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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1396节

  庄一舟笑着说道:

  “墩墩吃的比人吃的标准高多了啊。”

  林旭盖上锅盖,继续摆弄鸡胸肉:

  “它不能吃调料,只能这样操作。”

  收拾完,他把鸡胸肉收拾干净焯一下水,放在清水中小火煮制。

  二十分钟后,猪里脊肉已经煮好,关火后林旭浸泡了一会儿,让肉更加入味。

  趁着泡肉的时候,将牛肉和鸡胸肉捞出来,递给闲着没事的沈佳悦,让她洗洗手开始撕肉条。

  “顺着纹理撕,越细越好。”

  沈佳悦接过来说道: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

  她认真把手洗干净,坐在厨房门口的石桌前,开始动手撕肉条,墩墩蹲坐在旁边的石凳上,乖巧的等着吃肉肉。

  “哈,宝贝是不是想吃呀?来来来,妈咪喂你一条。”

  沈佳悦撕下一条肉喂给墩墩,小家伙立马张开嘴,吧唧吧唧的吃着。

  虽然跟平时吃的肉一样,但因为做法有些不同,所以小家伙吃得津津有味的,吃完还用爪子洗洗脸,非常讲卫生。

  正忙着,曾晓琪和陈媛媛来了。

  婚礼的流程已经过了一遍,陈燕和任杰回市区新房那边,打算让亲戚们看看新房。

  “这是做什么呢?”

  曾晓琪一看沈佳悦在撕肉条,立马洗洗手开始帮忙。

  “给墩墩做点肉松,它还没吃过呢。”

  一旁的陈媛媛说道:

  “我打小就不喜欢吃肉松,嚼起来跟棉花一样,吃到嘴里怪怪的,不习惯……倒是我老弟,小时候吃稀饭喜欢放点肉松,奶奶说是游牧民族吃法。”

  据说当年蒙古铁骑驰骋天下时,带的军粮就是肉松,饿了取一些放进水囊中,再把水囊挂在马背上,肉松吸水,再加上马背的颠簸,很快就成了粥。

  他们一人双马,马累了就换马,人累了就喝肉松粥,形成强大的机动能力,就这样几乎踏平了整个亚欧大陆。

  沈佳悦一边撕肉条一边说道:

  “我是挺喜欢吃的,小时候吃不起,长大了经常吃,不过有些肉松吃起来油腻腻的,感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

  肉松的现代做法上一般都是放油,这样比较省事。

  但传统做法是在锅里焙,一滴油都不放,这样焙出来的肉松既蓬松又香酥,吃到嘴里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

  没多久,林旭把浸泡好的猪里脊拿了出来,喊了一群帮厨过来帮忙一块儿撕。

  猪里脊的量比较多,毕竟是明天做菜用的,加上特意给沈佳悦做的,差不多有一筐肉块。

  这些煮好又经过浸泡的猪里脊颜色红润,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撕成了细细的肉条。

  林旭把这些肉条放在竹制的箩筐中,放在室外通风阴凉的地方晾着,等温度降下来,将所有肉条都装到大塑料袋中。

  他把塑料袋放在案板上,用擀面杖慢慢碾压,肉条很快一个个散开,形成了一簇簇的纤维束。

  这些,就是肉松的雏形了。

  其实也可以晾得更干一些后,用木棍捶打,这样肉质纤维的蓬松感更强。

  但这样容易拍打得到处都是,相对来说,没有用擀面装隔着塑料袋碾压更安全一些,至少不用四处拣散落的肉条。

  把袋子里散开的肉条倒出来,用手再抖几下,尽量让肉条蓬松。

  接着找一口干净的不锈钢锅,洗刷干净后将里面的水渍擦干,再放在灶上开中小火,不等锅烧热就将肉松放进去。

  蓬松后的肉松体积会膨胀很多倍,所以一次不能做太多,要给肉质纤维蓬松留有余地。

  用竹制锅铲在锅里慢慢翻动,让肉松受热均匀。

  没多久,锅里就有了滋滋啦啦的声音,这是肉松内部的水分被焙出来了,不用管,继续中小火翻炒。

  一直等到肉松的重量减轻,翻动时有种翻棉花的感觉,同时肉松像是弹过的棉花一样蓬松无比,就说明火候差不多了,可以出锅了。

  现代厨师喜欢在这个时候放点芝麻进去,其实这是错误的。

  因为好吃的肉松蓬松得如同云朵一样,是入口即化的,要是加了芝麻,不仅没了入口即化的效果,那种蓬松感也会被芝麻破坏掉。

  林旭把做好的肉松盛出来,继续做下一锅。

  沈佳悦来到厨房,悄悄捏了一点送进嘴里,眼睛顿时睁得溜圆:

  “哇塞,你做的这肉松咋没有油腻感啊?跟棉花糖一样……好好吃,感觉从小到大吃的肉松都是假的。”

  林旭笑着说道:

  “蛋糕房用的肉松一般都是炸的,这是焙出来的,口感自然是不同的。”

  沈佳悦觉得这么吃不过意,干脆盛了一小盆,端出来让大家品尝。

  墩墩原本以为是给自己的,但看到几位阿姨都下手吃了,急得在一旁团团转。

  “不急不急,下一锅给你做。”

  沈佳悦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冲远处的小白招了招手:

  “小白过来吃肉肉咯。”

  然而那匹好不容易撒欢一次的小矮马对吃的并不敢感兴趣,迈着轻快的步伐找二皇子去了。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今天既然从马厩中出来了,就一定要给那个南美骚包一点颜色看看,让它认清这是谁的地盘。

  很快,墩墩的肉松做了出来。

  沈佳悦放在一个一次性盘子里端到它面前,小家伙低头闻了闻,又用舌头舔了一下,眼神中满是惊讶。

  估计从没想到这些蓬蓬松松的玩意儿居然能吃,还这么好吃。

  “吃啥呢这么开心?”

