能救自己的命!幼仪不顶嘴,乖巧的笑了一下,过去端起茶杯,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

  “还真是没有半点姑娘家的样子,慢点喝,一壶都是你的。”郝连玦又倒了一杯,“渴成这样,估计也该饿了。”说着喊人进来,去拿些吃得进来。

  幼仪是有些饿了,可看见那吃食却半点胃口没有。已经变硬的干馒头,一碗冷水。

  “姑娘把馒头泡在水里一会儿,软了就能吃了。这水里加了野蜂蜜,挺甜的。”他们当兵的在外面风餐露宿习惯了,能吃饱肚子就很好了。前几日,他采到了一些野蜂蜜,正舍不得吃,眼下看见娇滴滴的小姑娘要吃饭,便拿了出来。

  “凑合吃吧,这里什么都没有,比不得在外面。”郝连玦把幼仪的表情看在眼里。

  幼仪一皱眉,摇头说道:“算了,我还不太饿。”

  见到她不吃,郝连玦也没有强求,让人把吃食端了下去,仍旧看起书来。

  幼仪无聊在帐篷里面四处转悠,他倒没有制止。

  “原来这就是行军打仗住的帐篷啊。”幼仪还真是不见外,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郝连玦总是一副谁都欠他钱的样子,可幼仪并不觉得他可怕。相反,她觉得郝连玦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尤其是对待姑娘家,其实骨子里挺温柔。

  就好比方才,他虽然板着脸,说话也不中听,却亲自倒水给她喝,还嘘寒问暖透着关心。幼仪可不是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她自认看人看的比较准。

  郝连玦的性子有些冷,又不善言辞,与人相处的时候难免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或许这就是他独特的与人打交道的方式,内心的真实想法都被寒冰紧紧包裹住。不少人因为这样被拒之千里,连王爷和王妃都认为自己的儿子性格透着古怪。

  可人与人之间还真是奇怪,幼仪却觉得他的性子有些别扭,甚至带着一丝可爱。越是接触次数多了,这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

  “原来你在看杂记,我还以为是兵书呢。”幼仪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笑着说道。

  郝连玦把书放下,瞧着她问道:“你不怕我?”

  “为什么要怕你?”她反问着,“你又不是吃人的老虎,又不是妖魔鬼怪。”

  “这个世上可不只是老虎和妖魔鬼怪才吓人!”郝连玦的眼神幽暗起来。

  幼仪的眼神一闪,心底的那根弦被触动。是啊,世上最可怕的是人心!它能让你万劫不复,让你死不超生!

  ☆、第一百三十一章 惩罚

  郝连玦打发人去戒严区附近打探消息,去的人很快便返回来,满身的尘土一脸的狼狈。那人回禀道:“启禀先锋,小人还不等靠近戒严区边缘就遇到了平西军。他们一直在寻找咱们的落脚地,所以小人不敢露出行踪。本来小人想潜伏下来,等他们离开再过去查看。可是他们竟然在戒严区和狩猎区交界的地方驻扎下来,所以小人不得不无功而返。”

  “他们驻扎下来了?”郝连玦闻听眉头一挑,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看样子有人跟咱们打一样的算盘,想要守株待兔,坐收渔翁之利。这就要看他们的本事了!”

  幼仪听了不由得皱眉,偏生是平西军在那里,若是遇见商副将军就容易多了。

  “交界处应该有很长的距离,平西军肯定不会守住所有的通路。”幼仪想了想说着。

  “你说对了。”郝连玦点点头,“只是能在这里领军的人都不是孩子!交界处虽然很长,可真正能通过宽度的只有不到一里地。其他地方不是地势险峻,就是被虎狼群所盘踞,想要强行通过必然会付出不小的代价。况且四军对垒,只能剩下一对,必定会有一场不死不休的厮杀。倘若真要从其他地方通过,恐怕会被他们趁虚而入全军歼灭。”

  他破天荒的好脾气解释,幼仪听得明白。虎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群结队。他们每一对都只有二百人,若是被虎狼群围攻必然要流血,到时候再遭遇平西军,后果不堪设想,或许会全军覆灭!平西军的首领果然聪明,可其他人也不是傻瓜。虽然他们的招数和想法路人皆知,却不得不说,这个办法行之有效。

  “那你们怎么办?看样子被平西军抢占了有利地势,这次比赛不是生死较量吗?”

  “你还有心情担心这个?”郝连玦竟然扯出个笑容来,“我要是你不如想想,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出去。”

  “既来之则安之。”幼仪淡然的回着,丝毫没有半点的担心和害怕。

  他看向幼仪的眼神中多了一丝赞赏的味道,接着问道:“留在这里,每时每刻都有死亡的威胁!你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这不似外面猎场那般好玩,稍有差池丢掉的就是性命。你不害怕?”

