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第75节
第六十三章
99.与你同行(上)
葡萄架上有两种葡萄,一种是青色的,听说成熟的时候会从青色变成黄色,味道非常好。不过这种葡萄要等到九月初才能成熟,叶缓归还需要等一段时间。
另一种紫色中带了一点玫红色,它已经成熟了。这种葡萄果粒不大,口感软糯香甜,吃起来还有花朵的香味。
叶缓归本来觉得白鹭镇上的葡萄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葡萄,结果吃了院子里面葡萄树上结的葡萄之后,他叛变了——白鹭镇的葡萄根本不是自己家葡萄的对手啊!
这几天他每天都会拿着剪刀在葡萄架下转悠,看中哪一串就剪哪一串下来。吃晚饭来上几粒葡萄,叶缓归感觉自己的小日子滋润得已经没办法用语言形容了。
每当看到葡萄架,他就觉得无比满足。他没想到自己就是无意中提了一句,老谭就真的给他搭建了一个葡萄架。老谭真是又细心又温柔啊!
上辈子他虽然身体不好,可是他身边的人都给了他非常多的关爱。这辈子他接触到的人虽然不多,可是每一个都对他很好。他何其幸运,能遇到这么多关心他的人!
别人对他好,他就要加倍的对别人好,叶缓归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
骡棚建成的那天下了一场大暴雨,这之后天气就渐渐凉快下来了,虽说中午时分还有点热,但是早晚的温度挺舒服。
叶缓归这几天多了一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他成为了谭渡之的拐杖,撑着他进行康复训练。
上辈子住院的时候,他有幸去参观过医院的康复科。私立医院的康复科人不多,他去的时候没看到几个人,却看到了腿脚不便的病人康复的时候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康复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病人为了重新站起来要吃很多的苦受很多的罪。更多的时候苦吃了罪受了钱花了,收效却不是很大。
如今他要帮着老谭重新站起来,他的压力很大。
他没条件复刻上辈子的那些仪器和设备,只能想到最原始的辅助工具——拐杖。
为此他专门去白鹭镇上定做了一副拐杖,想着能让老谭走得容易一些。然而拐杖刚拿出来就被温如玉说了,老温语重心长,大抵的意思就是谭渡之是个骄傲的人,这种东西让他用和杀了他没什么区别。
叶缓归当时就傻了,如果老谭不用拐杖,那该怎么帮助他站起来呢?
关键时刻老温给了指点,温如玉拍了拍叶缓归的肩膀:“你就是他的拐杖。”
就是这么一句话,叶缓归将早就准备好的拐杖藏了起来,他充当了人体拐杖,扶着谭渡之在院中一步一步的走着。
一开始的时候,老谭全身的重量几乎都压在他身上,每走一步,老谭的呼吸就粗重一分,走不了几步,他就要抱着自己缓冲好一会儿。
万事开头难,在叶缓归不断的鼓励和安慰下,谭渡之走的步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
谭渡之右手搂着叶缓归的肩膀,他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双脚和地面上,而在小心翼翼撑着他的叶缓归身上。
叶缓归鼻尖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小声的提醒着谭渡之:“左脚向前,哎,对!好,现在让我们换右脚~”
叶缓归能感觉到老谭的双腿正在用力,他的肌肉紧绷着。如果说谭渡之正在用全身的力量在行走着,那他就是用全身的力量在稳着老谭不让他摔倒。
每走一步叶缓归都会开心的鼓励他:“老谭好棒!”
他曾经是个病入膏肓的病人,他深深知道,人处于低谷的时候亲朋的鼓励和支持有多重要。他曾经得到过很多很多的关爱,他想将这份关爱分一半给老谭。
叶缓归语调轻快:“今天比昨天多走了好多步!老谭你真是太厉害了!”
谭渡之眼神中杂糅着种种情绪,他是个卑劣的乞讨者,也是个恃宠而骄的被偏爱者。
他明明可以不用小叶子搀扶了,可是他控制不住他自己。他喜欢叶缓归照顾自己的感觉,他喜欢他的呼吸心跳,喜欢他鼓励的话语……
喜欢这个人对自己毫无防备的样子。
每一次和他接触,他都要克制自己想将他整个儿抱在怀里的冲动。
怎么办?他从来没试过这种滋味,一边想着早点站起来为叶缓归遮风挡雨,一边隐瞒着自己的实际情况享受和他相处的时光。
温如玉在葡萄架下翘着二郎腿啃着水果,他都快笑翻过去了:“这两还真是绝配。”
一个痴一个傻,一个精明一个糊涂,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不就是绝配?
