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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6730 2024-06-30 07:55

  闵惟秀咧嘴对着坐着的人一笑,“柴姐姐。”

  柴郡主张大的嘴闭了闭,“惟秀你这是……”

  闵惟秀靠着柴郡主坐了下来,“名门淑女不耐烦当了,还是跟着我阿爹练武的好,本来就是武将家的后人,不耐烦做那文绉绉的事。我也想跟柴姐姐一样。”

  柴郡主摸了摸她的脑袋,“随你高兴。”

  闵惟秀笑了笑,拿起了桌上的果子,吭哧吭哧的啃了起来。

  上辈子,同她最好的人,便是柴郡主了。她阿爹被成将军府的人误会是害人的凶手,她被发配去边关之后,遭了大罪,都是柴家姐姐护着她,才给了她喘息的时间。

  “闵五,你来了。”

  闵惟秀一听这个声音,身子一僵,扭过头去,只见身后站了一位熟悉的身影,她怔了怔,随即脱口而出,“东阳郡王。”

  第十六章 开封府的禁忌

  东阳郡王乃是开封府的禁忌之人。

  话说大庆灭亡之后,天下四分五裂,战火延绵不绝,那天家之姓犹如走马灯一般,隔上三五十年,便要变上一变。

  有那三好汉,效仿三国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共谋大业。

  其中柴裕为长,能文能武,有玄德之善,被尊为主公;闵归为次,他能征善战,为主将;姜胤最幼,本是一书生,粗通武学,但是极擅谋略。

  这兄弟三人,各有所长,竟然真让他们夺了一片江山,是为后周。

  但是好人不长命,闵归前去攻汉,柴裕同姜胤则谋取幽州,岂料在战场上受伤,回开封后不久,便不治身亡了。

  彼时柴裕嫡出长子,年仅三岁,如何能够服众?

  这时柴裕身边的贴身内侍,拿出遗诏,原来柴裕临终之前,将这江山传给兄弟姜胤。

  姜胤痛哭流涕,拔剑要斩内侍,奉幼主登基,却被一众属下打晕了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黄袍加身,天下易姓已经成了定局。

  自此大周变成了大陈,姜胤封柴裕嫡长子为东阳王,以示尊敬。又封柴裕嫡出的女儿柴善蓉为郡主。

  只可惜,东阳王在五岁那年出痘早夭了,姜胤伤心不已,又将寻了柴家后人,封为东阳郡王,便是如今的柴凛。

  官家对柴凛十分亲厚,不但爵位可以世代承袭,而且虽然是郡王之爵,但是享受的却是亲王的俸禄。打小儿他便是同其他的皇子一道儿住在宫中,直到长大了,这才分府出来,可以说是官家的亲儿子也不为过。

  但是到底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柴凛尴尬得很。

  ……

  “闵五同我生分了,都不叫我柴凛了。太子羞于见你,托我过来同你说声抱歉,刘鸾的事,个中问题一言难尽。咱们都是一道儿长大的,宛若亲兄妹一般,这次你可能原谅他?”

  闵惟秀的视线穿过柴凛,果然看到了站在一根大柱子后的太子,见她看过来,又赶忙的缩了回去。

  闵惟秀心中呵呵一笑,宛若亲兄妹?太子的脸可真大,开封府都放不下。

  “郡王说的哪里话,我怎么会怪殿下?原本就是我们兄妹闹着玩儿呢,头回我问他要那匹新得的良驹,他不给,我才恼了他,故意吓唬他呢,他喜欢刘鸾,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真是恭喜你啊,娶了个祸害回家,从此家宅不灵,吃啥啥不香,多好!

  柴凛笑了笑,拿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我给殿下做主,那宝马一会儿就让人送到武国公府去。”

  闵惟秀脸一红,咳了咳,“这话我可记住了。”

  柴凛生得好,尤其是一双手,十指修长,宛若白玉,让人一瞧便面红心跳的,闵惟秀年幼之时,柴凛还给她编过发,比安喜编的好看多了。

  她到现在都记得,一双冰冰凉的手,在她的发间飞来飞去的。

  柴凛点了点头,“我何时骗过你。”

  闵惟秀高兴了,不要白不要!