  “害怕要是有用的话我就试着让自己害怕。”幼仪骨子里不是小孩子,自然不认为这是什么游戏,她比谁都担忧自身的安危,“眼下我唯有跟着郝先锋,找到机会出去是最好,不然就只能祈祷先锋旗开得胜了。”她心里明镜一般,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语气却轻飘飘。

  有时候压倒人的不是逆境,而是在逆境中的恐惧、紧张、焦虑……这些负面的东西。幼仪知道眼下自己唯有把一切都交给上天,交给郝连玦。

  郝连玦闻听盯着她瞧了一阵,继而说道:“那就委屈金姑娘留下来吧。不过这里的帐篷都挤满了士兵,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住在露天地,二是挤一挤,跟……我。”

  都到这种境地了还能有什么选择。幼仪自然是跟他挤在一个帐篷里,一来是相信他的为人,再则自己眼下还是个没长成的小姑娘,最主要的是就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决定。

  郝连玦吩咐人在帐篷里搭了个临时的木板床,上面铺着皮褥子,又拿了一套稍微像样的枕头、被子来。

  幼仪见虽然布料不好,颜色也都洗的发了白,可好在并不脏也没有什么讨厌的味道。

  士兵又打了水进来,请幼仪稍微洗漱一下,还捧着手巾站在旁边候着。她还真没让士兵这般侍候过,浑身有些不自在。

  洗干净头脸,她还想洗洗脚,可郝连玦就坐在桌子后面,旁边还立了个士兵。

  她正在别扭,却见外面进来个人,两个人视线相接俱是一闪,原来也是熟人。郝连玦身边有个常随,是打小就在他身边的侍候的老人,当年去漠北也一直带在身边,如今又带到这里来。当时在惠州,幼仪就见过他,颇有些印象。因为他的脸上有一大道子疤痕,冷不丁见了让人心生寒意。

  “金姑娘安。”他的性子像极了主子,不多言,表情单一。

  方才他出去办事并不知道幼仪的存在,眼下见了也没有一丝的惊讶和好奇。简单的问候了一句便没了下文,垂立着听郝连玦的命令。

  “事情办得怎么样?”郝连玦问着。

  他闻听瞥了旁边的幼仪一眼,见到主子并不忌讳,便回道:“主子安插在其他各路人马旁边的钉子都在,我与他们联系上了,到时候会有密报送过来。”

  “好!”郝连玦听见这话似乎十分高兴,“接下来你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保护金姑娘的安全!”

  郝连玦身边的长随名叫郝福,听说还是郝连玦做世子的时候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要饭花子。当时他被一群小混混围殴,脸上的伤便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倘若不是世子出手相救,恐怕他早就横尸街头了。

  小花子从记事起便在街上要饭,关于自己的身世、姓名一概不知。郝连玦就让他姓郝,单字一个福,还让他留在自己身边贴身侍候。郝福的吃穿用度皆高于府中其他奴才,还跟在郝连玦身边从文习武。

  别瞧他其貌不扬,整日里闷不吭声,内里却比寻常家的少爷还要厉害。郝连玦把他带到漠北,越发激发出了他的潜能。不少重要的事情,都是他去完成的。

  郝连玦觉得他是个人才,作为随从待在自己身边未免有些屈才,便提出去了他的奴籍,让他从军做一番事业。

  可是郝福死活不同意,说这辈子就要追随在公子身旁,来生当牛做马接着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郝连玦见他执意如此,只好由着他去了,可心底并不曾把他当成随从使唤。

  郝福也明白他的心,越发的尽心尽力,只要是他的吩咐从来都是遵从,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

  眼下郝福听见郝连玦说要给自己一个重要的任务,不禁全身绷紧。他知道目前的情况,随时都会打起来,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他尽全力去完成公子的命令,才能为公子争取多一丁点胜利的希望!

  可听见这个任务竟然是全力保护幼仪的安全,他不由得怔了一下,随即答应下。

  他跟在公子身边十多年,可从未见过公子跟哪位姑娘亲近。接连娶了两位夫人,都没等过日子便死了,公子压根就没在乎过。此番来猎场,王妃更是特意把他换过去,旁敲侧击打听公子在漠北的事情。听王妃话里话外的意思,恐怕是害怕公子喜好男风。

  虽然公子对姑娘家不感兴趣,偶尔那些大老爷们闲聊说到这些,他都不会搭话,可也没瞧见公子有特殊的癖好啊。能近公子身的只有他一个人,就他这长相和闷葫芦头似的性子,偏好男风也没谁能喜欢这款!