温如玉最近特别喜欢看到谭渡之吃瘪的样子,每次看到他含情脉脉看着小叶子,小叶子却一无所知的样子,温如玉就憋笑憋得内伤。
一百步走下来,谭渡之身上倒是干干爽爽,倒是叶缓归淌了一身的汗。
一股独属于叶缓归的气息萦绕在谭渡之的鼻尖,这味道比米兰的花香还令人沉醉。
叶缓归擦擦头上的汗珠,他对着谭渡之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老谭感觉怎么样?腿疼吗?”
一边说着,他一边提了一张小凳在谭渡之身边坐下。只见他熟练的抬起谭渡之的一条腿搁在自己双膝上,确认腿放平了之后,他双手并用轻柔的揉着谭渡之腿上的肌肉。
谭渡之心中软成了一片:“不疼,不碍事的,你不用帮我揉了。”
叶缓归手上动作不停:“福伯走之前说过了,他说你的灵根虽然正在恢复,可是被剑修绞断的经脉没这么容易好。他让我多给你揉揉,这样恢复得更快!”
温如玉简直看不下去了,他拖长了声音:“这是一个多么公平的世界啊!曾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现在为爱痴狂百爪挠心。嘿嘿~天道真是公平。”
叶缓归疑惑的抬头看向温如玉:“嗯?老温你在说什么?”
谭渡之扭头给了温如玉一个警告的眼神,温如玉只能讪讪的捡了个葡萄丢到嘴里:“我随便感慨的。”
他胡乱的转移话题:“对了,你上次不是说豆丹吗?还没长好吗?”
叶缓归道:“还要再过几天,等能捡豆虫的时候我叫你?”
温如玉满口答应:“好啊。”
谭渡之眯着眼睛瞅着叶缓归,小叶子的注意力太容易被人分散了,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又是几天过去了,这天吃晚饭的时候叶缓归对温如玉说了一句:“老温,地里的豆虫长大了,晚上一起捉豆虫啊。”
温如玉这才想起那天他敷衍叶缓归的话,说实话,他对捉豆虫这件事是拒绝的。但是话都说出口了,不去说不过去,温如玉只能吱吱呜呜:“好,好吧。”
谭渡之一边给叶缓归夹菜一边说道:“我也想去。”
叶缓归一口否决:“你现在走路还不太利索,地里也不太好推轮椅走,你就别去了吧?”
谭渡之委屈的抿了抿唇,叶缓归感觉他好像说了什么残忍的话。老谭这段时间那么努力的练习走路,他怎么能一句话就把他的热情都给打没了呢?
于是叶缓归委婉的说道:“虽然不能下地,但是你可以在田埂上等我!”
谭渡之这才重新露出了笑容:“嗯。”
夜幕降临时,叶缓归手里提着夜明珠腰上系着布兜子走到了他家的黄豆地里面。收完麦子才种下的黄豆到此时已经结了豆荚了,臌胀的豆荚预示着秋天的丰收。
叶缓归弯腰看了看豆荚:“老温,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煮盐水毛豆了!”
温如玉揣着手敷衍着:“嗯嗯,盐水毛豆……”
他真是疯了才会跟着叶缓归下地捡豆虫,且不说豆虫这玩意长得多令他膈应,他感觉他的后背已经快被谭渡之的神识捅穿了。
他扫了扫谭渡之的方向,只见两人行走的田埂尽头,谭渡之正坐在轮椅上。他眼神落寞,又委屈又倔强的盯着叶缓归的背影看着,活像一只被主人留下的小狗。
温如玉轻叹一声,好好的一个谭真人,就是因为先动情就变成了这幅模样。说出去谁能信?
晚上的珍珠湾没有鸡鸭鹅的喧闹,只有不知名的小虫偶尔鸣叫一两声。黄豆地里很安静,这时候不需要放出神识,只需要将五感放大就能听到黄豆地里豆虫啃食的沙沙声。
叶缓归停了下来,他伸手从身边的黄豆杆子上拽了一个绿色的大豆虫下来:“哇,这条好大!”
