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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0章 钢笔手枪

我的老千之路 慕思杭 4512 2024-06-29 21:33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感觉眼角都是湿漉漉的,枕头也湿了一大片。

  整个人醒来就觉得非常没精神,脑袋一阵一阵地痛,浑身也有些无力。

  扭头一看,隔着我不远,七彩背对着我侧身躺着。

  虽然盖着同一床被子,但是这距离保持得是杠杠的。

  我起身靠在床上,点燃了一根香烟,觉得喉头有些发干。

  也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虽然窗帘拉着,但我感觉外面都有阳光,应该是上午了。

  一根香烟抽了一半,脑袋实在疼得受不了,伸手摸了一下,居然有些发烧了。

  估计是昨晚在江水里受冻了……

  起身下了床,来到窗户边上,拉开窗帘,阳光照射下来感觉脑袋里都是昏昏沉沉的,随时都要倒下去。

  这个时候七彩忽然道:“你醒了?”

  我回头一看,发现七彩像是早就睡醒的样子。

  “翠花儿,脑袋有些疼,好像发烧了,一会儿去给我买点感冒药吧!”

  现在七彩可是我名义上的秘书,我这么指使……不过分吧?

  七彩剜了我一眼,我又笑道:“顺便带点早餐上来!”

  七彩虽然非常不情愿的样子,但还是起床了。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她昨晚洗过澡了但却换上了原来的衣服,睡觉的时候也没脱下来……

  七彩洗漱之后就出门了,我也趁着这个空档开始洗漱。

  刚刚从洗手间走出来,就听到床头柜的座机又响了。

  一听到座机响了,我就想到了昨晚风哥……

  对啊,昨晚风哥不是说在8848房间等我么?我居然给忘了?

  也不知道后来风哥有没有来过电话,毕竟我睡得太死了。

  我快步走到座机边上,一把接起电话。

  “喂您好先生,前台……”

  “有什么事儿么?”

  “8848房间客人退房走了,让我转告一下……”

  “什么?走了,刚刚么?”

  “是的先生!”

  “好我知道了!”

  这下我倒是觉得有些对不住风哥了,这么重要的事儿我居然给忘了。

  昨晚我和七彩过来,鹿晴十分钟不到来敲门,明显是跟踪了咱们……

  风哥也给我们打电话,明显也是跟踪过来的。

  现在仔细想来,昨晚很有可能是风哥发现了鹿晴跟踪,不想让我们被鹿晴找到,所以才要我们转移房间。

  难道风哥发现了什么端倪么?

  可是他就这么走了,也没留下什么值得思索的话,太奇怪了……

  我倒在床上,又点燃一根香烟,只抽了几口脑袋就疼得受不了赶紧掐灭了。

  在床上迷迷糊糊又躺了一会儿,听到有人按门铃。

  我挣扎着起身,在猫眼看到是七彩。

  一开门,七彩拿着一盒感冒药和一个白色的小袋子,看来里面装的是饭菜。

  “哟,翠花儿办事儿挺利索的……”

  一口一个翠花儿,我都叫得顺口了。

  “先吃饭,感冒药随身带着,饭后半小时再吃!”

  七彩丢下这样一句话,然后又从挎包里拿出一部手机给我:“这是刚刚买来的新手机……”

  我接过一看,还是一部老人机,除了打电话的功能之外,啥也没有,不知道这七彩是怕手机功能太多坏事儿还是舍不得自己的钱啊。

  不过我没有玩儿手机的爱好,只要能当个通讯工具就可以了。

  我在吃东西的时候,七彩拿出一张名片给鹿晴打电话,我才想起昨天交换名片的时候,好像确实是七彩把鹿晴的名片收下了。

  七彩和鹿晴约了时间,半小时后在酒店下面碰面。

  我吃完了东西,七彩忽然从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我仔细一看,居然是一支钢笔。

  正想问七彩给我一支钢笔干什么,紧接着七彩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拿出本子和笔,刷刷刷写了一段话。

  看到这段话我才彻底震惊了,她给我的不是一支普通的钢笔,而是……钢笔手枪。

  仔细阅读七彩写下这段话,我感觉像是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

  这支钢笔手枪里面有一发子弹,可以在十米之内取人性命,是给我用来伪装和防身的,扳机就在钢笔盖侧面的一个小小的像螺丝的玩意上面,只要一按,子弹就会打出去。

  卧槽,居然还有这么好的玩意儿?

  说真的,我连手枪都不熟悉,更别说钢笔手枪了。

  记得第一次接触手枪,是在山爷的场子里,当时傅无意送给我一把让我防身……

  可我没想到技术居然这么先进,居然还有钢笔手枪?

  我不知道这玩意儿威力有多大,但十米之内就能取人性命,那绝对是个好东西,而且这东西容易携带伪装,不容易被人发现。

  看来七彩也是在为今天和鹿晴之约做准备。

  见我一副惊讶的样子,七彩有些鄙夷地看了我一眼,给我的感觉就是在说我少见多怪。

  我拿起钢笔的一头,对着七彩。

  七彩瞳孔瞪大,一把抓住我的手,压低声音沉声道:“你干什么?”

  我嘿嘿笑道:“就是……试一下……”

  七彩冷笑道:“只可以用一次,五万块一支……”

  我愣了一下,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

  开什么玩笑?五万块一支?

  这特么只能用一次的东西还要五万块?

  不过想想也是,物以稀为贵,而且一分钱一分货,这样的好东西,那绝对是物超所值,因为它能保命,关键时刻保住一条命,可不比五万块强多了?

  七彩哼了一声,松开我的手,道:“老板,差不多收拾一下咱们下去了,何小姐还在下面等我们呢!”

  “行,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感冒药给我带着,翠花儿啊,一会儿去下面买瓶水……”

  我把钢笔手枪藏在了衣服的口袋里,和七彩一起下楼。

  来到酒店的大厅,才看到鹿晴早就坐在大厅的沙发,十分悠闲地喝着白开水,身后两个黑衣服的保镖笔挺的站着,给足了派头。

  “小老板,你来了……那咱们差不多该出发了,今天一定好好给你安排,让你玩儿个够!”

  鹿晴起身客气地说了一句,然后带着我们朝着酒店外面走去。

  见到鹿晴,心里又有些压抑起来。

  这个女人一定不是带我们去玩玩儿而已,她到底要带我们去什么地方?

  今天……我们又会经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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