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放心,不是用镐,是用铲子。”温迪安慰他。
“……不都是要挖吗?”
“对,但挖坑总比凿山要轻松一点吧?”温迪再次试图安慰他。
黑毛竟一时找不到话能反驳。
他点头:“好,挖池子干嘛?”
“养泥鳅呀。”温迪笑眯眯地说,“只要及时换水,以山洞内的室温,它们绝对能活。”
她拉着黑毛,带上铲子,进养鱼室给他解说。这个换水也简单,先给泥鳅池连接上海鱼池的出水口,用铁丝网阻拦泥鳅逃跑,接着,平时用木板挡住出水口,需要换水的时候直接放水,末了再给泥鳅池里倒水,保持水域的干净,它们就能活命。泥鳅真的很好养活,吃米糠,吃麦麸,也就是稻谷和麦谷的壳,这玩意温迪多得是啊,本来要拿去扔的东西,现在拌一拌却能拿来喂泥鳅,保证它们的活力,冬天也可以一直吃到泥鳅,就算出了冬天,要吃泥鳅也不用总跑到小溪那么远的地方去挖了。
温迪要做的就是指导这个出水水道怎样挖,怎样连接,指导完毕就不管了,只提醒他挖好泥鳅池后,要把旱船里的泥鳅倒进来。她则走出去,背上藤条筐,给筐子里垫上剪成圆形的苇席,再取一张苇席把藤条筐的细密洞眼全部遮住,等于背了个“藤桶”在身上。她就带着这个“藤桶”来到晒场,将前日晒的糯稻和小麦分别收起来,来回跑了几趟,将糯稻和小麦各自送进不同的石缸中。
收获了糯稻和小麦,温迪就开始琢磨起做面粉的事。
水稻的产物是米,小麦的产物是面粉。
大麦也可以做面粉但成面率低,一般用来酿啤酒。
至于糯稻,与水稻一结合就方便理解了,产物自然是糯米。
这几样东西都是非常珍贵和常用的食材,用处非常大,而现在温迪全集齐了。接下来,各种衍生产物的制作也可以提上日程,什么米酒馒头面包饺子馄饨,统统可以琢磨起来。哎!对了!温迪猛地一捶自己的掌心,她又想起来,她还在梅子林里摘了不少黄豆。黄豆……豆腐!火腿豆腐竹笋,山鲜佳肴诶!
温迪没兴奋多久,又想起来她没有能磨黄豆的石磨。
那玩意不太好做。
温迪一会儿想这,一会儿想那,心情起起伏伏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
黑毛从山洞里走出来,还提着铲子,问她:“晚饭吃什么?”
“我想吃菠萝。”
“菠萝?”黑毛诧异地问,“我们哪有菠萝?”
“对啊。”温迪叹了口气,“所以只能想想。”
“你怎么忽然想到要吃菠萝了?”黑毛问。
“想知道为什么?”
“嗯。”
“那我说了。”
“嗯,你说,我听。”
“我本来在想我已经收获了很多黄豆,可以用它们磨豆腐,豆腐配火腿和竹笋非常好吃,用这三种食材炖汤,一定会非常鲜香。我觉得你也会喜欢吃的,不过,我很快又想到我们没法吃豆腐,因为我没有能磨黄豆的石磨,它的构造比较复杂,不容易做,制作石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除非我们有大量铁器用于浪费。”
“那这跟菠萝有什么关系呢?”
“马上就要说到了。在想起黄豆前,我想起我已经集齐了水稻、糯稻、大麦和小麦,也就意味着我同时能获得它们的产物也就是大米、糯米、面粉。大麦也可以磨面粉,但是做出来的面粉没多大用处,它最适合用于酿啤酒,但我又缺少了酿啤酒一定要用到的啤酒花。这类似什么呢?就类似我做菜没有白醋,没有食醋,没有生抽,没有老抽,这些在现代商店花不到十块钱的东西,却无比重要,而我偏偏没有。”
“那个,菠萝……”
“它即将登场。你看啊,我缺少这么多的东西,为什么?因为我在一座荒岛上,这里没有商店,所以东西都是我从野外获得的,我想弄到大米,糯米,我还得亲自去磨碎水稻和糯稻。在外面只要扔几张现金就能搞定的事,在荒岛却这么难。它相对于外界,资源太匮乏了,唉……看起来,它有的东西挺多吧,有苹果,有野果,有梨子,甚至有百香果这种偏门的水果,可就是没有橘子,没有菠萝。我真的很喜欢吃菠萝,你知道吗,泡在盐水里,哇,那味道,清新芳香,倍儿甜。”
温迪也是刚想到自己爱吃的菠萝,还没来得及延展想象,黑毛就来了,打断了她的幻觉。
说到这里她也有点小生气:“我差一点就能想起菠萝的香味了!”
