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二部
洛卡德法则
在现实生活中,凶杀案现场只给你一次机会。
——弗侬·j.格博斯
原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
第9章
星期六下午四点至星期六晚上十点十五分
“我遇到一个特殊情况,长官。”
在办公桌对面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就像电视连续剧里某个大城市警察局的副局长。凑巧的是,这就是他的官阶。满头银发,下颌上有适度的赘肉,金边眼镜,完美无瑕的做派。
“你有什么问题,警员?”
伦道夫·c.埃柯特副局长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长鼻子上。萨克斯立刻意识到,不论是对男警员还是女警员,他点头示意的方式都是平等的。
“我想申诉,长官。”她坚定地说,“你听说了出租车绑架案吗?”
他点点头。“啊,这件案子已经搞得满城风雨了。”
像是说起一场小学生的跳绳比赛。萨克斯觉得他的口气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但她可无意去顶撞一位副局长。
“都怪该死的联合国会议,”他说下去,“整个世界都在看着我们。这不公平。人们从不会谈论华盛顿或底特律的凶杀案。好,就算他们谈论底特律,那芝加哥呢?绝对不会。就因为这发生在纽约,人们才大肆宣扬。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奇蒙去年发生的凶杀案比我们还多,我查过的。我宁可不带武器闯进哈莱姆中区,也不愿在哪天开着窗户紧闭的车子穿过华盛顿东南部。”
“是的,长官。”
“我知道他们已经发现那女人死了。所有新闻都在播报,所有记者。”
“发生在下城,就是刚才的事。”
“真不幸。”
“是,长官。”
“他们只是杀了她?就这样?没有要求赎金或任何事?”
“我没听见有人提到赎金。”
“你要申诉什么?”
“今天早上我是第一个赶到凶案现场的警察。”
“你是巡警?”埃柯特问。
“曾经是。我本应该今天中午转到公共事务部,接受培训。”她扬了扬缠满肉色邦迪绷带的手,又放回到膝盖上,“但他们强行征召我。”
“谁?”
“朗·塞林托警探,长官。还有霍曼探长和林肯·莱姆。”
“莱姆?”
“是的,长官。”
“不会是几年前负责资源调度组的那个家伙吧?”
“是的,长官。就是他。”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自我意识那么强的人是不会死的。
“他活得好好的,长官。”
埃柯特副局长望向窗外。“他已经不再具有警察身份了,在这件案子中能做什么呢?”
“顾问,我猜。这是朗·塞林托负责的案子,由鲍林探长督办。我等了八个月才盼到这次职务调动,但他们却要我到犯罪现场工作。我从来没勘察过犯罪现场,这毫无道理,而且老实说,我最恨别人支派我去做我没受过训练的工作。”
“犯罪现场?”
“莱姆命令我勘察整个现场,就我自己。”
埃柯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这些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一个平民能够命令穿制服的警察做事?”
“长官,我的意思是,”她设下圈套,“我是说,没问题,我可以帮忙,但我还没准备好去肢解受害人……”
“什么?”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对他毫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接着她解释了有关手铐的事。
“老天,他们他妈的究竟在想什么?请原谅我说了粗话。他们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吗?cnn一整天都在跟踪报道这起绑架案。锯掉她的手?对了,听说你是赫尔曼·萨克斯的女儿?”
“是的。”
“他是好警察,非常优秀,我给他颁过奖。他这个人有巡警该有的样子。中城南区,对吧?”
“地狱厨房,也是我的辖区。”
我以前的辖区。
“赫尔曼·萨克斯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个刑事组破获的案子还多。他总能摆平一切,你知道。”
“的确,我爸他就是这样。”
“锯她的手?”埃柯特哼着鼻子说,“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发现,肯定会控告我们。他们什么事都要告。现在就有一个强奸犯在告我们,因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画时大腿上挨了一枪。他的律师搬出一套什么‘选择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论。不开枪,难道要我们警察徒手和歹徒搏斗,还是使用催泪剂?莫非要我们礼貌地问他们愿不愿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让局长和市长小心这件事。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警员。”他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四点。“你今天的勤务结束了吗?”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作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幢建筑。
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第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
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时,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站在老坟场边。这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那个人戴着一顶硬呢圆顶礼帽,身穿深黄色华达呢长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坟墓旁,然后转身离开,躲过街上的马匹和马车,走上运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优美拱桥。他探访的人是谁?父母?兄弟?还是死于肺病或在最近这场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丧生的亲人?
最近?
不,当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他眯眼又望了一遍。虽然刚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样真实,但这次他已经看不到马匹和马车,也看不到那个戴硬呢圆顶礼帽的男人了。
无论它们如何真实。
嘘……嘘……
过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见以前发生的事,看得见此后发生的事,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但在他望向窗外时,他认识到根本无所谓过去和未来,对他而言没有。他在时间中前后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两百年,就像风起之日的一片枯叶。
他看了一眼手表。该出发了。
把骨头放在壁炉上,他仔细地洗了手,像手术前的外科医生。然后又花了五分钟时间,用粘毛滚筒滚过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发,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东西。
他经过那幅身穿沾血的白围裙的圆脸屠夫的未完成画像,走进车库。集骨者走向那辆出租车,但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可预期是最好的防御。这次他要换一种交通工具……那辆福特轿车。他发动轿车,开上大街,然后关上身后的车库大门,锁好。
无所谓过去和未来……
他开车经过坟场,那群野狗瞟了这辆福特轿车一眼,就掉头拖曳着脚步钻过灌木,在难以忍受的酷热下寻找老鼠和嗅闻水源。
无所谓当时或现在……
他从口袋里掏出滑雪头套和手套,放在驾驶座旁,加速驶离这片老社区。集骨者出发去狩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