  眼下公子对幼仪这般看重,让他越发肯定公子很正常。只是这位金姑娘的年纪看起来不太大,看来王妃还是不知道公子的喜欢,公子喜欢嫩的!

  幼仪见到他形影不离,觉得有些别扭,说道:“郝大哥,你不用这么紧张,在郝先锋的帐篷里能出什么事情?你只管去忙,我有什么需要会言语。这里有诸多不便,我定然不会客气。”

  她的嗓音软糯,稍微客气些就不经意带出撒娇的味道,一声“郝大哥”叫的郝福浑身不自在。他跟自个主子一样,基本上不跟姑娘打交道,也不会跟姑娘家打交道。

  他满脸通红,咿咿呀呀说不出个什么来。

  “你先下去,外面候着吧。”郝连玦的话如同特赦令,让他顿觉浑身轻松赶忙大步退了下去。

  “郝福是个粗人,他受不了太客气。”郝连玦咳嗽了一声说着,“以后你就随便称呼,免得他不自在。”

  随便称呼怎么称呼?人家比自己年长,又在保护自己的安全,总不能称呼名字吧?再说,郝福虽然是郝连珏的随从,却不是自己的奴才,她怎么能像使唤下人一般的对待?

  幼仪正要说话,就见郝福又进来,还跟进来几个抬着东西的士兵。

  “兄弟们知道金姑娘要住下来,就做了个简易的屏风,金姑娘也好方便些。就是东西有限,只能将就着使了。”说完扯开嘴巴笑了一下。

  难怪他不怎么笑,他一笑扯得脸上的疤痕狰狞着,比平常多了几分凶狠的味道。

  两个士兵赶忙把手中的物件放下,在地中央展开。那是用木头做成三角形的底座,上面竖着三根木头,中间绑住了两张兽皮。虽然粗糙、过于简单,却还是起到了屏风的作用。

  有了这个东西,幼仪的空间就稍微独立些,做什么也方便多了。

  “谢谢你们。”幼仪高兴的笑着,眉眼弯弯,长睫毛忽闪忽闪。

  他们这些当兵的几年都看不见一个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个个都裂开嘴,笑的跟花一样。

  “郝大哥,你替我去跟他们道谢吧。”

  “谢什么……”

  郝连玦轻轻咳了一声,帐篷里立即鸦雀无声,几个人立正站好连大气都不敢喘。

  “你们把这里当成集市了?谁准许你们擅自行动?凡是参与的人都绕着树林负重跑十圈,今晚上不许吃饭!”

  “遵命!”谁都不敢有疑议,麻利的出去执行,半点不敢偷懒。

  郝连玦带兵就是严格,想当初他初到漠北,靠的就是一股子打不倒的精神才折服了众人。一个个糙兵蛋子不是那么轻易就服管的!

  他不仅对手下的士兵严格,对自己可以说是刻薄!每次训练,他都会以身示范,而且冲在最前面。士兵负重五十斤,他就加到一百斤,士兵跑十圈,他就跑二十圈。看见自己的上级如此拼命,还谁敢不听话?

  他赏罚分明,把服从当成士兵的第一天职。长时间下来,他带领的人马整齐化一,指哪打哪。

  幼仪哪里接触过当兵的人?更不懂什么服从是士兵的天职之类的道理。她用世俗的人情世故来评断这个事情,觉得郝连玦未免太不近人情。固然士兵们的做法违法了军纪,大不了骂两句小惩一下罢了,干嘛非要又负重跑又不让吃晚饭。

  可还不等她讲情,就听见郝连玦又说道:“要不是看在你不是当兵之人,一顿重罚是少不了的。想必金姑娘明白入乡随俗的规矩,既然到了我的地盘,自然是我说了算。金姑娘不要干涉任何事情,想要不连累旁人,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要做!”

  幼仪闻言把一肚子话咽下去,可心里却非常的自责。她出了帐篷,正好瞧见一队人从前面跑过。他们每个人腿上都绑着两块大石头,跑的整齐。

  那大石头的个头可不小,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坠在寻常人腿上,恐怕连行走都会很吃力,更别提跑了。

  幼仪看得直咋舌,打头的郝福说道:“姑娘不必自责,不过是跑几圈少吃一顿饭,对我们这些人来说不算事。”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

  这一圈可不小,得有一刻钟才见他们转回来。十圈下来,几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幼仪过去给他们倒水,郝福喝了一口觉得有些不对劲,细细品品竟是甜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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