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
温迪把玩着一颗银色的金属球。
它是昨天温迪烧死樱草色枫树后,从灰烬中获得的。温迪觉得这个东西肯定是个宝贝,那个树人那么厉害,也许就跟这颗金属球有关,但无论她怎样研究,都看不出这颗金属球有什么秘密。金属球表面非常光滑,找不到凸起,找不到凹陷,温迪几乎把金属球每一个点都试图按下去一次,但真按不下去,这么说吧,它就是个铁球。
也可能是不锈钢球,说不准。
它现在值得夸耀的优点只有两个:一是出身好,二是材质佳。
温迪把它泡在水里搓掉了表面的黑色碳层,如她所料,底下果然是一层银。
这要真是个银球,拿去卖应该也能换点钱吧?
可惜荒岛上没商店,所以它现在根本就一文不值。
温迪苦恼地捏着它看了一会儿,还是选择把她和绿宝石收藏在一起。即便它一文不值,但她的收集癖发作,就没法舍得把它丢掉。也许,里洞穴会有解锁它的装置呢?就好像当时她得到红宝石也觉得那是一堆废物,谁料想在里洞穴中找到一个充电设备,然后红宝石变成了绿宝四,绿宝石变成了超能boom……温迪忍不住发散思维,她想,如果这颗金属球也是个超能boom,那就这大小,这材质,它得多能boom啊?!
她想自己有空的时候可以去一趟里洞穴,带上金属球,找个它能用的设备。
但不是现在。
不是今天。
“雨停了吗?”她问黑毛,他站在洞口边已经张望很久了。
他立马回答她:“雨停了!”
从吃完早餐后,他就一直守在洞口边等着雨停,因为刚起床时他就发现雨势有即将转小的意思,然后就一直在洞口边守着。守了半天,居然还真给他守到了,天上的阴云开始散开,也许又能有几天放晴。他立刻回头打算通知温迪这个好消息,没想到温迪恰好问他,他就顺理成章地说了。
“行,那就出发。”
温迪和黑毛带上了旱船,旱船里装满了木板,木板是昨天晚上她们两个人赶制的,就为了去草原做木板陷阱。自从在枫林砍出一个树人后,现在她们有阴影,短时间内不敢轻易砍树了,最起码,她们绝对不敢再动枫林的树了。温迪带上武器,往旱船里一坐,黑毛扛起旱船,朝着草原赶去。
他一路飞奔,在中午前赶到了草原。
进入草原后,两人首先找到前天挖的大坑,打算废物利用一下。她们要是重新挖一个坑,那么就太废时间了,她们赶来草原时已经比较晚了,再加上找牛的时间,能留给她们挖坑的时间不多,所以,利用昨天已经挖好的坑,扩建加重新改造是最合适的。虽然草原上到处是草,没有什么参照物,幸好昨天她们进草原不深就遇到了牛,所以陷阱也在比较近的地方,按照走路时的记忆寻找,加上目标是一个下陷的大坑,找到的几率还是挺大的。
果然,温迪和黑毛进入草原后,在半小时内找到了前天挖的坑。
下面的事情就简单了,温迪从旱船里拿出木铲,和黑毛先将这个坑的宽度和深度都拓展了一下,最后,在陷阱上铺好木板,撒一层土。除此之外,温迪还带来了一些枯草,揉碎了撒在土层表面,从外观上看,跟旁边的草地很像。在她修饰着陷阱外形时,黑毛用旱船运走了挖出来的土,倒在小溪边。要是陷阱旁边立着一个土坑,那看起来也太假了。
她们主要是担心又勾引到前天的牛,其他的牛不清楚,但是那头牛已经有警惕心,就算它不知道如何辨认陷阱,但土堆还是认得出的。温迪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破绽,早就提醒黑毛要把土堆运走。她在陷阱旁边丢了一些白色石子,留下记号防止她和黑毛自己踩到陷阱,然后拍拍土,从地上爬起来。完工!这是一个无懈可击的木板陷阱,就算她们的目标牛再敏捷,也一定只有掉坑的份了!
地上还有一些土,温迪没浪费,把武器藏在地上,用土盖住。
然后温迪爬上了黑毛的背。
她本来应该去草原外面等结果的,但她不放心让黑毛一个人去找牛,万一他迷路了怎么办?她能利用太阳辨别方向,这招黑毛不会,所以她只能跟黑毛绑定,他去哪她也去哪。
万事俱备,只欠一头傻牛。
找去呗!
