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友跑路了_38
初皑:“……”
三个月后,“思林琴行”正式开张营业。琴行主营高档乐器,间带着对外教授乐器课程。同行们一开始非常不看好这样的经营模式,然而一年后,“思林琴行”做出的成绩让人刮目相看。
它迅速地吞并了本市的其他几家大型琴行,并隐隐有向全国扩展的趋势。老板们直到这时才明白过来,谭思祁本来就没打算以卖乐器来挣钱,而是从一开始就存了把他们全部拢进怀里的心思。
然而这种论断不久之后就再次被打脸,因为“思林琴行”做出的钢琴在国际展览上获得了金奖。
两年后,“思林”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品牌,被搬上了世界顶级钢琴师的演奏会现场。
又过了一年,边渡酒吧的金老板彻底甩手不想干了,把整个边渡都交给了占有一半股份的初皑来打理,自己做了个闲散的幕后股东,回家开了另一家小酒吧,方便照顾自己生病的老娘。
初皑接过后,将它的风格从之前的极简现代风改成了古典美和现代美并行的风格,依旧保持高端消费的定位不变,酒吧里的主推酒是“北极冰”和“老朋友”。
除此之外,酒吧里还放了一架“思林”的钢琴,据说老板偶尔来酒吧的时候就会弹上一曲,曲子优雅大方,如同盘旋在天空上的孤鹰,那种悦动着的旋律如同一支利箭,刺破历史,刺到了每个人心里,却又因为曲子最后的丝丝喜悦而让人感到无比舒心愉快。
有人向老板打听过曲子的名字,老板抬了抬斜向上挑的眼角,温和地告诉他说,无可奉告。
三年后,周氏集团的现任掌门人周秩决定退位,将周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交给了自己的二儿子周陆林。然而一年后,早就被踢出局的大儿子周陆阳带着另一个巨大财团的支持卷土重来,周氏二子互不相让,商界里一时间血雨腥风,惹得周老爷子差点重新出山,主持大局。
然而还没等老爷子出来,这场轰轰烈烈的“地位之争”就又被压了下去,周陆林的的董事长之位依旧稳如泰山,不可撼动。
媒体竞相报道,却没有一家知道这里面的具体内幕。直到后来花边新闻多了,明眼人才自己猜测出了真相。
周陆阳是因为娶了人家财团的大小姐才获得了支持,然而在之后“二子之争”过程中,有人匿名向媒体曝出了他曾经哄骗女大学生上床的种种黑历史,证据确凿。财团掌门人震怒,周陆阳虽然没有被扫地出门,却被剥夺了一切职位。周陆林就趁着这个空档缓了过来。
然而这么大的动静,如果没有后续资金的支持,不可能这么快地回归原状。遂有好事者深扒,最终扒出了“思林琴行”和“边渡酒吧”联合出资支持周二少的消息,而让人惊讶的是,这琴行和酒吧的幕后老板竟然是同一个人。
网络上瞬间出现了一个新诞生的粉丝团体,他们蒸煮的名字和琴行的名字同名――思林。
二十五年后,已年逾六十的周陆林将周氏集团交给了自己的弟弟周陆洵。
又过了许多年,初皑带着周陆林的灵魂,回到了空间中。
他将灵魂珍而重之地放入了收纳袋里,又在空间里坐了一会儿,便起身前往下一个世界。在做这一切的过程中,他脑海里一直回响着周陆林对他深情告白的一句话――
“如果我能活到一百岁,那我一定要用前五十年与你共同奋斗,后五十年与你游山玩水。”
作者有话要说:前一天晚上发了没事,也过审了,结果第二天早晨删了个曲子的名字被锁了。。。。我……我们围脖见吧……
☆、第23章 狐妖01
初皑坐在一家小酒馆里面,撕扯着一只鸡腿。
他一边吃一边用余光观察着酒馆里的其他人。这家酒馆不大,更没有雅间,就只是在店里摆了几张破木桌子。来吃饭的人最多也就是拼点酒,点的也大多都是素菜,像他这样一上来就叫了一只烧鸡的人,还真没见过。
所以他要保护好他的这只鸡。
小二看准了他出手阔绰,又殷勤地跑过来帮他倒上了水。
初皑无暇顾及。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小菜,目光紧紧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面铜镜。铜镜里正好能看到他斜后方的一个正在独自喝酒吃菜的人。
那是况祁。
他的穿着很普通,简单的粗布麻衣,腰间也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挂了一柄短刀。桌子上除了饭菜,还横着一把剑。然而,尽管这家伙周身都透着一股正直的侠士气概,旁人却依旧因为他桌上的那把剑而不太敢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初皑静静地透过镜子看着他。
这一世的况祁的长相也没有并那么英俊帅气,就是一张十分普通的面容,配上了一身普通的衣服,如果再矮一点,再不那么强壮,就是扔在人群里都挑不出来的那种。
初皑看着镜子里的这人,笑了。
有意思。依这家伙以前的那一张脸,现在他即使只有一小部分灵魂,应该也不甘心长得如此普通。
初皑又眯着眼睛看了看,想从铜镜中看到他的脸上的表情,然而那镜子既不清晰,也不平整。
初皑:“……”
他默默地撕扯完了一只鸡腿,又抬手抓下了第二只,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跟这家伙搭上讪。
门口又来了几个人,一看就是街边的地痞,进来之后就吵吵着要酒。小二连忙点头哈腰地擦出了一张干净桌子,请他们坐了过去。
初皑瞥了他们一眼,继续撕扯着自己手上的美味,却没想到为首的那一个站定,环视了酒馆一圈之后,就朝着他走了过来。
那人把脚翘在了他对面的凳子上,坐下,看着他的烧鸡道:“小麻杆儿,我看你一个人也吃不完,要不,我们帮你吃吃?”
说着就把手伸向了盘子里的那只鸡。
他带来的一群小混混也起哄似的围了过来。
初皑眯起眼睛,把筷子啪地一声架在了混混的手和烧鸡之间,道:“滚。”
“哟,”混混看着他的一众小跟班,哈哈嘲讽道:“看着跟个白面书生似的,没想到还有点料啊。”
初皑抬起眼皮看了他们一眼,见这混混还不收手,眯着眼睛想了半秒,之后猛地站了起来。
酒馆小二赶紧过来劝架,他两边都不敢得罪,最终抱住了那混混的胳膊道:“吕哥吕哥,算了算了。”
“滚一边儿去。”混混一挥胳膊把小二甩到了一边:“老子今儿还就吃了,怎么着?”
初皑把那盘烧鸡端了起来:“有能耐就自己买,没钱就别吃。”
小二吓坏了,扑过来对他念叨说客官要不你就给他们吧,小店也不收你的钱了,就算是请您吃了这顿饭?
初皑翻了个白眼,捡了块盘子里的碎肉放在嘴里:“凭什么?”
混混看着他手一挥,指挥自己的跟班小弟:“打他!”
初皑端着盘子,闪身躲过了一个混混的拳头,又要抬腿踹向另一个,桌子上就被“嗖”地扔过来了一把未出鞘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