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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我是逗神 7131 2024-06-30 09:00

  她最气的还是老三岳父那个老倔驴,她好说歹说,对方都始终不松口。

  逼得她只能使出杀手锏,说只要他答应老三和金玲离婚,那芸芸肯定还认他这个外公,老三将来也会给他养老送终,不会让他死了都没人收尸。

  那头老倔驴才愿意松口,不过那几天折腾下来,把她嘴皮子磨得都上火干裂,连喝水都不太管用。

  “妈,那金菱就没朝你们又哭又闹?”徐春花听完陈老太说的,有些纳闷道。

  陈老太则是脸色一变,提起这个,她就是一顿火。

  这金菱是真能作,作天作地,她都没见过这么作的。

  “她要是不哭不闹,那就稀奇了。她还差点拿刀要砍我,我就跑出去,叫上老三两个战友,帮我拉着她,她才没得逞。而且那婆娘真是疯得可以,嘴里念叨什么,说……你要跟我离婚,我就把你宰了,咱们一起同归于尽。哎呀!别说我听了瘆得慌,就是老三见了,都有点吓得不轻。”

  陈老太一想起当时那个画面,都觉得心肝颤抖。

  老三真是上辈子作孽,才摊上这么一个疯婆娘。

  “妈,那金菱住在哪儿,她那样子,没人吃得消吧!”徐春花虽没亲眼见过那画面,但只要随便一想象,她都被惊住。

  换做她当时面对金菱,。可能就被吓懵了,搞不好,还要跟她打起来。

  陈老太抿抿嘴,表情看不出是欣喜还是同情和可怜,“我跟金菱他爸商量了一下,把金菱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去了。要不然他一个老家伙,能看住那个疯婆娘。”

  甚至老三给他聘请的保姆,都被金菱吓跑了。

  老三才回来住了两个晚上,那疯婆娘就抱着老三照片不撒手,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

  更吓人的是,那疯婆娘把她亲妈亲爹还有芸芸和老三合照的相片,全把除老三之外的人都给剪了,要是实在太硬,不好剪,她就用烧的,或者用小刀,把其他人的相片都戳出密密麻麻地小洞。

  那保姆见了,不被吓跑,可能吗?

  连她给老三织的毛衣,做的衣服,鞋子,都让金菱给毁了。

  可见,她疯的有多么严重?

  “妈,还是您有办法,您有主意。那三弟这回该对金菱死心了,不会对她还有啥不舍吧!”徐春花觉得王一民啥都好,就是太心软,太痴情。

  这次金菱都要拿刀砍人,说杀死他,和他一起同归于尽,他不可能还会对金菱余情未了,一直都念着她?

  陈老太摇摇头,轻叹道:“老三啥人,你们心里就没点数?我看他一时半会儿是放不下金菱,咱得给他一点时间缓缓。”

  金菱跟他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要寒心,也不是马上就能感情变淡,总得有个过渡。

  “那奶,我啥时候可以回家,我想爸爸了。”妈妈如今和爸爸离了婚,只有他和外公两个人住在一起,肯定很孤单。

  她想要去陪陪爸爸和外公,想让他们忘掉悲伤和难过,不想让他们一直不开心。

  陈老太知道王芸芸在家的这段时间,一定受了不少委屈,便笑着道:“不急,过了这个年,我就让你爸把你接回去,行不?”

  王芸芸点点头,应道:“行,奶,我听你的。”

  话落,她仔细算了算日子,大概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才过年。

  所以她还要忍一忍,才能见到爸爸。

  但愿爸爸不会骗她,会来接她回家,不然她真的这辈子都不会相信爸爸,还会很讨厌很讨厌他。

  这顿饭吃完,陈老太就和几个儿媳聊了一会儿天。

  当她听到大黄妈教唆王晓梅看住自己的嫁妆,还有成天欺负王芸芸,以及跟老二媳妇吵架闹翻的那些事儿后,她就拉下脸,不满道:“这三丫头怕是好日子过得太舒服,真当自己是祖宗,咱家都得伺候和供着她了,是吧!”

