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我买了,我给你两百万。”杜磊看了他一眼,主动的将加码提升了一倍,说实话,在全中国,恐怕再也找不出来,和杜磊一样大方的老板了。
和他做生意,那就是一个字“爽”没有什么花言巧语,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在杜磊看来,大家出门都是为了赚钱,我赚了钱,那么自然也不会亏待你的。
就好比给杜磊制造手串的加工作坊一样,总共是十家来着,本来都是一些效益一般的作坊,可自从杜磊给他们订单。
其中有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老板,已经将他那辆开了十来年的比亚迪换成了“大奔”最关键的是,他们那家作坊的员工,目前工资已经全部的上涨了一倍不止!
可想而知,在杜磊赚的大量钞票的同时,他背后的那些团队,同样也是赚的盆满钵盈,根本就是呈直线增长的状态。
在整个蓉城的古玩市场里,杜磊这两个自己那是响当当的,这两个字,就是信誉,就是口碑,就他娘的钞票。
只要跟杜磊合作过的人,没有说他不好的,一个个把他当兄弟对待,要知道,整个古玩市场的人,都想跟杜磊做生意。
没办法,谁让人家有“法子挣钱”啊,而且做人也是爽快的不行,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谁都不能在他面前颠倒黑白。
尤其是他对自己团队员工的福利政策,很多白领都羡慕嫉妒恨啊,从移动那边,杜磊挖来了两个负责售后的姑娘。
那待遇,甭提了……
当然在所有都收益的情况下,吐血的自然就是“买家”了,那么怎样才能够,让买家们心甘情愿的吐血呢。
杜磊的出发点就和别人不一样,他不做没钱人的生意,他要做就“奢侈”艺术品牌,做有钱人的生意。
试问,在他之前,谁敢将某宝上卖二百块钱一条的小叶紫檀,卖到二万八?谁敢?谁有这个魄力?
……
“那么,成交吧。”这时吴老汉的烟也抽完了,随即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杜老板果然名不虚传,大家都说你是爽快人,说的在理。”
“呵呵。”杜磊并不知道自己在外面良好的口碑,他之所以这么爽快,一个是家里边的遗传给他的,尤其是老杜。
老杜年轻的时候是个愤青,身上没啥钱,但却经常在外头做好事。恩,这也是李梅,为什么能够看上他的关键原因。
长得高大英俊,还特别善良,这种男生,还不足够吸引那个年代的女孩子吗?年轻时的李梅在厌烦各种虚伪的追捧后,一眼,便看中了淳朴,又老实巴交的杜文涛,紧跟着两人就爱的死去活来,在一个错误的年纪,生下了杜磊。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因为杜磊他有钱任性,这家伙拥有了霸下这个bug般的金手指,他还能不浪吗?
“对了,我这人直肠子,心里有点疑惑,就是你在来这里之前,吃的是什么东西,恩,希望你能别骗我。”
杜磊很认真的问道,年轻人嘛,对这个感兴趣正常的,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要吃什么东西,才可以呼出,令他都有种头晕心慌的味。
“呵呵……”吴老汉笑了,笑的格外的阴森,甚至就连李志权和胖子,以及趴在柜台后看岛国片的杜伟都感到浑身不自在。
恩,甚至说,是毛骨悚然,他们都将视线放在了吴老汉的身上,不禁的屏住呼吸,等待着他的回答。
“人肉,死人肉,我们那儿的人,都是吃这个长大,这是一个习俗,我们每个月的头号,都会吃一顿。”
吴老汉神色如常,就像是诉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一般,在说话的同时,他还忍不住的用手指踢了踢牙缝上的残渣。
“哦,我赶飞机过来的,上一顿吃的是,飞机餐。上上顿顿吃的才是死人肉,啧啧啧,没吃过的可能觉得很惊悚,可其实吧,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吴老汉随即又用手扣了扣自己洗漱的头发。
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开玩笑。店铺里的人,听完,仿佛就连心跳都慢了半拍,他们的瞳孔都忍不住的一缩,嘴张的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那么大。
就连李志权也不列外,对于他们,包括杜磊在内,这种只有在小说里面,才能够看到世界,简直太他娘的惊骇世俗了。
吃人肉长大啊,什么概念?听上去就像是仿佛走进了一本恐怖小说的情节当中,所有人都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空调的温度也是骤然下降,杜伟正好看到“高-潮”的部分,可是他连哪怕一丁点的性-欲都没了。
他的眼珠子睁开的很大,吴老汉那张干燥蜡黄的脸孔,就仿佛是变得扭曲了一般,简直就是活见了鬼。
唯独,杜磊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笑着道:“老爷子,你这是在开玩笑吧,吃死人肉?现在可是2016年啊,哪里来的死人肉给你吃,我觉得你肯定看过盗墓笔记。”
“呵呵,你不信也好,我告诉啊,好奇往往害死猫,还是不要知道那么多的好。这个世界那么大,你没听过,见过的事多着呢,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盗墓笔记,我是没有看过,恩,对了,我要两百万的现金。”
吴老汉笑呵呵的说道,他伸出干枯的手掌拍了拍杜磊的肩膀,眼眸中难得了露出了真诚:“西藏那边流行天葬,将逝者的尸体,给鹰吃。而我们哪里呢,则是……自古以来的习俗,你们都不要有心理负担啊,我刚刚说的,只是一个冷笑话而已。”
“哈哈。”随即,吴老汉就捧腹大笑起来,恩,整个店铺里面,就他一个人笑了,所有人都是噤若寒蝉的表情。
他们信了,而这件事情,也势必在他们心里,永远的刻下一道痕迹,那就是:世界很大,你没听过,没见过的事,太多了。
“小伟,拿钱给这位老爷子。”杜磊已经在心里暗暗的想好了,要将狗首上缴国家,同时他也很感激吴老汉。
这个衣衫褴褛,头发花白,背驼的很厉害,看上去佝偻至极的老头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他都是个英雄。
十二生肖当初是被八国联军盗走的,而他势必是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将其中的狗首拿了回来。
他要是为了钱,大可以将狗首卖给老外,估计能卖个天价,而且是抢着来买,而他,并没有这样,他找到了杜磊,将狗首卖给了他。
尽管是金钱的交易,可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那么大公无私的人吗?吴老汉这么大年纪了,却在从事着那么高风险的工作,这个世界上,又谁问过他是否愿意,辛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