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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节

丁薇记事 荆棘之歌 5410 2024-06-29 17:58

  吕丽的所思所想,丁薇可不知道。

  她更加不知道,这位抄袭融梗的天才如今正向想一鼓作气,超越小白莲呢!

  不过相同的是,她也收到了编辑的信息。

  编辑果木:《天价婚约》已经连载三分之一了,现在业内也都知道了,已经被投拍电视剧,咱们的杂志销量又要猛增一波了。

  编辑果木:小说出版人家听说影视签约后,给出了二十万的价格,我没同意。

  编辑果木:你这本书既然已经板上钉钉要拍摄电视剧,那干脆等到电视台的消息放出来后,我再卖版权,这样价位说不定可以翻一番。

  编辑果木:你觉得怎么样?

  ……

  第255章 作家福利

  丁薇自然是没什么意见的。

  她现在也不急着用钱,唯一一件急着要用钱的事,今天也被霸气的同学用钱解决了。

  但编辑今天发信息来,自然还有着她的本职工作要做。

  那就是――

  催稿。

  丁薇在《浮世》上的连载,接下来两三年都不用操心。

  稿子已经都在杂志社了,按理说这么勤快的作者,她们不该对她多有要求才是。

  但是……

  编辑果木:眼看着小白莲的身价疯涨,你觉得小白莲有没有趁热打铁的意思?

  今生不再996:……

  今生不再996:……我觉得小白莲没有。

  编辑果木:不,你有。

  编辑果木:亲亲,小白莲已经成功签约了影视,因此杂志社这边决定再提一番价格,千字二百六,行业内最顶级的收入了。

  编辑果木:……亲亲您觉得怎么样呢?

  编辑果木:我觉得,上次亲亲您说的那个一桌霸道总裁,二桌温柔医生,三桌风流明星……的题材,我觉得就很合适呢!

  丁薇:……编辑是网购去了吗?

  难不成她也认识了一个叫小仙女的客服?

  至于说千字260……

  不,她不能动摇……

  ……

  不能动摇的丁薇暂时也没时间动摇。

  她回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起草自己有关于网站的想法――

  一千万呀!

  步明敢说,她自己真不太敢接。

  前两年大盛集团收购点家才花了多少钱?

  虽说那时候行业前景没有现如今这么明朗,价钱低一些是正常的……

  但那可是收购啊,而现在只要自己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就算丁薇能吹牛,自己这网站以后年净值过五十亿,不能稀释的原始股这会儿赚大发了……

  ――那也得有人信呀!

  ……

  其实,她下意识觉得,步明的两个要求,第一个版权才是重点,一千万只不过是买个保证罢了。

  成为股东了,可能版权就有自己的想法了,是这个意思吗?

  那这个意思他们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丁薇都没有在网上写过小说,更加没有签过类似的合同,这会儿是两眼一片空白。

  但是之前也有一个写网络小说的朋友,对于一些福利多少也听说过,可是做合同……不仅仅有福利就够了。

  好在有钱无所不能,学校里听说也有人在网站写小说,丁薇辗转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花了一点小钱,就看到了对方的合同。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参考了学校那位网络小说作者的合同,在结合自己曾经隐约听说过的,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

  这时候,点家网站也是有全勤奖的。

  在不同的网站,全勤奖有可能按照收入比例,也有可能是固定额度。

  丁薇记得,十几年后是日更四千,一个月全勤六百元。但好像现在要求的是日更六千,全勤一千元。

  别小看这笔钱,很多人就是为着这个,才不断的写作。

  在漫长又机械化的写作中,有人很可能灵感迸发,渐渐脱离桎梏,成就自己。

  而有人却可能日复一日磨灭灵感,最后只能拿着全勤过日子。

  而丁薇既然想快速打开渠道,这会儿还能有什么,比实打实的金钱福利要更吸引人呢?

  ……

  首先,签人还是签笔名,都跟着别的网站一样,因为这方面也确实没什么可调整的了。

  其次,如何分成?

  那么多的网站都是五五分成,她虽然不知道运营究竟要花多少钱,但此刻既然不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还是三七吧。

  倒是道具打赏,也归为三七。

  现在看来,三七和五五可能差距不大,因为大家的收入天花板放在那里。

  但丁薇可是看过新闻的,后世打赏,一天几万元和一次性一两百万都是有可能的……

  基数大了,分成的诱惑就变得格外大。

  至于全勤……

  一天四千,六百元。

  跟一天六千,一千元。

  对于她这个日更好几万的作者来讲,并没有什么太大差距。

  但是上辈子追更时,很多作者四千都难以保证,想必这个难度还是有点大的吧?

  既然决定不了,那就全盘收入。

  全勤分成两个档次,六百和一千,多劳多得。

  再多也没有了,毕竟也要考虑其中很大一部分支出都是没有回报的。

  ……

  这个制度看起来是注定要亏损的,但是却能很好的给一些新作者积累的机会。

  很多人在这一行并不是没有天赋,只不过在天赋展露之前,或者说累积到足够的经验之前,他们首先被现实打败,要去为生存谋福利。

  哪怕一百个人中有一个能够孵化成功,那前期的投入就是值得的。如果从这群孵化的作者中再升级一个大神,那就是超值了。

  毕竟,真正的大神作者,只他的笔名就是一个堪比流量的宣传了。

  至于版权……

  如果是作者自己找的渠道,那网站就二八分成,如果不是,那就三七。

  这么算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个福利应该很吸引人吧?

  至于剩下的细节填充,还有一些相应的调整,那就得靠真正的专业人士了……

  毕竟合同是需要抠字眼的,而丁薇这个搞文字的……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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