  “妈,那死丫头现在和大黄妈,还有孙佳蕙是一类人,她就向着她们两个。哪像是我们老王家的孩子,我都不想看见她这张脸,见了就是一肚子火。”徐春花跟王晓梅冷战了好几天,这几天,她都没等到王晓梅的服软。

  心都快凉透了。

  “咋?孙佳蕙也掺和进去了?”陈老太跟老三出发的时候,不是叮嘱过他们吗?

  咋就不管用了呢!

  “妈,那死丫头嘴馋得很,人家一点吃的就把她给收买了,还跟芸芸说,孙佳蕙做她的妈妈,肯定会对芸芸好,不会亏待芸芸啥的。”徐春花都怀疑她生这丫头,是不是让人给掉了包。

  陈老太嗤笑一声,讥讽道:“那孙佳蕙就是一个傻的,她使那些手段有啥用呀!老三都跟我赌咒发誓,说这辈子都不会再婚,不会给芸芸找后妈。我看他也是铁了心的要这么做,那孙佳蕙甭管耍什么花招都不管用了。”

  “妈,三弟这么说,是不是变着法的为金菱守身?”徐春花不禁有些猜疑。

  陈老太冷哼道:“管他是不是为金菱,他运气太差,真不适合再讨一个媳妇。万一遇到一个品性不咋地的,不还是他倒霉,芸芸倒霉,我们跟着倒霉吗?”

  “妈,那孙佳蕙继续这么纠缠下去,也不是事儿。还有大黄妈背地里这么阴我们,你是不是得管一管?”李华兰只要婆婆一回来,那他们家这主心骨就有了。

  什么家事到婆婆那里,都会有解决方法。

  “管,当然得管,咱这样,咱明天去一趟邻村或县城,咱要把话给孙佳蕙挑明了,我们家老三是真不想跟她结亲。至于大黄妈,我抽空了,我就去跟她好好说一说,她要是敢撒泼,看我怎么收拾她。”

  陈老太雷厉风行起来,三个臭皮匠都抵不过她。

  王晓悦在旁边听得很详细,吃瓜吃得特别开心,也很想明天跟着奶一起去凑个热闹。

  可是她明天还要上学,去不成。

  只能希望奶明天回来,跟爷说话的时候,她能听个大概。

  “巧巧,你过来,爸爸跟你说个事,好吗?”王一国趁着陈老太跟几个儿媳聊得不可开交,没时间注意他,就迅速抬起胳膊,朝王晓悦招了招手。

  王晓悦恰巧正对着他,一瞧爸爸向她挥手,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溜到了王一国跟前,压低声音:“爸爸,你找我有啥事吗?”

  “有,还是很重要的事。”王一国也不卖关子,跟她开门见山道:“爸爸想让你明天放学,跟我去后山一趟,可以不?”

  “可以,当然可以了。”王晓悦猜爸爸又带回来一些怀孕的小动物。

  反正后山已经被爸爸单独圈了一块出来,里面不止有小兔子,还有野鸡啥的。

  还有一头受伤的野獐子被爸爸捡回来,圈养在山上,过得挺悠哉,赶它走,它都要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不动弹。

  这么死皮赖脸的獐子,王晓悦是第一次见,也不舍得杀它,要知道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后世,也算是稀缺品种。

  那把它养肥,也蛮有成就感的。

  当然就要劳烦她爸爸,每天上山四五趟左右,定期给他们喂食和打扫卫生。

  而且两头大野狼看着,有哪个野鸡,野兔敢逃跑,野狼准能寻着它们身上的味道,把它们给叼回来。

  只是没想到爸爸带她上山,不是让她去看其他怀孕的小动物。

  是黄黄怀孕了,原来,灰灰是公狼,黄黄是母狼,它们是夫妻。

  “巧巧,你觉得黄黄会生下多少只小狼宝宝?”王一国试探的问道。

  王晓悦沉思了一会儿,才给出答案,“我觉得黄黄会生下十头小狼宝宝,太多了,它的肚子就会被撑破。”

  一般母狼会生下三头小狼崽,体质当然很强悍。

  不过生二三十只小狼崽子是不太可能了。

  母狼就算怀孕,也会自己狩猎,它们不适合像家猪那样,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何况家猪肚子再大,肉肉和脂肪都能帮它们避免被撑破的危险。

