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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仙尊少年时[穿书] 第125节

  柳以蕊一咬牙,把柳景安拉到了自己身后:“景安他是无辜的。”

  言卿被她这模样逗笑了,只是脸上虽笑着,眼里却没有一点笑意:“柳以蕊,到底是我把你当恶人,还是你一直在心虚。”

  他自始至终都没对柳家有什么恨或怨。微生妆三个字对于他来说,更像一个陌生人。谢识衣无父无母在障城长大,春水桃花摒弃人间一切杂念,之前无情道至臻,又何谈血缘羁绊。

  就在这时,谢识衣忽然上前一步。他没跟柳家姐弟说一句话,指尖一凝,马上一股冰冷的内力隔空灌入了柳景安胸腔,在柳以蕊的尖声大叫中,柳景安倒退一步,弯下身,死死掐着脖子,然后费尽力气,从嘴里吐出一颗冰蓝色的珠子来。

  谢识衣伸出手指,顷刻间避息珠通身像是被洗过,清润无暇,乖乖地落入了他的掌心。

  “景安!”柳以蕊急得哭了出来,去搀扶柳景安:“景安,景安,景安你没事吧。”

  而在柳以蕊焦急地呼喊声中,柳景安脸色苍白醒过来,他捂着自己的胸口,眼中却是浓浓的茫然,出声说:“姐姐,我没事,珠子被取出来了。”

  柳以蕊愣住,随后埋头在他脖子间,如释重负地哭了出来。

  后面柳以蕊郑重地在言卿面前磕了好几个头。

  言卿面无表情看着她,没什么情绪波动。柳以蕊骗了他,但实际上他也没信过她,只想利用她找到避息珠,了解清楚当年的事。

  柳家身上的罪,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惩罚。但言卿也不会去救她们,障城的雨,还没停呢……

  柳以蕊似哭似笑道了好几声谢后,才关于微生妆的事情补充完整。

  她出神地喃喃说:“避息珠是仙人死后,我太奶奶在她衣物里发现的。其实仙人死前就交代过,一定要让避息珠跟她葬在一起,可是我太奶奶没信。”

  “然后就出了我之前说的事。我们为她厚葬后,仙人的坟被刨了。”

  “十里之内寸草不生,一片焦土,像是有人在这里发了很大很大的火。我太奶奶知道这件事后,后悔不已。觉得亏欠仙人,于是又把仙人的尸体搬回了后院安葬。”

  避息珠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隐匿气息,微生妆从紫金洲跑下来,肯定是为了躲人。没了避息珠,被发现也是正常。不过能从上重天追杀到障城郊外,那个人跟微生妆一定有血海深仇。

  ——但怒不可遏刨了她的坟,为什么又没有动她尸身一丝一毫。

  柳以蕊沉默了很久,手指紧握,还是决定说出全部,不再隐瞒和害怕:“其实我太爷爷……见过哪个刨坟的人。”

  言卿眸光锐利如电,死死地看向她:“见过。”

  柳以蕊说:“对,因为他在仙人的坟前待了很久。我太爷爷发现的时候,他还在。他刨了坟、毁了棺,浑身是血,却跟个没事人一样坐在墓碑上,拿着片叶子吹曲子。我太爷爷不敢上前,只是偷偷地看了一眼。那个人——”

  就在这时谢识衣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出声说:“那个人是不是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少了无名指。”

  柳以蕊豁然抬头,愣愣道:“对。”

  言卿也错愕地偏头看向谢识衣。

  谢识衣唇角的笑意如烟云般转瞬即逝,他低头看着手里的避息珠,漫不经心地垂眸。

  他对于障城的一切都没上过心,如今却是用一种清冷幽微的语气说:“果然是他啊。”

  谢识衣没说完,但是言卿也猜出了那个人是谁。

  上一届霄玉殿主,徐如清。

  原来微生妆从紫金州逃到这里,动用避息珠,躲的人是……徐如清。

  七公公后面回来,言卿已经换好了衣服,让谢识衣装成金语儿那肯定是万万不可的。

  他体贴谢识衣刚知道这些消息心情低沉,也没再矫情,非常自如地换上了金语儿的装束。

  往上重天送人都是男女成对的,也不知道四百八十寺最后取魇的程序是什么,反正就是必须一男一女一起进行。

  言卿上辈子扮过新娘,没想到这辈子又要扮女人。不过魔种都是疯疯癫癫,所以把头发弄散,不需要多认真。

  七公公见他这样子,差点要憋气气晕过去,觉得成何体统!但是白子谦在旁边看着,他又只好憋着,装模作样点了他们上个去上重天。

  白子谦身为障城城主,不可能记住每一个魔种的样子,自然成功被他们忽悠了过去。

  随着七公公登上云舟,离开这里时,言卿最后看了眼烟雨茫茫的障城。

  障城的事,还没完。

  云舟上,谢识衣在研究避息珠,言卿在跟七公公聊天。

  “七公公,你在紫金洲呆了那么久,知不知道点微生家的事?”

  七公公现在看少城主这副把自己脸上画的一块青一块白的样子,就不忍直视,只想让他换回去。

  七公公苦口婆心劝道:“少城主,你就不能让少夫人扮女人吗?为什么要您来啊。”

  言卿说:“他现在心情不好。我宠他。”

  七公公:“……”

  言卿没理会这位忠仆的气结,只道:“微生妆这个名字你听过吗?”

  七公公摇头:“老奴从没听过。”

  言卿:“那微生家有什么传遍紫金洲的事吗?”

