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没事,有事的只是敌人。
看着成了废墟的房子,还有火焰在风中摇荡,照亮一片黑夜。人死了,仇也就报了,安碧如哭得更厉害。
原因是蜂后的杀手组织,是她师父的心血,就这样没了能不伤心。蜂后也死了,死在自己信任的人手里,背叛的感觉秦淮尝试过,最不愿看到的最容易发生。
“我们回去吧,以后的一切回平静没事,如果你想帮你的师父重建组织,我一定会竭力帮助。”秦淮最开始的想法,就是收复这个杀手组织。
哪知还没开始动手,就内讧,如今基本毁掉,死的杀手那么多,培养或者招揽一个专业的杀手很不容易,即使想重建也需要花很多钱。
只要安碧如有这个想法,他就一定要做到,为了她也为自己。
“我想回去。”安碧如不希望在伤心地逗留太久。
下山离开,走之前还报警,因为这里的火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有些收尾也必须要警察来收拾,死的人多了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舆论。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走后,废墟当中,美杜莎很狼狈地爬出来,扑灭身上的火,有多处烧伤,头发全部没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狠狠道:“你们等着。”
然后,走进了树林里面。
她竟然还没死,没死就是想报仇。
安碧如的伤很厉害,比玫瑰的要厉害很多,又有枪伤,不是广府自己地盘,秦淮只能亲手帮安碧如做手术拿出子弹,就在他的车上做。要常国龙去买各种医用的东西,还有安碧如的衣服什么的,他为了她无微不至,以后更怜惜厚待她。
“我不要麻药,我能忍受。”安碧如说道。
“那就不要,如果你觉得痛了,可以咬我。”秦淮说道,
安碧如笑了,校花的笑容很好看,虽然不及薛秋华的倾国倾城,但也美艳动人。
“我舍不得咬你,只想亲你。”安碧如笑道,能得到秦淮承认爱她,就经常这样笑,很开心的笑。
秦淮也跟着笑了笑,没帮她打麻药,吻她一下,开始用酒精灯给匕首消毒,先割破一点皮肉拿子弹出来,好在中枪的地方不在要害部位,随后帮她处理伤口,再消炎消毒。
所有的衣服束缚,都必须全部拿掉,第一次如此地面对秦淮,害羞的她已忘记了痛,而且不管有多痛都忍受下来。
用上差不多一个小时,全部弄完,安碧如拉住秦淮不给他离开。
刚才心无旁骛的治伤没想得那么多,现在好了,安碧如那么诱人的胴体,让秦淮咽了咽口水。再对上痴迷的眼神,抵抗力越来越弱的秦淮,分分钟就地正法,不过他不能这样做,安碧如重伤未愈。
“不要闹了,等你的伤好了再说。”秦淮碰一下她的琼鼻,轻声说道,看得出来她是故意这样。
“真的吗?是你说的,我记下,等我的伤好了你逃不掉。”安碧如渴望和秦淮关系更进一步,比起秦淮还要渴望,奇怪的女人。
“是我说的,我也会记得,没经历过今天的事情,我还不知道你在我心中有多么重要,谢谢那几个造反的人,让我看清自己。”秦淮坐在她身边,温柔地说道。
“我早就知道你也会喜欢我,哎!我身上的伤口那么多,会不会留下疤痕不漂亮,这样怎么办?”安碧如突然为这个烦恼。
女人都是爱美的,安校花作为校花,更加爱美,不容许身上有半点瑕疵。
秦淮不在乎什么疤痕的,他说道:“只要你还是碧如,无论你变得怎么样,就算改头换脸、变成另外一个人,我一样喜欢你,爱你。”
如此深情的话,安碧如忍不住哭了。
处理好伤口,换新的衣服,秦淮带安碧如回去找玫瑰,今晚她们睡在一起。
已经深夜,回去是不可能的,秦淮再开几个房间,在宾馆度过惠城的夜,明天一早启程回广府,晚上的时候秦淮照顾安碧如很久才回去睡觉。
同一个房间的玫瑰,看着她们柔情蜜意,心里特别的希望和渴望,心里差点把自己取代了安碧如。
第二天早上,安碧如提出要去把蜂后的尸体要回来,他们又回去了那个村子,警戒线还在,警察控制村子。所有村民只能暂时搬出去外面,而蜂后的尸体在爆炸中已经没了,和其他尸体残骸混在一起,分不出谁是谁的,而且进不去村子。
对此安碧如很伤心,玫瑰也闷闷不乐,两个美人都靠在秦淮身上哭泣,总之很可怜,即使铁石心肠都会有心痛的可能。
这边的事情完结,一起回去广府。
没有先回学校,和常国龙分开之后,秦淮送到玫瑰居住的地方,秦淮负责照顾行动不便的两个美女,期间玫瑰提到了蜂后的秘密,是促使美杜莎和蜂鸟她们叛变的原因。
“蜂后留有什么秘密下来?我以前没听过。”玫瑰很好奇地问。
作为唯一的徒弟,秘密会在安碧如手里很正常,美杜莎的做法没毛病。
秘密是什么,即使秦淮,也奇怪。
“师父生前没给过我什么东西,上次国庆节回去,她给了我这个。”安碧如从胸口拉出一个吊坠,应该是扳指才对,因为用红色的绳子穿起来当项链用,蜂后说过要她好好保管。
昨天安碧如坦诚相见,秦淮见过扳指,没想过秘密就在其中。