二人又踏上征行草原的茫茫寻牛之旅。不过这次温迪下定决心,她就找到傍晚,不会像上次找羊群那样把整个草原翻过来,找不到誓不罢休了。上次她差点把自己和黑毛坑死在草原,那次,大自然给她教了一堂课,叫敬畏大自然。要是这次她找不到牛,那么就明天再来,她不会在草原露宿,尤其是不会去铁蒺藜林附近露宿!她再去就是去找死了!
两个人在草原上漫无目的般游走,去的时候温迪没指方向,毕竟她也不知道牛会在哪里,索性就让黑毛瞎走,他觉得怎么走舒服就怎么走,她不指手画脚。温迪乖乖地趴在黑毛背上,像个被随身携带的布娃娃。
黑毛听到她对自己的评价,诚实地说:“布娃娃肚子里塞的是棉花,不会有一百多斤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温迪捂着耳朵。
她不想听!什么瞎话!
有了这个插曲,温迪更不想说话了,而黑毛本身就不是爱主动提出话题的人,两个人都不吭声,于是找牛的路上特别的安静。因为安静,两个人反而更加专注,这次往前走没有多久,黑毛先停下来,看着左前方。现在在他的视力范围内只有一片茫茫的草原,但他的眼睛凝望着那个方向,若有所思。
过了两秒,温迪也看向了同一个方向:“有东西过来了。”
是大家伙,单枪匹马。
她问黑毛:“你还记得陷阱的方向吗?等下往右后方退。”
黑毛盯着左前方,轻轻点头,担心温迪没看见就又答应了一声:“嗯。”
两人同时望着左前方,等待几分钟后,远处终于出现一个头带两角的灰色影子。
它闲适地漫步,应该是散步,所以走得很慢。
“把它引过来吧。”温迪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件短袖。
她选择带这件短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纯色的――红色。
温迪抖开衣服,将它拿到前方,轻轻挥舞。
牛看见了。
牛站住了。
牛在扒拉蹄子。
牛冲过来了!
“跑!”随着温迪一声令下,她抱紧黑毛的脖子,他也抱紧她的腿,转身朝着右后方飞奔。
温迪不时地回头,挥舞着红色短袖激怒这头野牛,让它一直紧紧跟随在两人身后。
也许愤怒buff真有点用,这头牛比之前她遇到过的三头牛都跑得更快。
这在她意料之外。
“再跑快点!它快追上来了!”温迪不敢再挥舞短袖了,赶紧把衣服收起来。
可是她回头时发现野牛还是紧紧缀在身后,没有减速。
幸好,陷阱就在前方。
“抓紧我!”黑毛大喊一声,走直线冲向陷阱,再一个大跳将它越过。
牛不会跳。
在黑毛冲过陷阱后,仍然保持直线,两秒后――
“咔嚓!轰!”
背后传来木板折断和重物坠落的声音。
温迪迅速回头,这次她的视角里已经没有野牛的踪迹,而背后的陷阱已经塌陷下去。
她拍拍黑毛让他把自己放下,两人冲回到陷阱旁,从旁边挖出武器,一人一柄镀金石矛握在手里,找准目标朝着陷阱里捅。一分钟后,陷阱里彻底安静,野牛无声地歪倒,看起来像是死了。
“我下去把它拖上来?”黑毛问。
“再等等。”温迪照着几个死穴又戳了几下,见野牛没反应才点点头,“行,你下去吧。”
她用木铲给陷阱挖了几层台阶,让黑毛能借力走上来,他辛苦地拖动野牛,爬回地上。
两人围着一头超巨大的野牛尸体,直到亲眼见证它死亡,仍然觉得难以置信。
上个月差点逼死她们的强大野牛,居然就这么死了?
其实杀牛和杀野猪的难度差不多,但温迪就是觉得杀牛比杀野猪难得多。
毕竟野牛是真的跟她们生死竞赛好几天,给温迪带来的心理阴影更大。
“诶,先把这头牛带回去吧。”温迪坐了一会儿,从地上爬起来,“在外面呆着不安全。”
虽然秃鹫一般在雨林区附近活动,但万一它们起了旅游的兴致,跑到草原来玩呢?
