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穿书]

第108节

  阮苏的确怀疑他是在骗自己,然而听到林清这两个字后,身体猛地一震,已经快要遗忘的记忆席卷而来。

  林清……林清……这就是中杀死段瑞金的下属啊!

  战争时间线改变了,结局却没改变吗?段瑞金还是死了?!

  她心痛得哭不出来,颓然无力地望着天,只觉得哪儿哪儿都是黑的,叫人找不到活下去的目标。

  她的光呢?她的光灭了!

  荣闲音发现一件奇异的事——她刚才还清澈明亮的眼睛像失明一般,短短几分钟里暗淡得堪比死鱼眼珠子,身体也绵绵软软,没有半点气力,明明还没死,却已散发出浓郁的死气。

  他不禁失望极了,在她嘴唇上狠狠咬了一口,打算掐断她的脖子,彻底了结了她。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影扑出来,跪在他面前抓住他的手,苦苦哀求。

  “二爷,二爷!快松手,她要死了啊!您答应我不会杀她的!”

  第61章

  冲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小凤仙。

  她还做着三人和好如初的美梦,没成想一出来就看见阮苏快要被荣闲音给掐死了,吓一大跳,连忙跑过去阻拦。

  荣闲音气急败坏地骂:“你滚开!”

  小凤仙不放手,死命拽着他,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捏断了阮苏纤细的脖子。

  “二爷,咱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吗?她是我的朋友,待我如亲姐妹一样好,您要是出尔反尔杀了她,以后到了阴曹地府里,我哪儿还有脸见她?二爷,看在我的面子上……”

  “你的面子?哼,不知天高地厚。”

  荣闲音骂了一句,另一只手从背后摸出一把枪来,招呼都没打就对准了她的脑袋。

  小凤仙这时才真正的被吓到了,立刻松开了手,惊恐万分地问:

  “您、您要杀我?”

  她反应这么激烈,似乎比手上这具“尸体”有意思得多,荣闲音改变了主意,把阮苏破布娃娃似的往地上一丢,拿着枪靠近她。

  小凤仙连连往后爬,最后被他逼到了墙角,再无退路。

  她痛苦地看着他,泪流满面。

  “二爷,您不会杀我对不对?咱们当初说好了您带我去晋城,让我到最大的戏园子里唱戏,您最喜欢听我唱金玉奴……”

  荣闲音用枪口抵住她的下巴,逼得她不得不高高抬头,冷声问:

  “你爱我吗?”

  小凤仙怕得都快尿裤子了,可看着眼前清隽儒雅的男人,心下没忍住,道出了实话。

  “爱……”

  “有多爱?”

  “您走到哪儿,我就愿意追随到哪儿。”

  “好姑娘。”荣闲音亲吻她的额头,像神明垂怜他的信徒,“可惜我不需要你的追随了,你先去阴间帮你的姐妹探探路吧。”

  话音未落,他扣下扳机。

  在小凤仙惊骇的表情下,一颗子弹钻破她娇嫩的皮肤,从下颌贯穿至颅顶,最后炸碎了天灵盖,血液夹杂着她的泪水,以及各种红红白白的液体,弄脏了荣闲音的白衬衫。

  他松开手,尸体顺着墙根滑倒。他皱眉看着自己的衣服,厌恶的表情犹如在看一堆垃圾,用二指捏着一角抖了抖,发现抖不下来,准备快点解决手头的事,回屋换衣服去。

  “荣闲音!”

  耳中突然听到一声大喊,他下意识抬起头,一根细木棍朝他面门扎来,根本不容他躲避,直直地戳进他右眼里,长驱直入,死命往里捅。

  他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神志因剧痛变得模糊,情不自禁松开手上的枪,去抓那根木棍。

  阮苏迅速放弃木棍,捡起手.枪上了膛,不假思索地朝他连开数枪,枪枪命中他胸口。

  荣闲音终究还是没能拔出右眼里的棍子,淌了满脸的血,倒在地上失去气息。

  阮苏还想给他补两枪,可这时周围人家养得狗已经叫了起来。她怕被人发现惹上麻烦,连忙收起枪要跑,跑出一步便踩上碎瓷片,被扎破脚底心,疼得打了个踉跄。

  光脚跑是跑不远的,她回头看看,把小凤仙的鞋扒下来套在自己脚上。顾不上大小合不合适,又去搜他俩的口袋,想找点逃跑的路费。

  小凤仙身上有几块大洋,一只金手镯。荣闲音身上没放钱,但手指上带着那枚价值不菲的玉扳指,最重要的是,她搜出来一把汽车钥匙。

  阮苏把这些东西全部拿走,跑出院门,看见停在路边的汽车,立刻钻了进去。

  院外是一条偏僻的泥路,沿着路一直开,抵达一个小县城。

  由于时间不早,县城已经陷入沉睡,大街上只有一家小酒楼还亮着红灯笼。

  阮苏前去问路,想知道如何回寒城。掌柜见她衣着奇特,粗糙的衣裤配着一双精致的绣花鞋,手里还拿着车钥匙,模样却是个小姑娘,没有回答,反而问她从何而来。

  阮苏自然不能说自己刚刚杀完人,编了个谎,说自己是晋城富贵人家的女儿,随大人一同来寒城看亲戚的,半路被人抢劫与家人走散,这身衣服则是因为她逃跑时滚进泥潭里,向路边农户借的。

  掌柜信了她的话,叹息道:“你们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怎么了?”