“……对,对不起。”
“没关系。”温迪说。黑毛以为她说不用道歉,谁料她接着说,“我原谅你。”
黑毛:“你还真的生气啊?”
“那当然,我又吃不到菠萝,只能靠用幻觉来回忆一下,这你都要打断我?!”
“我,我就是想问问晚饭吃什么呀……”
“别想了,不准想,不准问,我做什么你吃什么,这是作为对你打断我吃菠萝幻想的报复。”
“还有这种报复的啊?”黑毛觉得自己真是眼界大开,“平时你不一直这样‘报复’我的吗?”
“你顶嘴是吧?再顶嘴我就换个招,饿你。”
“对不起。”黑毛再次郑重地道歉,伸出双手,捂住惹祸的嘴。
温迪问他出来干嘛,泥鳅池挖好了吗。
黑毛点头说挖好了,指指旁边的旱船,那上头的木板已经移开,旱船里也空了。
“我把泥鳅和装的水一起倒进了泥鳅池里,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可以。”温迪进山洞的养鱼室,检查了一下泥鳅池的高度和蓄水情况,满意地点头。
黑毛便若无其事地问:“那今晚吃什么呢?”
“吃白饭。”
“啊?!”
“白饭配辣椒酱。”温迪背着手问他,“有意见吗?”
“没,没有,你做的那个辣椒酱味道还不错……”黑毛越说越小声,他还是想吃正经菜。
“我这段时间太累了,想休息一下,饭你来煮。”温迪说完就往火炕上躺。
然后就真的躺倒不动了。
黑毛震惊地看着她,等了足足三分钟,也没等到温迪爬起来说只是开个玩笑。
她甚至已经发出了呼噜声,虽然很刻意,因为她睡觉从来不打呼噜――但这表达了她不想起床的决心。温迪把脸埋在枕头里,脸朝下地趴在火炕上,双腿并拢,两臂笔直地垂在身侧,一动不动。
黑毛还是想挣扎一下,说:“你不是说我做的菜不好吃吗?”
“对。”温迪附和道。她果然没睡,“但是煮饭你没问题的,你只是不会放调料而已。”
煮饭就那套程序,只要记住水和米的配比,就不会出错。
而这种制式做法,恰恰适合黑毛,让他煮饭,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是……”
“你想吃任何菜都可以,自己做,我只吃辣椒酱。”温迪的声音从枕头里透出来。
“你真累啦?”
温迪撑起身体,吐了一口气,扭头说:“对,这段时间我动了很多脑子,头疼。”
黑毛也叹息,他点点头:“那你好好休息,我去煮饭,交给我吧。”
他走了。
温迪重新躺回床上。
她不是故意整蛊黑毛,是真的很累,劳心费力都是累人的事,精神疲惫了要比身体疲惫更难恢复,她打算今晚吃完饭后,就好好睡一觉,睡到明天,或许会对今晚冒出来的所有疑问都有解答。
睡一觉就好。
第134章 第134日
温迪起床的时候打了个哈欠,她有点惊讶,自己睡到天亮居然还是很困。
她回忆了一下,昨天下午她就开始睡,中途黑毛好像曾经试图把她叫醒吃饭也遭到拒绝,然后她就一直沉睡,直到刚刚苏醒。算起来她应该睡了十二个小时以上,这么长的睡眠时间,怎么还是困?温迪在火炕上翻滚了两圈,才慢吞吞爬起来。
她眼睛迷迷糊糊地眨巴着,缓了会神,决定下床。
悠然地踩在温暖的地砖上,穿衣穿鞋,然后她走到院子里去。太阳已经升起半天了,温度比清晨时高一些,应该在十摄氏度左右。温迪站在院子里做了一遍广播体操,扭头回养鱼室,蹲下来看了半天,伸手从海鱼池里抓了一条肥美的鱼。她把鱼拿到案板上处理,剖开后从它肚子里摸到了几块手感滑腻软弹的东西,摸出来一看,是鱼卵块。
于是温迪修改了自己原本的想法,改主意要做别的。
她进海鱼池又抓了十几只虾,抓了一捧小麦,进冰库拿了一个玉米。
温迪先把玉米放在碗里,用温水浸泡解冻。然后处理小麦,将它放进石臼里捣碎,铺开后轻吹,吹掉的就是轻的麦壳,剩下的是粉碎的小麦粒。然后用石杵继续捣,再用木棍来回碾压,因为没有石磨,因此这是一段非常艰苦的程序,靠人工把小麦生碾成了小麦粉。然后这么辛苦地搞了半小时,也才弄到小半碗的面粉,温迪将它放在旁边。
虾,去头去皮,挑去虾线,只取虾仁部分,全部剁成虾肉茸。