温迪还是觉得在野外守着这么大一坨肉不安全。
这头牛身上一堆伤口,都是温迪和黑毛亲自扎的,到处冒血所以血腥味极其浓郁。也幸好这里是荒岛,如果这里是生物链复杂的现实野外,她和黑毛早就被闻着血腥味赶来的各路生物给包围了。
“也行。”
黑毛尝试了一下,努力把野牛塞进了旱船里。
其实说是塞进旱船里根本就不贴切,应该说是搭在旱船上。
温迪也乘上旱船,装模作样地帮他扶住野牛――主要是做出有所贡献的样子,但要是野牛真的因失去平衡摔下去,那她也无力回天。好在黑毛平衡性很好,也很有携带大体积货物走远路的经验,从离开草原到下山,一直没有遇到任何困难。不过,这么大一头野牛,是真的穿不过巨石阵。
温迪也有办法,已经到了家门口,还能被区区一个巨石阵拦住去路吗?
她进去拿出了刀,斧头等各种利器,和黑毛配合,在巨石阵前将这头牛解剖成牛皮、牛肉、牛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牛杂,也都割下来,装进藤条筐里,随后一筐筐送回山洞。接下来,温迪将牛皮鞣制,黑毛则负责清洗所有的牛肉,洗掉表面凝固的血后,稍微擦干,再一块块送入冰窖冷冻。
今天的晚餐是正宗的黑胡椒牛排,绝对的野味。
温迪觉得,她最近的运气真的很好,不仅心想事成,还多次化险为夷。
她是一个遇到好事就会有好心情的人,这种好心情一直保持到睡着,连中途又下暴雨也浇不熄她的快乐。
第313章 第313日
昨天,黑毛把所有牛肉洗净擦干后,是由温迪亲自将牛肉送去冰窖的。
所以她对哪种牛肉放在哪个区域非常清楚,冻起来暂时看不出原样她也能分得出。
牛是她宰的,牛肉是她割分的,温迪一开始就将每一块牛肉区分得非常明确。讲究的人会从下刀分牛肉起就很谨慎地按照牛的不同部位切分,不能胡乱下刀。牛肉不是简单的牛的肉,不同部位都有各自的名字:牛肩肉,适合涮火锅或烧烤;前腰脊肉和肋眼肉,适合烧烤或做成牛排;后腰脊肉,肉质坚韧,适合做成厚片牛排;牛臀肉,适合烧烤;菲力,肉质柔嫩,是牛排首选……等等。
温迪今早预备要做的是罗宋汤,主材料是牛肉西红柿和土豆,这里的牛肉指的是牛腩。
牛腩在进门第一个架子的第三层。
她抓起一块冻好的牛腩,然后迅速出门。冰窖不适合久待,一是冷,二是维持它的寿命。
对,维持的是冰窖的寿命。
如果温迪经常敞开冰窖的门,没几天这里面的冰块就会集体融化的。
“我来解冻牛肉。”黑毛自告奋勇地接手这块牛腩,拿到旁边处理。
温迪就趁着解冻牛肉的时间,先做一份番茄酱。
罗宋汤需要西红柿,但也需要番茄酱,有很多菜品实际上是同时需要番茄和番茄酱两种味道,番茄酱做过处理,并不等同于新鲜番茄的味道。由它的配方可知,做番茄酱,温迪除了准备西红柿外,还准备了蔗糖,花生油,以及盐。她首先将适量的蔗糖捣碎洒在碗中,从黑毛那要了半碗温水,倒进碗里,然后将糖水放在旁边让蔗糖慢慢融化。
西红柿得挑出最红的,一看就已经熟透的那种,用流水冲洗,挖掉茄蒂,再放进碗里。烧一碗开水,刚沸腾就倒进碗中,将几个西红柿全浸泡透,浸泡约五分钟后,迅速动手将西红柿皮撕下。剩余的西红柿果肉要切碎,将西红柿汁液和果肉一起倒入石臼,用石杵捣成果泥,再重新装入大木碗里备用。
接下来,烧热石碗倒入适量的花生油,将油温烧热后,倒入番茄泥翻炒五分钟,随后再倒入糖水,烧开后转成小火,在石碗上盖木板炖半小时。这半小时期间,每隔五分钟就要揭开木板一次,用锅铲搅拌,防止整锅酱烧糊,黏底。最后水分快收干了,这时才可以撒盐,随后关火,将酱扒拉到碗中,冷却后使用最佳。这一碗色泽诱人的红酱,就是大部分人都认识的番茄酱。
黑毛在一旁看得眼热,小心翼翼地问:“我能试试吗?”
“尝尝呗。”温迪用勺子舀了一下,把勺子给他。
给整碗是不可能的,他肯定以为整碗都能吃,万一端起来喝,那能腻死他。
黑毛果然一接过勺子就直接往嘴里送,被甜到了,震惊地看着温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