他手里的这条豆虫有三寸长大拇指那么粗,因为过分圆润,它的脑袋看起来比身体小多了。它的口器呈现棕色,身体却和豆叶一样碧绿。豆虫屁股上长了一根上翘的尾巴,它看着圆润,可是皮肤却并不光滑。
豆虫在叶缓归手里扭来扭去,叶缓归笑吟吟的将虫子递给温如玉看:“看!”
温如玉倒退两步:“啊啊啊啊,快拿开快拿开!!”
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温如玉还是被虫子狰狞的样子给惊到了。他质疑道:“这玩意真的可以吃吗?”
叶缓归捏了捏豆虫,虽然豆虫样子很丑,可是捏起来软绵绵的手感很好。他不怕虫,捏豆虫的时候毫无负担,可是对于害怕虫子的人,别说让他们揉捏虫子,看一眼都会让他们原地升天晚上做噩梦!
他将豆虫放到了他的布兜子里面:“可以吃!不但可以吃,还挺好吃的。”
温如玉唏嘘:“你以前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
连虫子都吃,这该饿成什么样了?真是可怜啊!
100.与你同行(下)
叶缓归提着夜明珠在黄豆田里慢慢行走着,他认真的回答着温如玉:“还好吧,虽然一个人有点孤单,但是一个人也挺自在的。”
黄豆田很大,里面的豆虫却不是很多。这也不奇怪,叶缓归种的是黄豆又不是养豆虫的。要是豆虫太多了,叶缓归才会苦恼吧?
温如玉修为很高,他神识一扫就能知道哪里有虫子。而叶缓归连神识都没放出,但他找豆虫的速度却快的惊人。
他提着夜明珠在都豆叶子上一晃,只要他伸手必定能捡到一只肥肥大大的虫子。
这些虫子有的黏在叶片背后,有的贴在黄豆杆上,它们隐藏得非常好。可是不论它们怎么躲藏,那些三寸长的大豆虫都没能逃过叶缓归的眼睛。
温如玉纳闷了:“小叶子我问一下啊,你是怎么找到这些虫子的?”
叶缓归指了指黄豆叶子:“喏,你看豆叶子就行了,虫子吃过的豆叶子会有残缺。小虫子吃过的豆叶子上会留下坑坑洼洼的洞,而大虫子食量大,一片叶子经不住它们啃多久就会被它们吃光。所以只要发现哪一棵豆子上有光秃秃的叶柄却不见叶子,附近一定会有大虫子。”
温如玉服了:“原来如此,懂的可真多啊。”
叶缓归不紧不慢的向前走:“一回生二回熟罢了。”
温如玉跟着叶缓归走了一亩田的一小半,他一条虫都没捉。没一会儿他就不耐烦了:“好无聊哦,我不陪你捉豆虫了,你加油。”
说着温如玉身形一晃人就不见了,叶缓归哭笑不得:“你是过来捣乱的吗?”
不过就算温如玉临阵脱逃,叶缓归也不害怕。珍珠湾的每一寸土地都经过他的手,闭着眼睛他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等叶缓归转了一片黄豆地后,他的布兜子里面已经装了十几条又肥又大的豆虫了。他满意的提着布兜掂了掂,再过一会儿就能捡几十条虫了吧?应该可以烧一碗了吧?
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可以给老谭他们尝个鲜。
他放松的将布兜系好,这时候他听到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他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后背轻轻的触到了一个温暖又结实的胸膛。
叶缓归头也没回,他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不抓了吗?怎么又过来了?”
温如玉这性子猫三天狗三天的,他改主意的速度比翻书还要快!
这时,他的右手突然被人握住了,谭渡之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是我。”
叶缓归愣住了,他诧异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他的右手被一只手指修长的大手握住了,只一眼他就认出了手的主人。
谭渡之的气息包裹住了他,没错了,是老谭的味道。
叶缓归难以置信的转过了身,朦胧的星光下,谭渡之正温柔的看着自己:“别怕,是我。”
这不是叶缓归第一次看到站起来的谭渡之,却是他第一次看到不需要人搀扶的他。他一直都知道老谭个子高,却没想到他站直身体能比自己高这么多。
有些人是天生的主角,谭渡之就是其中之一。他坐在轮椅上时都难掩风化,等他往地里上一站,身边的黄豆地都像是镀了一层灵光。
叶缓归下意识看了看谭渡之身后,老谭身后的豆叶向两边分开露出了一条小道。这显然是步行才能达成的效果。
从老谭站的地方,到主干道之间足有一百多丈,老谭他靠着自己走过来了!
这么长的路,这么难走的地面,他走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