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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檀郎 海青拿天鹅 6913 2024-06-30 07:09

  公子道:“当年我也曾听我祖父说起过璇玑先生,他说此人乃奇才,甚少露面,但所作谶言无一不应验。开国之时,璇玑先生说高祖十三年得天下,而后高祖果然十三年就得了天下。”

  我笑了笑:“如此神奇,司空可曾亲眼见过?”

  公子摇了摇头。

  “那么司空与谢公子一样,也不过是听人说说罢了。”我说。

  公子道:“我先前也这么想,可谢公子方才说,秦王亲眼见过璇玑先生。”

  我又反问:“如此说来,璇玑先生甚少露面,秦王在那之前也不曾见过,又怎知他见的就是璇玑先生?”

  公子道:“传闻璇玑先生每回现身,必有一白鹤飞至雒阳凌霄观,盘旋三圈,降于露台,长唳之声城中皆闻。鹤足上系有一锦囊,内有帛书,写着璇玑先生将于何时何地作谶。而他每每现身,总着一身白鹤羽衣,也有人叫他白鹤真人。”

  他说得太过详细,就好像亲眼所见。我听完,“噗”一声笑出来。

  “这璇玑先生怎似变戏法骗钱的方士一般?”我说,“他留这帛书,可是为了唬人去看他作谶,向来宾收钱?”

  公子瞪我一眼,却道:“听说是,每人百金。”

  我说:“这般贵重,若有人见钱眼开,也可假扮。还有甚鉴别之法?”

  公子愣了愣:“谢公子不曾提过。”

  我耐心道:“公子还记得去年惠阳伯之事?非说他在山中遇到的方士是神仙,吃他给的不老药,变得疯疯癫癫,被人耻笑。假托神圣之名招摇撞骗的人多了去了,空口之言,如何辨得真假?朝廷下令禁绝谶纬,也不无道理。”

  公子想了想,却道:“万一那是真的璇玑先生,谶言也是真的呢?”

  “万一是真的,乱世已是不远。”我眨眨眼,压低声音,“如那谶言所言,今上便是三世,若是应验……”

  公子面色微变,打断道:“不可胡言。”

  我笑了笑,叹口气:“公子天下作谶者数不胜数,若全都信了,岂非乱套?”

  公子微微颔首,若有所思。

  “霓生,”公子一脸向往,“我也要去周游天下。”

  类似的话他说过很多次,我毫不意外。

  “公子想如何周游?如谢公子一般,去岭南和阳关么?”我问。

  公子不置可否:“岭南阳关算得什么,我可去更远,贯通西东,穷尽南北。”

  看着他陶陶然的样子,我挪了挪,坐到他身旁。

  “如此,公子须得好好准备才是。”我说。

  公子问:“准备何事?”

  “大小都有。”我说,“比如行走之事。公子打算带多少盘缠?多少车马?多少随从?”

  公子不以为然:“这等小事,也须准备?”

  我心里叹口气,公子虽名满天下,但在生活的见识上,他还不如十岁的村童。

  “公子,”我说,“以公子之志,此行何止万里,必是经年累月,不加准备如何成事?”

  公子闻言,仿佛来了精神,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会。

  “随从二三人足矣。”公子道,“至于马车,有无皆可,我只要青云骢。”

  青云骢是他最近得的大宛良驹,宝贝得很。

  我摇头,掰着手指算给他看:“公子出门在外,每日三餐及起居诸事,总要有人照料;且还要防备遇到凶贼悍匪,六七个随从须得带上。出了京畿,途中多是旷野,若无处投宿便要露宿,所用的被褥毡帐须得备好;青云骢每日要以精料及上好的草料饲喂,若无以供应便要羸弱生病,故而饲料也要带上些……不过这些都是小事,另有二物,公子须得留意预备。”

  “何事?”公子问。

  我说:“一是瘴药,一是搔杖。”

  公子讶然。

  “我祖父也曾走南闯北,同我说过,行走天下,此二物不可缺。过江之后,南方多瘴气,岭南尤甚。北人水土不服,易染瘴毒,发病时四体浮肿发紫,若不得治,则数日内暴毙而亡,死相甚为凄惨。”

  公子的喉结微微动了一下。

  “搔杖又是何解?”他问。

  “搔杖乃南北通用。”我说,“出门在外,难免风吹日晒藏污纳垢,身上瘙痒不得解,搔杖便离不得手了。”

  公子的眉头蹙起:“更衣洗漱也不得么?”

  我说:“公子说得轻巧,南方雨天湿热,更衣也不得解;西北干旱之地广袤,几日不得洗漱乃是常事。”

  公子:“……”

  我面不改色:“公子若不信,可去问问谢公子。他南北都去过,自然知晓。”

  公子思索片刻,终于道:“这般麻烦,此事需从长计议。”

  我笑笑。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也不担心被识破,因为我知道,公子是绝对不会拿这些显得自己没用的傻问题去问谢浚的。

  说来,我虽然觉得公子这些情怀不过是高门子弟一厢情愿的臆想,但我知道,他是十分认真地做了准备的。

  在世人眼中,公子风雅至极,与武人之事沾不上半点边。但很少人知道,在那场大病之后,公子就拜了名师,开始学习射御和剑术。每日,他都会在桓府的园子练习,几年下来,他的技术颇为精进,桓府中早已经找不到能赢他的人了。

  他练武的时候,我喜欢在一旁看着。

  尤其是公子每每练得汗水透背的时候,轻薄的绢衣贴在他颀长白皙的身体上,他不耐烦地拉开,露出漂亮结实的胸口和手臂……说实话,我认为但凡是正常人,都不会否认此乃人间美色。

