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穿越到灵气复苏三国的我无敌了

第1章 1.无敌的传奇

  时间:光和四年(181年)。

  地点:凉州,北地郡。

  吕布站在一座小山坡上,望着前方正在打扫战场的并州精骑,淡淡道:“和连一死,这边塞又能安宁一段时间了。”

  在他身后,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看着吕布的背影,方正严肃的脸上也是露出几分狂热:“若不是奉先,并州百姓恐怕又要遭遇一场大祸。只是,这里毕竟已经出了并州地界,奉先最好还是注意一些,早点回军才是,否则若是被有心人借此攻讦,奉先虽是为了杀敌,却也难免落人口舌。”

  听到中年汉子这么说,吕布也是点了点头:“恭正放心吧,等将士们打扫完战场,我们就回并州。”

  如今虽是汉末,但还不是后世那个枭雄并起,汉室威严荡然无存的时代。

  在这种情况下,领兵跨境作战,还是非常犯忌讳的。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如果不是因为并州和凉州位于北方边境,将领需要随时应对北方的胡人,以至于朝廷对这边的兵马调动远没有中原各个州郡那么多敏感,否则光凭吕布领兵进入北地郡这一点,恐怕都会在朝中受到不少攻讦,即使他是为了追杀逃窜的鲜卑骑兵。

  说到底,吕布现在也只是并州主簿,而北地郡已经是凉州地界,依照汉律,吕布是没有权利跨境追击的。

  只能说,谁让这一次鲜卑入侵并州撞上了吕布呢?

  如果是别人,把胡人赶走也就罢了,但是吕布这种暴脾气表示,我并州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打不过就想跑,哪有这种好事?

  所以,他在领兵击溃入侵的胡人之后,面对逃窜的胡人首领和连,他直接就是带着并州精骑一路衔尾追杀,直到在北地郡赶上来一箭射死了罪魁祸首和连,这才停止了追击。

  和连也是很悲催了,他领兵从朔方郡入侵,结果被吕布领兵从五原郡直插后方断了后路,打又打不过,只能沿着上郡朝着凉州逃窜,最后还是在北地郡被吕布追上,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没办法,谁让他运气不好,撞上了加强版的吕布呢?

  嗯,加强版的吕布。

  现在的吕布,已经不是历史上的那个九原吕布了。

  他其实是一个穿越者。

  不过,别人穿成吕布,动不动就被用各种借口削弱,什么战斗意识不够啦,身体与灵魂不匹配啦,弄得明明是吕布,结果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可能连颜良文丑都不如。

  但是他穿成吕布,不知道怎么回事,力量,速度,反应全都提升了一个档次,战斗力直接爆棚,当时他就感觉自己能打原来的吕布一个半。

  不仅如此,自从他穿越之后,他感觉到自己每天在变强。

  更准确的说,是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强。

  身为这个世界的天花板,吕布能够明显感觉到,自从他穿越以后,这个世界的空气中就明显多了一些东西――姑且可以称之为天地灵气。

  这种天地灵气无形之间在影响着这个世界的所有生灵,每个人每天都在变强。

  其中,一般人受到的影响可能只是潜移默化的,但是对于吕布这种能感知到天地灵气,可以主动利用天地灵气的力量来强化自己的人来说,他的实力每一天都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作为一个穿越者,对于这种世界的变化,吕布几乎不用思考就找到了答案――灵气复苏。

  那么问题来了,众所周知,在灵气复苏的情况下,所有人的战斗力基本上都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如果原本吕布的战斗力是十,其余超一流武将的战斗力约为九。

  那么刚穿越的吕布的实力就莫名其妙的提升了一个档次,姑且算作十二。

  现在灵气复苏了,保守点估计,所有人的战斗力都先来个平方,那么吕布的战斗力就是一百四十四,其他人的战斗力就是八十一――这差距一下子就拉开了。

  而且这还是刚刚灵气复苏的情况下。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差距还会继续拉开。

  长此以往,吕布觉得自己真要无敌了。

  这还是吕布把其他人跟自己放在同一起跑线的情况下。

  事实上,灵气复苏,越强大的人也就越早能感受到天地灵气的存在,换而言之,吕布在这方面还要再领先其他人一截。

  正所谓一步快步步快,吕布作为原本的天花板,又是最先从灵气复苏当中得到好处的,只要一切正常,他和其他人拉开的实际差距,可能比想象中的还要夸张。

  总而言之,现在的吕布就是俩字――无敌。

  就像这一回。

  鲜卑首领和连入侵并州。

  在大汉北方靠近草原的几个州中,幽州、并州、凉州皆有胡患,其中尤以并州胡患最为严重。

  毕竟,幽州有公孙瓒这个杀胚在,白马义从所至,胡人逃跑都恨自己只长了两只脚,除非逼不得已,否则根本不敢南下,而且幽州刺史刘虞在胡人当中素来威望颇高,有刘虞在,就算没有公孙瓒,胡人也不敢太过放肆。

  而凉州方面,因为大汉的多番征讨,凉州羌人之患其实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再加上还有董卓、韩遂、马腾这些控制羌人的好手,就算有羌乱,只要这三个人不出问题,大多数也只是小乱。