  大家正吃着,齐思明骑着他的杜卡迪来到了厨房门口,摘下头盔,见几位女士和墩墩都不顾形象的吃东西,有些好奇。

  他将摩托车熄火,抬腿下车,顺便将背着的一个大背包卸下来,这是他给曾晓琪的父母买的衣物,顺便又买了两台新手机。

  上次来的时候,见岳父的手机屏幕坏了,原本想修一下的,但这种老款手机没啥维修价值,所以干脆买了两台。

  曾晓琪说道:

  “刚做了些肉松,我们正在品尝呢……你拿的啥啊?”

  “给岳父岳母随便带了点东西,咱爸妈的宿舍在哪?我直接送过去。”

  “我带你去吧,顺便看看你都买了什么,别想着一声不响偷偷把我买走,我家可不兴卖闺女。”

  她生怕齐思明买了贵东西,所以提前打个预防针。

  齐思明打了个哈哈:

  “就算买也得明码标价,明媒正娶,咋能稀里糊涂的呢。”

  小两口说说笑笑的向员工宿舍区走去,到前面没人注意的时候,才悄悄拉着手,那副偷偷摸摸的样子,看得陈媛媛直撇嘴:

  “整得跟偷情一样,真是幼稚。”

  厨房里,林旭把所有肉松全都做好,接着打了几个鸡蛋,准备做答应沈佳悦的鸡蛋松,让她感受一下松菜的多样性。

  鸡蛋打散,加一点点食盐和一小勺黄酒,搅拌均匀。

  接着起锅烧油,油温六成热时,一手端着鸡蛋碗,一手拿着勺子在锅里搅动,让锅里的油形成漩涡。

  这时候,慢慢将鸡蛋呈丝状倒进锅里。

  很快,这些鸡蛋丝就漂浮在了油锅表面,林旭用漏勺盛出来,放在一旁的大漏勺上控油,接着继续炸。

  这一点,就跟扬州炒饭不一样了。

  扬州炒饭用的鸡蛋丝一般都是一锅出来,这就导致鸡蛋丝炸的时间有点长,这样吃起来就有点发筋的感觉。

  而鸡蛋松基本上漂浮起来就得出锅,这样鸡蛋的口感更酥一些。

  过去厨师做鸡蛋松的时候,一般都会用刷锅的那种竹帚,找个崭新没用过的,清洗干净后将水甩干,再一手端着鸡蛋液,一手拿着竹帚,把蛋液缓缓倒在竹帚上,蛋液会顺着一根根细条状的竹条流淌到锅里,形成一根根细丝。

  相对于端着碗直接往锅里倒,这种效率会提高很多,做出来的鸡蛋松蓬松度更好。

  不过现在很少这么做了,基本上都是用漏勺。

  林旭找了个小眼漏勺打算试试,他先把锅里的热油搅动的旋转起来,接着把漏勺放在油锅上面,往里面倒一些蛋液,再快旋转,尽量让蛋液呈丝线一样落在油锅中。

  很快,这些蛋液就在热油的作用下,蓬松成了一团云朵。

  用大漏勺盛出来,小心挤掉里面的油脂,再端着漏勺抖两下,让细丝一样的鸡蛋再次蓬松起来。

  抖的时候撒一些细砂糖进去,然后往盘子里一扣,一道香甜美味的鸡蛋松就制作完成。

  林旭端到外面,往沈佳悦面前一摆:

  “这就是鸡蛋松,尝尝味儿咋样。”

  “哇,看起来好漂亮。”

  沈佳悦也没客气,举着筷子夹了一口送进嘴里,鸡蛋蓬松干爽,上面沾染着不少白砂糖,吃起来又酥又甜。

  “哇,好好吃,媛媛姐你赶紧尝尝,超美味。”

  这会儿曾晓琪和齐思明也从宿舍那边走了过来,看两人的表情就知道,齐思明送手机的计划破产了。

  曾晓琪挽着他的胳膊说道:

  “你关心我爸妈,我很感动,但手机这种贵重东西就算了,就算我接受,爸爸妈妈也不接受的,他们来京城是打工挣钱,不是来乞讨的。”

  手机虽然已经收下,但曾晓琪已经将手机钱转给了齐思明。

  结婚后想怎么孝敬岳父母都行,但现在毕竟还没结婚,所以贵重的物品不能收。

  齐思明苦笑着说道:

  “你真是想得多,我送手机不是很正常嘛?我看好多人第一次去岳父母家都是什么两箱茅台十条中华之类的,你这……不该心安理得收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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