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恒身为小少爷,就算是有一些骄横的性格也是可以理解的,可事实上这位小少爷不仅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性格也是温柔到了骨子里。
宋卿书打心眼儿里觉得,这辈子能遇到顾恒,一定是他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可顾恒越好,自己反而越觉得心慌。
这么好的人,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儿结婚才对的,而不是整天和他这么一个粗糙的大男人在一块。
顾恒看出了宋卿书兴致恹恹,夹了块鱼丸子放在宋卿书碗里:“怎么了?不合胃口?”
“不会,很好吃。”宋卿书说:“我只是没想到你的手艺会这么好。”
顾恒会心一笑:“你要是喜欢可以经常来家里蹭饭,不收费的。”
听到后面四个字,宋卿书眼前一亮。大学食堂的饭菜确实是比高中要贵上好多,平时的生活费扣扣搜搜的用,最后也不能省下来多少。比赛获得的奖金也只能留下来交学费。
――毕竟母亲真的拿不出什么钱来。
尽管刚刚宋卿书还在觉得顾恒不应该每时每刻都和他在一起,可眼下能免费品尝美味的机会就摆在面前,自己又怎么可以拒绝!
宋卿书眯着眼睛,连连点头,笑得像一只小狐狸,可爱极了。
顾恒很满意宋卿书的反应,这一桌子的菜做的非常值!
宋卿书刚回到学校,就收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母亲的病情恶化了。
着急忙慌的跑到医院,宋遇兰刚刚从手术室里给抬出来。看着母亲苍白的脸,宋卿书心里堵堵的。好在医生说目前已经没什么大碍了,配合医院治疗,这一次就算是挺过去了。
宋遇兰在半年前查出来得了肝癌,由于不是恶性,所以有治愈的可能性。宋遇兰本身就是一个小小的职员,一个月也没多少工资,好在宋卿书足够争气,学费可以由比赛奖金撑着,不然恐怕连宋卿书上学的学费都拿不出来。
而传来这癌症的噩耗,无疑是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前期的治疗,几乎是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可尽管如此,宋遇兰的身体也还是一天不如一天,那花出去的钱,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回报。
宋遇兰抓着儿子的手,语气中带着些许责备:“你说你为什么要住宿去啊,你留在家里,还能相互照应照应。今儿个要不是人家老张回来的早,发现我昏倒在门口,要不然,我死在家里发臭了,估计也没个人知道!”
说着,竟兀自的开始掉眼泪。
宋卿书一只手被宋遇兰抓着,另一只手藏在腿弯处,紧紧的撰着衣服。
他很自责。
他之所以选择住宿,是为了能够更方便看到顾恒,却没想到因此差点儿让他的母亲丢掉性命。
“对不起妈,”宋卿书低着头,声音闷闷的:“我会去和学校申请搬回来住,您别生气了。以后我看着您,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听到了满意的答复,宋遇兰的脸色才稍微好了些,轻轻拍了拍宋遇兰的手,道:“卿书啊,妈也不是真的想把你拴在身边,我这一辈子,受的苦够多了,也活够了。这病来的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撑到什么时候,我啊,就是想再多看看你,想再多陪陪你……”
宋卿书红着眼眶,直摇头:“妈你别这么说,您会没事的,这只是良性,配合治疗会没事的。”
“也是妈妈对不住你。”宋遇兰狠狠地吐了口气,目光落在宋卿书的手背上,神情有些痛苦,仿佛是想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妈妈没什么本事,让你跟着我,吃了这么多苦,可你要知道,妈妈是最爱你的,你要是恨,就应该去恨那个丢下我们娘俩的那个男人,知道吗?”宋遇兰越说越激动,甚至就连宋卿书的手都被抓出了红印子。
宋卿书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而原因,竟然是为了另一个男人。
当时宋遇兰未婚先孕,顶着个大肚子就去宁越家门口站着,宁越一日不肯娶她,她就一日不会离开。宁越终于被磨的没了办法,这才同意了结婚。
在宋卿书的印象里,爸爸很少回家,但是每次回家,都会给他买很多的玩具和好吃的。爸爸从来没有打骂过他,甚至都没有用凶狠的语气和他说过话,不管什么时候看到爸爸,他总是脸上挂着笑,但是后来宋卿书才发现,那些笑容的背后,更多的是心酸。
宋卿书还记得,那天家里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但是表情却很凶的叔叔。妈妈和那个叔叔大吵了一架,甚至还动起了手。可那个叔叔始终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后来还是爸爸赶了回来,阻止了那场闹剧。
事后,爸爸就跟着那个叔叔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而母亲,也终于受不了那些邻居们刺耳的嘲讽,带着宋卿书来到了这个新城市。
在宋卿书的成长历程中,宋遇兰不止一次的和他说过,要他记住宁越,记住那个他该去恨的人,那个人就是个恶心的同性恋,是他毁了一切,毁了他们两个人的人生。
而宋卿书每一次的回答,都是嗯。
这次也不例外。
宋卿书很快就把东西搬回了家里,尽管室友们万般舍不得――舍不得顾恒顺带送给他们的小零食,但还是阻止不了宋卿书回家的决定。
顾恒叫来了司机,把宋卿书送到家门口后,两人却都不愿意下车。宋卿书一路沉默,顾恒问了半天,宋卿书也只是含糊其辞的说了一句母亲生病了需要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