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知意出生名门,又在国内的芭蕾舞界有一席之地,一向自恃清高。
若是在普通的酒店餐馆,她不会做出如此无理的行为自降身份,甚至蛮横硬闯。
但那是瑾瑜公馆,她不得不这样。
那位管家口中的馆长,就是时怀瑾。
也是安之一出生就定下婚约的未婚夫。
而这所谓的婚事,不过是两位老人的约定,作为安之的母亲,她至始至终,都不同意。
没人比她更懂安之的天赋。
安之是少有的芭蕾天才,她有着好看的脸蛋,柔韧的身材,坚毅的心智,和对舞蹈无限的热忱。
这样为舞蹈而生的人,就应该活跃在世界舞台上,发光发亮,而不是重蹈她的覆辙,因为家族的安排嫁人生子,还没爬到最高点,就跌落神坛。
于是她这二十几年来,想尽办法避免安之和时家有接触。
她做到了,安之到目前为止,连自己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但是现在,一不小心,就会功亏一篑。
……
瑾瑜公馆,六楼。
灯都熄了,只有厨房亮着,从外面上,整层楼都是昏暗的。
安之站在时怀瑾的身后,看得太过认真,连门外因她而起的争吵她也忘了。
刚做好的珍珠煮二十分钟,焖十五分钟,反复过凉水洗净,置于熬好的黑糖中,40度恒温。
水烧沸放入红茶,搅拌过滤,冰浴锁住茶香,再倒入牛奶……
时怀瑾不急不缓,每一个动作都很精细。
他的手非常好看,指甲被修剪得很整齐,手指修长白皙,精致到每一个骨节,每一个细节。
这样的一双手在做食物的时候,会让人下意识的觉得很好吃。
安之觉得,看他做美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渐渐的,安之的视线送他的手上往上移,移到他比手还要精致的脸上。
喉咙不自觉动了一下,吞咽下口中分泌过多的口水。
……
空气中奶香味越来越浓郁,还夹杂着焦糖的甜腻和清新的茶香。
终于,奶茶做好了,时怀瑾在杯子里插上一根吸管,转身将奶茶递到安之眼前,扬眉示意她喝。
安之小心翼翼的接过,双手很虔诚地捧着,低头喝了一口,细细的品尝着。
吸管很粗,一口奶茶总能吸上几颗珍珠,安之鼓着嘴巴,小口小口的咬着珍珠。
茶香浓郁,奶味醇厚,珍珠圆圆的,软软糯糯,很有嚼劲,又带着黑糖的焦香,一口下去,层次丰富。
她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感的东西。
难怪南桑会说珍珠奶茶是所有女生的最爱,还说她没喝过很可怜。
她也觉得之前的自己很可怜。
安之抬头看向时怀瑾,含着奶茶赞叹到,声音有点含糊,“好好喝,不过好像不是特别甜。”
她咬着吸管浅笑,一脸满足。
时怀瑾分明看到她连眼睛都亮了。
“甜品不是越甜越好,刚刚的草莓慕斯够甜了,一天吃太多糖不好。”
“牛奶用的是脱脂牛奶,适合你。”
珍珠也没放太多。
闻言,安之一愣。
这话和楚知意说过的话类似,但是又很不一样。
他说吃太多糖不好,却会做好吃的甜品给她吃,然后在下次少放一点糖,做出适合她吃的东西。
而楚知意也说吃太多糖不好,于是从来不让她吃糖,连含糖分太高的水果都控制得很严格。
小时候,就为了不让她吃糖,楚知意甚至会拿她最害怕的事和人来恐吓她。
那些刻进骨子里的恐惧,就是这么来的。
很多事都是小事,但是只要做到极致,积累的次数过多,就会变成心里的阴影,把人困住一辈子。
安之眼底一热,而后迅速地下头 ,狠狠吸了一大口奶茶咽下,抿着唇笑,“嗯,我很喜欢。”
她的长发披散在脑后,头顶翘起几根,透着虚金色,毛绒绒的。
和呵呵挺像。
时怀瑾不自觉抬起手,指尖触碰到她的发丝,指腹微痒,他马上反应过来。
手在空中转了个弯,划过一条顺滑的曲线,最后落在吧台上的另一杯奶茶上。
握住杯腰递到嘴边吸了一口,而后随手放在一边,转身继续切水果,不再看安之。
安之适应了和他单独待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比之前自在了很多。
她咬着吸管从时怀瑾背后探出头看了一眼,透明沾板上赤橙黄蓝青蓝,他手上还握着紫色的火龙果继续切。
“你这是要做什么?”