  七公公心道,他哪会在意这些东西。只是面对言卿的提问,默默地去四处收集。

  在到达紫金洲前,言卿还真的知道了关于微生家的一幢风月奇谈,狗血程度堪比《情魇》。

  主角之一是微生家的上上任家主,叫微生念烟。微生念烟出生高贵,骄奢淫逸,后院养了男宠无数。

  主角之二是微生念烟的亲徒弟,叫兰溪泽,一个被微生念烟民间所救的奴籍少年。

  微生念烟生性风流,不知道唯一的徒弟早就暗中倾心于她。

  她每一次和男宠调情,都让兰溪泽黑化值加深。

  于是喜闻乐见的,兰溪泽布了一个非常漫长的局。他假意与当时微生家族的一位旁系嫡小姐结婚,顺利成为微生家的人。

  之后的事对于微生家来说是巨大的耻辱——因为微生家被一个外姓夺权了。

  兰溪泽帮助妻子成了微生家族族长,妻子有名无实,权力全掌控在他手里。

  兰溪泽掌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当个白眼狼,囚禁了他的师尊——上一任族长微生念烟,开始各种爱恨情仇。

  言卿:“……”

  微生念烟宁死不屈,在地牢中自毁神魂后,兰溪泽便疯了,不仅杀光了她后宫的男宠,还开始丧心病狂的搜集所有与微生念烟样貌相似的人当替身,夜夜笙歌。

  言卿:“……”

  七公公小心翼翼打量着言卿的脸,随后道:“微生一族不满兰溪泽久矣,但在他们决定出手前,兰溪泽突然就自杀了。之后新的家主即位,这件事也就成了往事。”

  言卿试图在这件事里找到有没有微生妆参与的地方,却发现找不到。

  七公公说:“其实最令微生家族引以为耻的,是兰溪泽名义上的妻子。她身为微生家族的人,却在兰溪泽利用她夺权、强占另一个女人后,还无怨无悔,我还听说,兰溪泽当初选择和她这个旁支小姐结婚,也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微生念烟。”

  七公公说得难受,言卿听得也难受。

  言卿:“……好了你别说了,这里面没我想知道的。”

  虽然没见过微生妆,但能生下拥有琉璃心的谢识衣。微生妆怎么可能牵扯到这种狗血故事里面?!她不可能是微生念烟,更不可能是那个妻子——说她是兰溪泽,言卿可能还信一点。

  但是七公公后面的一句话有让他整个人愣住。

  “当初微生念烟收兰溪泽为徒时,在他无名指上纹下印记。听说微生念烟死后,兰溪泽这个疯子把自己的无名指也砍了。”

  第100章 四百八十寺(六)

  言卿:“……”

  如果徐如清就是兰溪泽的话,那么微生妆是怎么惹上他的,还被这个疯子追杀到人间刨坟挖棺。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言卿没想明白,云舟就已经到了紫金洲。

  南泽州钟灵毓秀、得天独厚,是上重天赫赫有名的仙家之所。而紫金洲更像是一个王朝鼎立的地方。

  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山川湖泊森林,处处都是巍峨挺立的城池,由外往内,越来越繁华。

  紫金洲以世家为尊,以血脉为尊,等级分化非常森严。萧家、秦家、微生家三家血脉至尊至贵;而偏远之地出生的人则生而为奴。

  言卿在七公公口里知道这些后,只想笑,就紫金洲这制度,秦家到底是怎么标榜自己“大仁大善”的,还有脸和仙盟对抗?真不要脸。

  人间障城送上来的魔种,需要先过一道检查,检查识海是否达到大乘期,再送往微生一族居住的沧海境。

  所以言卿和谢识衣现在紫金洲的丹城住了一晚。

  丹城的夜晚是人间完全比不上的繁华,千灯万盏浮于空中,画舫云舟行驶于楼隔间。

  出门的时候,言卿又看到了漫天的蜂鸟。

  它们小巧精致,尾翼曳着流光般的寒光。

  谢识衣一抬手,蜂鸟便纷纷散去。

  言卿:“仙盟那边说了什么?”

  谢识衣道:“秦家和萧家现在都已经在南泽州了。”

  言卿惊:“秦家进霄玉殿了?”

  谢识衣摇头:“没有,入主霄玉殿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九宗还在跟他们僵持。”

  言卿暗舒口气,却也没有放松警惕,若有所思:“看来,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谢识衣嗯了声,他抬起头,遥遥望上空中,勾唇笑了下,视线冰冷如薄刃,直指向一个点。

  在丹城的夜晚,言卿走在街上,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一些人脸上的菱形印记所吸引。见他一直盯着一个少年看,谢识衣不动声色地把他拽了过来,说道:“那是奴印,紫金洲边境一带的婴儿出生便是奴籍,会被印上奴印。”

  言卿想起了七公公说的那段故事里兰溪泽也是奴籍,皱眉,问道:“奴印可以消除吗?”

  谢识衣:“可以,不过只有紫金洲三家有这个权力。”

  言卿沉默很久,盯着他道:“幺幺,你调查过兰溪泽吗。”

  谢识衣说:“调查过。不过微生一族久居沧海境,隐世不出,传出去的故事不知道被人改了多少个版本,未必可信。”

  好吧,不可信。

  言卿默默把兰溪泽微生念烟那段狗血故事给咽了下去。

  但是他不说,紫金洲的很多酒楼茶铺,也有无数人说书人将这个故事添油加醋,一讲再讲。毕竟向来以神秘著称的微生家,随便出一点事都叫人津津乐道,何况这样狗血淋头的爱恨情仇。

  在说书人的补充中,言卿也了解到。

  微生念烟本来就是族长之女,身份尊贵、自幼受宠,所以性子也清高偏激、宁折不弯。

  兰溪泽性格暴戾,为人阴沉,不择手段。她跟兰溪泽的爱恨情仇,充满着背德、疯魔,你来我往,反正够广大百姓津津乐道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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