接着拿两个鸡蛋打散加盐,准备好蛋液后,再取一小捧生粉即土豆淀粉放在一旁。
鱼卵轻微碾压,压碎后装进碗中备用。
最后是已经解冻的玉米,用刀将所有玉米粒刮下来,全部切碎。这些食材同样放入碗中,经过接近一小时的准备,温迪便获得了:面粉、虾糜、蛋液、生粉、鱼籽、玉米碎。接下来就是“组装”这些材料,用虾仁包裹鱼籽,揉成丸子,然后依次蘸生粉、蛋液、面粉和玉米碎的混合物。直到将所有食材全部“组装”成一个个表面颗粒分明的金黄色丸子。
温迪给它取的名字是鱼籽虾仁黄金碎,这并不是温迪自创的菜品,而是她去某个西式快餐店吃过的点心,吃了觉得很喜欢,但当时只需要不断进快餐店点餐就能吃,因此温迪从来没想过要自己做。直到刚刚剖开鱼腹找到了鱼卵,也就萌发了要重现这道菜品的想法。
这道点心的主材料有三样,全部写在了名字里,鱼籽、虾仁、黄金碎――也就是玉米粒。
揉好丸子后,温迪起油锅,将所有丸子都下入油锅里炸,炸120秒即可捞出,冷30秒后再下油锅复炸,使它表面的玉米粒尽可能地膨胀,虽然是切碎的玉米,但也一个个胀大到了一厘米左右的大小,分布在金黄色丸子的表面,显得非常诱人。
这些材料基本都是剁碎的,在油锅了炸三分钟足够熟了。
温迪将丸子捞出来装在漏网里沥油,继续处理挖出鱼卵的鱼。
她把鱼身上的肉刮下来,再剁下鱼尾巴,蘸着剩下的面粉和蛋液,下油锅里炸,鱼身的肉切成可以入口的片,炸后外酥里嫩,非常鲜甜可口。又因为温迪特意只放了一种调料,盐,因此虽然这些都是油炸制品,却并不会使它们的味道过于重复腻味,反而油炸的部分酥脆可口,更能衬托出它包裹的内里食材的嫩和鲜。
吃快餐的时候,温迪就曾经很喜欢一种下架食物,鳕鱼条,酥脆的外壳和雪白细嫩的鳕鱼肉达成了非常分明的互相衬托,每一口咬下去两种矛盾的口感在口中发生碰撞,却又能互相融合让食客只会更鲜明地感受到它的美味。
至于剩下的鱼头和连接的鱼骨头则被温迪留下,用油炸了一下就扔在锅里,加大量的水和姜片一起炖,盖着盖子慢慢地炖,等吃完了鱼籽虾仁黄金碎和炸鱼条后,这锅汤也炖好了,加点盐搅拌均匀就能舀出来喝,一碗喝下去,既去油腻,又能给食客提供从里到外的舒心清扫,仿佛蒸腾了一场温泉浴,里里外外都无比暖和。
喝两碗鱼汤,锅里还剩下不少,此时就可以放粉或者饭。一般来说,最好是放面,但磨面粉太麻烦了,暂时没法那么奢侈。最后温迪选择放红薯粉,红薯粉的口感最适合这种清淡的汤,如果是土豆粉,它不那么容易入味,反而可能跟这锅鲜甜的鱼汤格格不入。至于米饭,用它配汤也不错,但得重新煮,浪费时间,红薯粉就简单了,直接扔进锅里煮几分钟,稍微煮过头一点也无所谓,它不像面会坨,经得煮,越软越好吃。
接下来还可以按照各人口味,再扔一把青菜,或加一勺辣椒酱。
温迪选前者,黑毛选后者,各得其味。
在她们吃红薯粉时,温迪把鱼头和鱼骨头装碗里,配一碗汤,端给阿黄。阿黄把汤唆了,再把鱼头叼出来,抱在身前慢慢地啃。这里的鱼骨头是取的中间那段大骨,没有鱼刺,阿黄不会被扎伤。它没人那么挑食,对鱼头里所有的肉来者不拒,它是不嫌弃腥味的,甚至越腥越好吃,一会儿工夫就把鱼头吃成了一个空架子。
今天,由一顿美味的早餐开场。
接下来温迪和黑毛去晒场收了黄豆,带回来装进石缸。这下,八个石缸都有主了。
随后温迪开始和黑毛商讨要做石磨的事。
“我不知道怎么做,听你的,你想好以后教我就行。”黑毛把主动权扔给她。
“去海边看看吧。”温迪决定,先去选石头。
这次也带着旱船去,因为偶尔也有需要用到石头的时候,但由于承重的问题,平时用藤条筐一次装不了多少,但用旱船就不一样了,自从有它上次带大量石砖回来的事迹后,温迪眼里它简直就是移动卡车――虽然轮子是黑毛本人。到达海边,温迪要去的地方是乱石滩,她让黑毛把旱船放在旁边,两人走进石头堆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