时怀瑾头也没抬,淡声回答:“芋圆。”
安之恍然大悟,睁大了眼,“彩色的?”
“嗯。”
这些都不在自己的认知之外,安之不再多问,又变回了安静的小尾巴,一边小口小口的吸着奶茶,一边默默地看着。
她喜欢这里,希望时间变慢,希望这杯奶茶永远也吸不完,希望他一直切下去,直到把大冰箱里所有能切的东西都切完。
可是纵使她喝得够慢,一杯奶茶还是见底了。
时怀瑾的彩色芋圆也做好了。
五颜六色的小园子裹着一层薄粉,圆溜溜的一颗一颗放在透明的大圆碗里,非常可爱。
墙上的挂钟匀速走着,“哒哒哒”,时钟指向富有艺术感的九字,显示着时间已经很晚了。
见安之没有离开的意思,时怀瑾不得不出声提醒,“不早了,要回去吗?”
这是逐客令。
“嗯。”安之没好意思再继续待下去,低低应了一声,转身走向大门。
出门前,她犹豫片刻,摸了摸太子抬得高高的大尾巴,仰头看着时怀瑾小声询问道,“我能带一点你刚刚做的东西走吗?”
“我想送朋友。”
“可以。”
……
最后,出门的时候,安之怀里多了一个很大的纸袋。
出于地主之谊,时怀瑾把人送到了楼下,顺便让时英把司机叫了过来。
只要婚约还没结束,她就还是他的未婚妻,确保她的安全,是他最起码要做到的……
车稳稳地停在门口,安之门外迈了一小步,而后又放下袋子,突然转身,像的小炮弹一样冲进时怀瑾怀里,抬手轻轻抱住他的腰。
“谢谢。”
小脸埋在他胸口,声音被衣服挡住,闷闷的。
安之仔细感受了一下,确认了,她不反感和他亲近。
或是气质使然,或是磁场相近,和是否太突然无关,和太过紧张也无关,她就是不排斥他。
“我还能再来吗?”她问。
拥抱很短,从猝不及防被抱到撒手,大概只停留了半秒。
快到时怀瑾刚抬手想推开她,她就已经退出了他的怀抱,对他轻浅一笑,转身提起袋子走向了车子。
屋檐下的灯大亮,可时怀瑾依旧看不分明。
他微眯了眯眼,没看清刚刚她是笑了,还是没笑。
也忘记了,自己刚刚是点了头,还是没有。
……
车很快被黑夜吞没,时怀瑾转身准备上楼,时英走到他身侧,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了口:
“老板,我送你上去?”
时怀瑾脸色冷淡,“不用。”
“可是,老板,五楼的灯坏了一盏……”
“没关系。”时怀瑾打断了她的话,抬手揉着眉心往楼梯上走。
时英看着他的背影,目露担忧。
保安踱步过来,在时英肩上拍了一小,笑声爽朗地开玩笑,“时管家,你可真是大惊小怪。”
“坏了一盏灯而已 ,又不是完全看不见,老板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要你一个女人送?”
时英收回视线,狠狠拍开肩上的手,瞪了保安一眼,厉声道:“你懂个屁。”
“我还没说你呢,一个大男人,连个女人也拦不住。”
听了这话,保安张开双臂,夸张地比了个手势:
“那是一个女人吗?那是一个身后跟着五名壮得像熊一样的保镖的女人哪!”
时安嗤笑了一声,“不是退伍兵?不是只身和黑熊战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