  说句实在话,太子殿下在她心中,连个马蹄子都比不上!

  柴凛见闵惟秀傻乐,笑了笑,却是忍不住咳嗽了起来,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正欲要说话,就见一个身影插了进来,对着柴凛就是一通拍。

  “柴大哥,兄长在那边等着你呢,这口子风大,你身子骨弱,莫要着凉了。闵五,咱们不是一道儿进来,你咋跑着跑着就不见了。”

  柴凛一愣,拿帕子捂了捂嘴,“我这就过去了,善蓉一会儿你别急着走,我来接你一道儿回府。”

  柴郡主忧心忡忡的点了点头,望着柴凛远去。

  “阿秀,你猜猜我这个小瓶子里装的是什么?若不是开始雨太大,我一早便给你了。”待柴凛一走,姜砚之便从怀中犹如做贼一般的掏出了一个小玉瓶,神秘兮兮的说道。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不光是耳朵聋了,眼睛都要瞎了。

  “你叫我什么?”

  还阿秀……她阿娘都没有叫得这么亲热。

  姜砚之一激灵,“叫你闵五啊!这可是牛眼泪,昨儿个我回了府,叫了十个厨娘,拿了刀轮番吓唬牛……最后活生生的把它吓出眼泪来了,哈哈。我就说了,你家的牛天性乐观,不爱哭。还是我家的牛好啊,胆子小。”

  “我已经让人好吃好喝的把它供起来了,它只需三五不时的流眼泪就好。这命,真没有得说了。”

  一旁的柴郡主使了好大的功夫,都没有憋住笑,最后只能扭过头去,哈哈大笑起来。

  闵惟秀见状,神色莫名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还好他是三子,不然不用她出手,大陈都要完蛋。

  这么一想,她应该帮助三皇子当皇帝啊,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叫自取灭亡。

  姜砚之见闵惟秀发愣,将那牛眼泪硬塞进了她的手中,一本正经的说道,“今晚你试试,照照镜子。”

  闵惟秀身子一僵,她抹了牛眼泪再照镜子,难不成还真能看到上辈子的闵惟秀不成?

  正在她发愣间,就见到有内侍前来宣旨了。

  闵惟秀对此兴致缺缺,该知晓的临安长公主已经告诉过她了,无外乎是太子妃选了国子监祭酒的嫡女李氏,刘鸾同闵惟芬同进太子府。

  闵惟秀不在意,但是周围的人可不这么想,不少人一听闵惟秀没有当成太子妃,都纷纷看了过来,闵惟秀眼睛一瞪,瞟了一眼放在一旁的狼牙棒。

  那些小娘子又吓了缩了缩脖子,硬生生的别过头去。

  更是有那胆小的,吓得手中的茶盏都打翻了,湿了衣裙。

  闵惟秀收回了视线,大马金刀的坐了,开始吃席,这一桌子好酒好菜,竟然只有她同柴郡主,外加在一旁喋喋不休的姜砚之三人入座,旁人不敢上前来。

  闵惟秀吃饱喝足了,挂念着府中的事,对着柴郡主说道,“郡主过两日来我家玩儿吧,我最近同阿爹学功夫,他忙得很,都没有时间教我。”

  柴郡主点了点头,“过一阵子,你三姐添妆,我是要去的。”

  柴郡主同成将军的第六子定了亲,闵珊同她日后就是妯娌,长幼有序,待闵珊出嫁不久,柴郡主也要嫁去成家了。

  闵惟秀也不强求,柴家没有主母,东阳郡王府的中馈,都是柴善蓉打理的,她平日里也忙得很。

  “如此甚好,郡主,那我便先回去了。”

