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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当时, 前盗贼打听到宁远侯养了外室,他屁颠儿屁颠地跑去偷。

  要知道这种人家很有钱,那些豪门大户出手都阔绰, 而且因为钱财的来历不清白,所以他们一般不敢报官。

  谁知道他潜入那户人家,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掘地三尺了,什么好东西都没发现,那对母女过得甚是拮据, 他顿时就惊呆了, 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可是之后他观察了几天,发现经常来这里的人确实是宁远侯。但他送过来的东西都是什么二斤猪肉,三两点心, 值得偷的哪怕是个银簪都没有。

  并且这货还一礼二送, 一盒胭脂水粉, 装在盒子里面先给那个母亲送一次。

  母亲拒绝后,他再把盒子拆了, 给女儿送一次。

  看他只买了一份的样子,可能原本就是抱着这个打算。

  当时他感到疑惑,给母亲送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给女儿送。

  他起了好奇心,藏在院子里的树上,那几日先后看见他偷偷摸摸分别从母女二人的屋里出来,皆是浓情蜜意,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有鬼。

  他大为震惊,直呼离谱,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因此差点漏了行迹被发现,还好他忍住了,装作猫叫了一声。

  前盗贼最后着重还感慨了一句,他向来知道这些富贵人家的鸡鸣狗盗之事不少,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令人大跌眼镜的行为。

  何止他大跌眼镜,饶是许乘月见多识广,看到这里都忍不住震惊,这是什么样的人才?

  坐拥万贯家财,却能为了一点小钱,如此大费心机。

  又不禁可怜这对母女,二人双双被骗,什么都没得到。

  宁远侯果真是罪大恶极!

  许乘月看完之后对他的厌恶更深了,这样的人就应该曝光。

  如此好的写作素材不用真是可惜了。

  她打算写一篇短篇小说,当然不可能直接让宁远侯当主角,不为别的,这样的人做主角让她难以接受,其实用戏剧的处理方式制造出滑稽讽刺的效果,也相当不错。

  但说不定这样写出来还有人喜欢他,她还是倾向于将此人塑造成一个配角,甚至觉得以他的作为,连做反派都不够逼格。

  .

  茶肆里,书友们边看报边闲聊着。

  话说,月明真的被封为开阳郡君了吗?

  你这消息也太落后了点,现在进展到已经发现了月明其实是许御丞的女儿。

  什么玩意儿?我哪里听漏了?许御丞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听着是御史台的人,按照他们的性子,应该最讨厌这样的话本,怎么扯上干系的?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一方有瓜,八方来吃。

  听到有人连长安近段时间讨论得最火热的话题都不知道,在座的诸位好心人你一言我一语地给他说明事情的原委。

  看到他嘴里不断地发出各种惊叹,皆是感到满足,心情极好地回到原位上。

  原来如此,她是迫于无奈,才靠写话本儿为生,但如今她已经被封为开阳郡君了,吃穿不愁,想必之后不会再写话本儿了吧?通过大家的帮助,终于知道真相的人感慨道。

  闻言,在座的人顿时僵住。

  有人干笑着说,你说什么呢?怎么会呢?不可能的。

  这是不可置信,自我催眠,进行否认三连的。

  我的天呐!不会吧!没了话本我可怎么过活?

  这是接受现实,已经想到最坏的结果,唉声叹气地。

  我相信月明不是这样的人,她视钱财乃身外之物,不会为了一点点小钱,就放弃自己的写作。

  这是对月明有着浓厚滤镜的,觉得她两袖清风,看到钱会骂一声阿堵物。

  大部分人都是这三种,尽管他们嘴上这么说,仿佛还怀着希望,但在心底里已经接受了月明以后不会再写话本的事实。

  气氛不由低迷了起来,大家的讨论也不像先前那样欢乐了。

  他们看话本看得挺久的,甚至因为它结交了许多相同爱好的书友,在座的人或多或少都认识,最起码也是面熟的,他们一起讨论过,大笑过,怒斥过。

  为书中的故事捧腹开怀,义愤填膺,亦或者痛哭流涕。

  对于月明的看法也几经变化,中间对她生出过许多意见,到头来还是喜欢她的话本,听到她以后不会再写的猜测,他们很难高兴得起来,涌起一阵阵的不舍。

  你们快看,这报纸上有一篇小故事,是月明大家写的!忽然有人惊喜地抖擞着报纸,说道。

  在哪呢?在哪呢?快让我看看。

  在第二页的最上面,很显眼的,占了一大块篇幅。

  还真是,我就说嘛,她肯定不会不写的。有人大笑着说,悄悄抹去眼角的湿润。

  众人不再说话,沉浸于故事中。

  这篇故事倒不像以往那样取一些俏皮古怪的名字,看上去还挺正经的,叫做《朱门绣户》。

  开头描写的是婚礼现场,一个大户人家在举行婚礼。

  参加宴会的宾客们正小声地谈论着这一对新婚夫妇。

  从他们的议论中能够看得出来,新郎的父母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因为她并非世家出身,只是个普通的布衣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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