  唯有并州,新任刺史丁原多少有点尸位素餐,以至于并州胡患尤为严重,鲜卑人屡次犯边。

  尤其是在熹平六年(177年)的时候,汉军兵分三路出塞讨伐鲜卑,结果却大败而归,自那之后鲜卑人就更加嚣张了。

  那时鲜卑的统领正是檀石槐。

  好在,虽然当时鲜卑兵锋极盛,但是檀石槐深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所以檀石槐尽管击溃了出塞的汉军,可为了不彻底激怒大汉,他对并州边郡的劫掠一直都是有所克制的。

  可惜的是在檀石槐死后,其子和连就没有那么理智了。

  和连前脚刚继位,后脚为了彰显自己的威望,就召集鲜卑各部,又联合部分匈奴、乌丸等胡人部落,举兵三十万,从朔方郡大举入侵并州,准备好好劫掠一番。

  按理来说,三十万胡虏,就算全都是乌合之众,那也是相当可怕的一股力量了,更何况这三十万胡虏也不全是乌合之众,其中还有不少鲜卑精骑、匈奴精骑、以及乌丸精骑。

  单从兵力上来说,现在的并州军是很难抵挡这样一支胡人大军入侵的――现在的并州军主力,不过只有八万余人,其中有两万并州精骑,以及六万步卒。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并州军大概会放空边界的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等数郡之地,任由胡人劫掠,然后收缩兵力防守靠近内地的太原郡、上党郡、西河郡等几个郡,静等胡人劫掠完之后离开。

  反正胡人南下也只是为了劫掠,并不会占着地方不走。

  然而现在并不是正常情况,因为现在的并州有吕布。

  三年前汉军出塞,檀石槐大败汉军的时候吕布还没有出仕。

  三年后的现在,吕布已经是并州主簿了,麾下更是执掌着整个并州的骑兵精锐――那两万并州精骑。

  更不巧的是,当和连领兵从朔方郡大举入侵的时候,吕布正屯兵五原郡――他收到情报说草原上的胡人有所异动,所以就领兵北上防备胡人入侵。

  于是乎,吕布在得知和连领兵从朔方郡大举入寇之后,直接就带兵把和连的后路给抄了。

  如果是正常时期的吕布,就算他是三国时期的战力天花板,以两万并州精骑,对三十万胡骑,即使这三十万胡骑大多数都是乌合之众,那也不太可能。

  更何况,因为还要分兵守护老家九原,吕布实际带来的并州精骑只有万余。

  但是现在的吕布是穿越者吕布,而且还是享受到了灵气复苏第一波福利的吕布。

  就这样,吕布带着万余并州精骑拦住了三十万胡骑,然后当众表演了什么叫做无敌。

  三十万胡骑一战而溃,没有任何人拦得住吕布。

  那万余并州精骑只是跟在吕布身后冲锋,敌人就全都溃败了。

  所有想要站出来试图挽救败局的胡人首领全都在万军之中被吕布一箭枭首。

  鲜卑首领和连,也是这一次南下胡人的首领和连,只能带着自己麾下的鲜卑精骑败逃。

  可是,和连想跑不假,但是他却没地方跑!

  如果和连是选择从五原郡入侵的,虽然他会直接撞上吕布,但是那时候背后就是茫茫的草原,他打不过大可回头就跑。

  可和连偏偏选择的是从朔方郡入侵,而且还一路连战连捷,直接打进了并州腹地,所以当吕布抄了他后路之后,和连连跑都没地方跑了。

  他只能沿着朔方郡一路往凉州方向跑,企图从凉州那边逃回草原。

  但吕布在得知和连跑了之后,当即就表示――并州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他留下了大半并州精骑继续扩大战果,自己直接亲率一千并州精骑继续追杀和连。

  和连那个憋屈啊!

  虽然兵败逃窜,但他身边好歹还是有两万余鲜卑精骑的。

  现在吕布居然带着一千人就追了上来,可是他还真不敢还手。

  三十万大军都被人家打崩了,他现在这两万来人够干嘛?

  就这样,和连带着两万余鲜卑精骑,被吕布带着一千并州精骑追了一路,尽管和连已经很努力的在跑了,但还是在北地郡被吕布追上了。

  走投无路的和连带着两万余鲜卑精骑,面对吕布的一千并州精骑,不仅不投降,还试图抵抗,然后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吕布“biu”的一箭射死了。

  和连一死,本就被打的毫无脾气的两万鲜卑精骑自然也是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完全失去了抵抗力。

  而吕布在杀了和连之后,因为北地郡毕竟已经是凉州地界,现在罪魁祸首和连已死,他也就没有再深追,稍微打扫一下战场就准备回师并州了。

  说白了,这还是董卓的锅。

  如果董卓早点把他的赤兔马洗的白白的给吕布送过来,他吕布不早就追上去把和连给杀了,又怎么会一路追杀到凉州境内?

  想到这里,吕布心里也是暗暗记了董胖子一笔。

  什么,你说赤兔马本来就是董卓的?

  那必不可能。

  赤兔马就是他吕布的,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是这么说。

  谁有意见的话先跟方天画戟提。

  好在现在虽然没有赤兔马,但是和连的坐骑也是一匹大宛良骏,今后勉强可以代步。

  不管怎么说,随着和连身死,吕布回师并州,这一次的战事也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只是,这一战虽然是告一段落了,但是这一战造成的影响却才刚刚开始。

  以一万汉骑破三十万胡骑。

  如果说,北击匈奴,封狼居胥的冠军侯霍去病是大汉历史上逝去的神话,那么从今天开始,他九原吕布,就是现在大汉活着的传奇!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