  闵惟秀一回武国公府,就见安喜的娘老子来报,“小娘料事如神,这府里头的大槐树下,挖出了一具尸骨。”

  第十七章 徘徊的死者

  安喜她娘压低了声音,又接着说道:“是厨上的林婆子去挖的,说是四房的四郎用了药,她随意寻摸了一棵树,想将那药渣子给埋了……正挖着,被我们逮了个正着。长公主已经去松鹤堂了。”

  四房是庶出的,只得一独子,如今不过三岁尔,排行第四,人称闵四郎。

  闵四郎是否生病了,闵惟秀不知,但是这林婆子肯定不是随便寻了棵树埋药渣子,而是担心她从东宫回来之后,要将院子里的大槐树全都拔了去,这才急急忙忙的想要趁着她回来之前,将里头的罪证挖出来。

  那林子偏僻,若不是闵惟秀让安喜她娘一早在那里守着,断是不会有人发现的。

  闵惟秀沉吟了片刻,说道:“你去前院,寻阿福,叫他悄摸的寻了三大王来。”

  这大家族犹如水井,便是染了血,那也是石头一埋,盖子一遮,像是没有发生过一般。

  可她就是要将闵家的毒疮剖出来给人看,将那恶脓给挤了出去。

  安喜她娘点了点头,也不多问,急急忙忙的去寻阿福了。

  雨停了。

  闵惟秀整了整衣襟,径直的朝那大槐树走去,那里的土已经被人翻了出来,出现一个大坑,因为下了雨,泥坑里有一些积水,泛着绿,看上去十分的恶心。

  周围全都是人走来走去,留下来的杂乱脚印。

  闵惟秀取下头上的银簪子,往那水中一插,过了好一会儿,拿起来一看,只见那银簪子的前端,已经变得乌黑的了。

  看来不光是用毒,还是用了很烈的毒。

  安喜瞧着,吓了一大跳,“小娘,小娘,咱们赶紧走远一点儿吧,这水里有毒,别沾在身上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稍等一会儿,等三大王来了,咱们再去松鹤堂。”

  “真的挖出来了啊,我带了张仵作来,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当仵作的,是有大本事的人。我在开封府断案如神,除了靠自己个的聪明才智,就是靠张仵作了。”

  没等一会儿,姜砚之便领着路丙,还有一个看上去约莫三四十岁的男子走了过来。

  张仵作留着山羊胡,背着一个巨大的木头箱子,一瞧见那颜色明显不对劲的水坑,便立即拿出一小瓶,用钳子夹了灌水,全都灌好了,这才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

  闵惟秀对于姜砚之的话,那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这厮怎么好意思夸自己断案如神?

  都是在开封府长大的,谁还不知道谁啊?

  姜砚之断了什么案?老张家的牛被老李家牵走了,王寡妇的绣花鞋被老猫叼到隔壁老钱家的床底下去了?

  “闵五娘子可否领老夫去看一看那尸骨。”

  闵惟秀点了点头,领着众人朝松鹤堂走去。

  姜砚之见闵惟秀不理会他,也不在意,依旧兴致勃勃的说道:“闵五你可真够意思,挖出了骨头,还记得寻我来瞧,我说得没有错吧,那李管家就是被人毒死的。”

  闵惟秀悄悄的看了一眼张仵作,见他神色如常,压根儿没有问为何姜砚之连尸骨都没有看,就知道死的人姓李,是中毒身亡的。

  显然,他早就习惯了姜砚之能见鬼这件事。

  张仵作是姜砚之的心腹。

  闵惟秀的脑袋快速的转着,一行人便到了松鹤堂。

  屋子里一共有四个主家,闵老夫人,临安长公主,二夫人李氏,四夫人姚氏。

  老夫人头上系着抹额,有些神色恹恹的斜坐在榻上,“你们年轻,不知晓,以前战乱的时候,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别说这大槐树底下了,开封府的那条道上,没有埋过枯骨啊,不要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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