“师父说扳指和蜂后组织的成立有关,当年如果没遇到给她扳指的人,蜂后组织不会存在,其中有什么秘密我不知道,师父给我的时候很郑重,应该不是普通的东西,秘密在里面但我看不懂。”安碧如把扳指给了秦淮。
认真看了看,除了是一个古董,没有别的不同,最不普通的地方,应该就是很值钱能卖个好价钱。
“交给我那天,师父和我说过我们蜂后组织的来历,和扳指的历史。”安碧如把蜂后的话都说出来。
在二十年前的广府,就是上个世纪,师父蜂后还年轻只不过普通小女生,并没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没有感情的杀手。
当年的蜂后十来岁出头,而且出生在穷困的家庭,父母很早之前去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到处飘荡孤苦伶仃,她是惠城本地人,飘荡到广府打工谋生,过得还算好。
在某一天夜里,蜂后在工厂下班,回家的途中看到有两伙人在打架,应该说是拼杀才对。因为她看到很多血和尸体,其中有一个老头特别能打,随手可以将一对年轻的夫妻撕了,血肉和内脏洒了满地,第一次看到这种场面蜂后很害怕,甚至恶心。
惊叫出来,脚软害怕得坐在地上,浑身颤抖,很绝望。
她当然被发现,是被打架胜利的那一方发现,那个很能打很凶的老头看到她,舔了舔舌头走过来。蜂后想逃跑,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勇气,连站起来都做不成,小腿肚子肌肉抖动。
“小妹妹,你方才看到了什么?”那个老头说道。
笑嘻嘻地过来,蜂后惊叫,大叫救命,不可能有人救她,之后后退,一直撞在墙上,老头已经来到身边,居高临下看着。
“救命……救命……”蜂后大叫。
老头和几个小混混听了,都哈哈大笑。
谁敢出来救人,除非不想活。
“今晚我还缺一个侍寝的人,就你了。”老头说完,就去捉蜂后。
听安碧如说到这里,玫瑰大叫一声:“不会吧?蜂后就这样被那个老头玷污,我不能接受。”
她接受不了,秦淮也是。
听到时间点,秦淮思绪还想到其他地方,因为二十年前那个时间,对他来说特别敏感,很多和他相关的事情,在当年都有发生。
“不是的,我还没有说完,师父没受委屈,一直很好。”安碧如摇摇头,继续说下去。
老头的力气很大,一手提起蜂后扛在肩膀上,带上几个小混混笑哈哈地离开。
就在这时候,一个人突然出现,挡住老头去路。
根据蜂后描述,那个人年纪不大,模样大概二十来岁,但是长得很年轻,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仿佛是书画里走出来的神仙人物。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美男子,蜂后看呆了,忘记自己处境。
“放下她。”那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也很好听,很像当时香江歌坛的哥哥张国荣,迷人有磁性,而蜂后喜欢的男歌星就是哥哥。
老头听罢大笑:“哈哈!你让我放了她?初生牛犊不怕虎,敢阻拦大爷我做事。”
一个小混混说道:“霸爷,等我过去收拾他。”
到这里,秦淮打断了:“霸爷?”
被称作霸爷的人,不就是血狼帮消失了很久的洪天霸,根据时间和故事内容推断,不是不可能。
“你知道他?”安碧如问道。
“以前听说过,你继续。”秦淮不深究其中原因。
安碧如就继续说下去。
那个小混混的请求得到老人的同意,笑哈哈地过去想打年轻男人。
不过那个年轻男人是一个高手,更像一个神仙,来无影去无踪,蜂后都没看到他怎么动的,一晃之间来到了老头身边,顿时把他吓一跳。
“放人。”年轻男人说道。
“原来是个高手,轻功不错,怪不得口气之大,我就要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老头将蜂后丢在地上,和年轻男人打起来。
根据蜂后的回忆,她根本看不到他们怎么打的,动作很快,好像只看到几下影子飘过,最后年轻男人先停下,他很优雅地打出一拳。
接着才是老头停下,他被打得往后飞,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拼命地咳嗽吐出血沫。
“前辈饶命,前辈……”老头打不赢求饶了。
虽然没看到怎么打,秦淮可以确定两个都是高手,想不到以前的高手那么多。
年轻男人过来,伸手给蜂后,她欣喜地握住他的手,被拉起来。
老头看年轻男人没有管他,连忙诚谢:“多谢前辈不杀之恩。”
随后听得年轻男人冷冷道:“滚吧!”
到这里,老头如稀重负,狼狈离开。
“师父的故事,和扳指的关系,难道扳指就是那个男人给的?”玫瑰再次发问。
扳指的来历,还有年轻男人,以及老头,都不一般,特别是年轻男人,年纪不大,如此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