  我时常想,日子能一直这么下去也好。那个狗屁方士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就是预言公子不可在二十五岁前成婚。主公和大长公主对此奉若圭臬,莫说成婚,至今连定亲都不曾。

  这正中我下怀。公子只要不成婚,我就仍然能借着贴身侍婢的名头作威作福,而不必担心突然来一个女主人来妨碍我。

  今年,我进入桓府已经三年。

  我曾经托人打听过,祖父在淮南的田庄仍在官府手中。这些年,托公子的福,我攒了不少钱财。我留心着市价,等到公子成婚的时候,我应该能攒够赎身和买地的钱,把祖父的田宅拿到手,重新过上他希望我过的日子。

  当然,就算到时候桓府不让我赎身也无妨。我不曾黥面,逃出去,谁也不知道我是奴婢。

  至于籍册,我也自有办法。这年头,隔些日子便有天灾人祸。例如祖父去世那年的庐江水患,百年难遇,不乏整乡整里死绝之地。只要在官府重新召回流民的时候,找个偏僻乡野里的绝户之家,改名换姓借尸还魂,任谁也查不到……

  “霓生,”公子转过头来问我,“你也觉得我想出去是任性么?”

  这个问题也是有且只有一个答案。

  “公子何出此言。”我说,“公子志在千里,乃常人所不及。”

  公子露出满意之色。

  第3章 沈冲(上)

  公子到底没有去周游天下。

  几个儿女之中,大长公主最疼的就是公子,恨不得把他拴在身边,所以断不会愿意让公子去周游什么天下。

  公子闹了两日脾气之后,不了了之。

  “你见了谢浚?”国子学里,公子的堂弟桓瓖问道。

  国子学在太学之中,是本朝高祖皇帝专为教化贵胄子弟而设。五品以上的官宦子弟,皆可送入国子学中受教。公子自十四岁起,便是国子学的学生,几乎每日都要来上学。

  公子正在写字,神色无一丝波澜:“嗯。”

  “如何?”桓瓖问。

  “甚好。”公子道。

  桓瓖意味深长:“听说你又与伯父伯母提了远游之事?”

  公子看他一眼:“你怎知?”

  桓瓖得意洋洋:“雒阳城中,我有何事不知。”说罢,却转向我:“霓生,新安侯家的香糕你吃了么?”

  我说:“那香糕如此贵重,我等奴婢自不得食。”

  桓瓖“嘁”一声,道:“下次我带些给你。”

  我说:“哦。”

  这时,不远处有人招呼桓瓖。他应下,冲我眨了一下眼,尽是桃花风流,自顾而去。

  桓瓖字子泉,与公子同龄。他的父亲是桓肃的弟弟昌邑侯桓鉴,母亲则出身大名鼎鼎的琅琊王氏,外祖父是兰陵郡公王洹。

  二人虽是堂兄弟,做派却大相径庭。

  在国子学里,若论头号纨绔,恐怕非桓瓖莫属。

  他对治学之事毫无兴趣,但甚是精于游乐。京中每有引得人们津津乐道的盛事,总与桓瓖撇不开关系;而各种新奇的游乐,如果与桓瓖不沾边,那么便定然不算入流。桓鉴曾无望地感叹,若天下能凭吃喝玩乐察举就好了,他这个儿子一定能位极人臣。

  没多久,博士陈昱到了堂上。原本四处扎堆的学生们即刻回到各自案前,端坐起来。

  我们这些伴读的随侍之人,也纷纷退到堂下。我站在人群里,等了好一会,那讲台上却只有陈昱一人。忍不住问前面一个熟识的书僮:“今日只有陈博士一人授课么?”

  “应该还有沈助教。”他说着,望了望,“他……那不是来了。”

  我顺着往门口望去,只见春风日暖,一人迈步踏入堂中,衣袂微摆,似带起一阵氤氲的光尘。

  沈冲一身国子学的素净官袍,纱冠下,眉目清俊,一如既往。

  我不禁露出笑意。

  *****

  对于我而言,若问陪公子来上学,有什么事能让我孜孜不倦从不厌烦,那就是看沈冲。

  沈冲,字逸之,是沈太后的侄孙,淮阴侯府的世子。他长公子两岁,今年二十。若论关系,他是公子的表兄。

  和公子一样,沈冲亦是名士。

  沈氏是皇帝和大长公主的生母沈太后的母家,自袁太后倒台之后,皇帝将生母封为太后,沈氏亦跟着加官进爵,享尽荣华。淮阴侯三代单传,到了沈延这里,虽姬妾无数,奈何天资欠缺,努力多年却只有沈冲一个儿子。于是,不仅淮阴侯府,就连宫中的沈太后,也对沈冲视若珍宝,就算是出入皇宫,沈冲也不必像别人那样诸多忌讳。

  这样的家境里出身的子弟,十个有九个是声名狼藉的纨绔。然而十分幸运,沈冲并不是。

  他天资聪颖,熟读经史,十二岁进了国子学,因学识渊博,十八岁就入仕,当上了国子学的助教。这在太学是破天荒第一回 ,且从来无人说他倚仗家世荫庇。若无意外,他还会当上太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博士。

  我仍然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沈冲时的情形。

  当年,公子病愈之后,沈冲是第一个来探视他的外人。

  我一个新入府的小婢,什么规矩也不懂,总受人捉弄。那日,我在房中偷懒睡了一会午觉,醒来之后,却发现不见了鞋。正逢得大长公主使人来,唤我去问公子起居之事,我只好穿着袜出去找,转了好一会,才发现被人挂在了一棵桃树上。那桃树树干细幼,攀登不得,我跳了几下,也未能够着。就在我四处寻找物什,想扔上去把鞋子打下来的时候,一只手忽然伸来,将那只鞋子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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