  “寒城已经烧光了呀,寒城人活着的能跑都跑了,除了赵将军的兵要守金矿,谁还敢留在哪里?看着都瘆得慌,鬼城似的。你一个小姑娘还是别去了,快回家吧。”

  阮苏摇头,“我一定要去,我爹娘肯定在那里等我汇合呢,求求老板告诉我该走哪条路。”

  掌柜的是个好心人,见她这么执着,指了方向给她,还送她一袋馒头路上当干粮。

  阮苏道谢离开,顺着他指得方向开去。本来还担心没有地图会走错路,天亮后她开上了大路,担忧消失得无影无踪——路上随处可见难民,拖家带口,走走停停,一眼望不到尽头。

  天高地阔,饥饿的人在荒芜大地上蹒跚行走,有坚持走下去的,也有奄奄一息躺在路边的,被密密麻麻的苍蝇包裹,野狗远远地站在田野上,就等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人命贱得堪比蝼蚁,阮苏被这副画面所震撼,愈发想赶快去寒城。

  她不信荣闲音的屁话,段瑞金不可能死,他不是那么没分寸的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真的死了……她也得眼见为实!

  阮苏紧紧抓着方向盘,一刻不停的开了上百里路。开到后面汽车没了油,她找不到地方加油,干脆弃车步行,小小的身影朝着与难民们截然不同的方向前进,犹如一条愚蠢的、逆流而上的鱼。

  步行比开车慢了不止一倍,最后一小段路她硬是走了几天几夜才走完,风尘仆仆,脏得脸都看不清,疲惫至极。

  在又一次天亮时,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一座破败的城池。

  它是那么巨大,那么残破,宛如一只生命力耗尽的黑色巨兽匍匐在大地上。有死亡的黑烟从它身上冒出,摇摇晃晃,散入云层中。

  那是寒城,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喜欢的,给过她幸福与快乐的寒城。

  朝霞洒落万丈金光,阮苏把最后半个馒头塞进嘴里,全力前行。

  两个小时后,她来到了城门外,仰头望着挂在城墙上的白骨。

  原来,人的骨头是这么瘦,这么轻。风吹过来时,手指骨打在大腿骨上,发出噼啪声。

  绳索是绑在脊椎上的,骷髅头低垂着,俯视着下方,黑洞洞的眼眶宛如在看她,就像曾经无数次温柔宠溺的注视。

  阮苏的眼眶里滚出一大颗泪珠,在脏兮兮的脸上冲洗出一条痕迹。她抬手擦干,抓住从身边路过的一个老头,指着那具白骨问:“他是谁?”

  城墙上的画面过于骇人,老头根本不敢看,摆摆手说:“别提了,跟咱们普通老百姓没关系,说多了保不准还惹祸上身,快走吧。”

  “求求你告诉我,他是谁……”

  “唉,还能是谁?段老板啊,真是造孽……”

  阮苏立马松开了他,去问下一个人。

  她问了足足上百个,问到嗓子都快出血,得到的答案要么是不肯说,要么是段老板。

  开金矿的段老板,晋城段家的二少爷,她的丈夫,段瑞金。

  中间有个女孩子认出她,惊讶地说:“你是不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百德福的老板?”

  阮苏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人群里。

  当天晚上,白骨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当天亮后卫兵察觉到变化,枯岭山上无人去过的偏僻处,多了个小小的坟包。

  阮苏坐在坟包前,两手都是泥,捧着一块小木板,想为他写一个墓碑。

  该写什么?段瑞金?

  被人发现的话恐怕连坟都要刨开。

  他最喜欢体面的,绝对不愿意自己的尸骨遭人侮辱。

  阮苏想了想,在木板上刻下两个字——吾爱。

  “我爱过你,来到这个世界我不后悔,只可惜无法跟你走到最后,完成当初的约定。”

  阮苏看着坟包,如同以前坐在床边看着他,甚至能想象得出他的音容笑貌。

  “我不怪你,真的不怪你,我只是恨那些人,为什么要扰乱我们美好的生活……在他们眼里只是攻打一座城池,扩张一点地盘,可我的人生彻底被他们毁了,寒城无数人的人生都被他们毁了……来日他们大权在握,享受无上荣耀,身下坐着的是千千万万白骨堆成的高山……”

  她抿了下嘴唇,舌尖尝到眼泪的咸涩。她站起身,看着晨光中孤零零的坟包,深怀歉意地说:

  “你等等我,等我为你报了仇,就回来陪你,再也不走了。”

  阮苏说完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往山下走去。

  她不敢回头,怕自己会舍不得走。她紧紧握着手里的枪,每一步都踏着仇恨。

  里的段瑞金作恶多端,该死,死有余辜。

  可现在的他做错了什么呢?

  她要找到林清。

  阮苏在城内隐姓埋名地藏了三天,好不容易打听到了关于林清的消息——赵凯旋攻下寒城,已经朝下一个城池进发,预计最后的目标是晋城。

  她戴着一顶草帽,站在城门外,望着眼前几条通往不同方向的路,犹豫不决。

  林清现在是赵凯旋的参谋官,身边总跟着警卫,而军队里只有男人没有女人,她形单影只的跑过去,不是白白送死么?

  最关键的是没有车,她靠两条腿能走多远?追得上他们吗?寒城的店面全关门了,粮仓被赵军占领,她从那天到现在一口东西都没吃,已经饿得两腿发软了。

  目标足够坚定,但实践起来并非纸上谈兵那么容易。

  阮苏正思索着,旁边忽然有人操着浓浓的寒城口音问:“姑娘,你也去瑞城吗?”

  “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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