  野狼一般都是偏瘦,再胖也胖不到哪里去。

  还有狼多了,会引起村民的注意,让他们察觉到什么,那就不妙了。

  毕竟离改革开放和下户还有好长时间,这期间最好警惕些,别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十只,那也够了。”至少十头小狼崽子长大以后,就又会像灰灰和黄黄一样,生下自己的宝宝。

  这么算来,他养的这两头野狼一点都不亏,以后这圈养规模扩大了,就把它们训练得听话些,让它们替自己看着,比请人还方便。

  王晓悦比她爸爸还放心,甚至她大脑灵光一闪,竟发现一个她从未注意过的问题,

  那就是她的金手指真真逆天了。

  凡是他们家圈养的小动物,不仅能生能长,它们都超听话。

  她有时候抓一把米去喂鸡,那些母鸡都围着她转,要么她路过鸡圈,那些站在原地啄菜叶的母鸡,全都咯咯地突然凑过来,在她脚边卧着,然后生下几个鸡蛋。

  连一向凶狠地公鸡,都会眼巴巴凑上来,跟她打声招呼。

  或许,她这金手指,自带亲近和忠诚功能。

  这般想着,那只死赖着不走的野獐子,就忽然跑到圈边,朝她看过来,并且叫了几声,蹦跶了一圈,显得非常滑稽。

  “獐獐,才几天没见你,你果然又长胖了。”受她爸的影响,给野獐子取了这么一个随便的名字。

  谁让山上就只有这么一只野獐子,叫它獐獐,不是挺有寓意和含义吗?

  野獐子不知道王晓悦说什么,就自己在那一个劲儿蹦跶。

  王晓悦却开玩笑似的嘀咕了一句:“獐獐,你怕不是在装疯卖傻?”

  她就没见过这么逗比的野獐子,圈门一直都没关,时刻敞开着。

  它愣是装没看见,就不往那去。

  王一国有时忍不住进去赶它,它都没动静,自顾自地抢兔子吃的草。

  偶尔还会趁灰灰和黄黄不注意,用嘴叼住一块生肉,默默地趴在角落里,埋头吃着。

  导致灰灰和黄黄都不开心地咧开嘴,露出尖牙,朝它吼几声。

  刚开始,野獐子还是挺怕,后来,不知道是开窍,还是觉得有恃无恐,居然一点都不害怕灰灰和黄黄。

  把自己当大爷一般,成天在圈里溜达来溜达去,欺负这个,欺负那个。

  让王晓悦撞见过几回,每回都感觉这野獐子贱贱的,连她都想替小兔子,还有灰灰它们抱不平。

  “爸爸,山上还有野猪,野熊吗?我怎么没见过?”王晓悦听奶说,山上那地儿,他们都不敢种玉米之类的庄稼。

  不然就要被野猪和野熊给祸害了,容易颗粒无收。

  “巧巧,野猪和野熊咱们不能养,那家伙凶得很,咱们只能打来吃肉,或者拿去县城买卖。”王一国耐心地跟王晓悦解释了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王晓悦点点头,心里想道:要是等日后政策下来,把后山这块儿全给包下来,像后世那样,放养野猪,应该是一个不错的点子。

  再者,他们家常年都有奶熏得野猪腊肉,以及肉干啥的,比一般家猪要好吃些。

  当然要处理得当,否则味道特别重,尤其对嗅觉敏感的人来说,闻到那个味儿都不敢吃,直接被熏吐了。

  况且她四爸手艺不错,这新鲜的野猪肉,经过他一番烹调,风味十足,老少皆宜。

  是一道拿手好菜。

  将来他们能包下后山,养野猪的同时,还能让四爸自己开一个餐馆,经营农家乐,何况生意做得好,还能把店开遍全国,不正好互相成全,打响名声嘛!

  王晓悦为家里的每个人都想象出了一条致富路子,但是这个不是靠运气和先机就能做好生意,还得本身有能力和本事才行。

  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像孙佳蕙重生之后,凭借自己的记忆,马上拿出她妈的家底,在县城盘了一个裁缝铺子,给人做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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