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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28节

  他也想要大家喜欢他。

  宁馥轻轻道:“他们不懂尊重你,是他们不好。你却不能学他们。”

  “你是一个人。人心肉长,不能为你自己快活,就去叫其他很多人心痛。”

  话不说透,因为傻子不懂。

  话不说透,因为这样听的人才懂。

  二娃子他娘突然扔下扁担,抱住儿子放声大哭。

  *

  这一场风波过去了。二娃子也被他娘拘着上了扫盲班,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被书记下了死命令,谁给欺负傻子,谁抽五下手板。

  这下,连屯子里平时那些喜欢那二娃子说嘴的大人们也不敢嚼舌头了。

  二娃子她妈天天挑着豆腐,腰杆也挺直了,虽然还是嫌弃二娃子脑筋笨口水多,但偶尔也夸夸这个过年二十四的小儿子,终于会写他自己的名字了。

  她庆幸自己儿子没真干出什么蠢事来,特地把平常蹭锅底炒菜的一块猪皮悄悄给了村头大黄。

  ——二娃子他娘虽然不信宁馥是什么“仙女”,但居然信了大黄通灵。

  大黄吃着猪皮,二娃子他娘蹲在旁边一个劲地嘀咕,“狗大仙啊,您老刚正不阿,千万别和二娃计较,他日后再犯蠢,您可帮我盯着他,咬上两口也没事,别叫他再被人骗,走了歪门邪道啊!”

  二娃子他娘连作三个揖,丝毫不在意大黄的毫无反应。

  大黄拿屁股对着她,吃得满嘴流油。

  再后来图拉嘎旗流传起了村口黄狗是哮天犬下凡,专管无量宵小,路见不平一声汪的故事,都是后话了。

  *

  图拉嘎旗又迎来了一个大新闻。

  有两位知青要结婚了。

  高涵喝醉,钻了梁慧雪的被窝。

  他对宁馥的感情,是憎恨,又不是憎恨。是渴望,又不是渴望。

  他无比明确地知道宁馥有多么美好,同时,他也深深地憎恶着依然渴望这种美好的自己。

  他真是不应该……

  不应该什么呢?

  似乎有许多不该做的事,可脑海里乱作一团,一时想不出任何一件。

  他抱着纷乱的念头喝了一宿闷酒,不知怎地,迷迷糊糊地走进了女知青们的院子里。

  第二天木已成舟。

  能怎么办呢?结婚吧。反正他们互相喜欢。

  知道这事后宁馥还没什么反应,徐翠翠给吓出一身冷汗,一叠声地道:“这狗东西!这狗东西!准是没安好心!他怎么连那个傻子都不如?!”

  宁馥淡淡道:“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是应了那句话——”

  徐翠翠接上道:“王八瞧绿豆,破锅配烂腕,”她拍掌叫好,“活该他们俩在一块互相恶心人,省的别人再遭了罪!”

  宁馥:……

  她本来想说命运弄人来着——毕竟这两人本已分手,相看两厌,想不到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走到了一起。

  不过徐翠翠这样说……也行吧。

  人的命运从不是既定的。

  而是由他们的每一个选择组成。

  *

  高涵和梁慧雪的婚礼很低调,低调到参加的人只有他们两个,外加一个不情不愿的证婚人。

  毕竟这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老乡们和知青们都去参加另一件对于他们来说显然更重要的事了——

  送行。

  宁馥终于要回城啦。

  大家最近都被扫盲班折腾的够呛,本来清闲猫冬的时候不得不聚在一块盯着小黑板上一个个方块字,实在令人头疼。

  但人也不能好赖不分,是吧。

  人家宁馥对他们是掏心窝子的好啊!

  浩浩荡荡的队伍一直从村口送到公路上,大伙恋恋不舍地说了好些话,把宁馥的背囊塞满了干货、皮子、奶豆腐等等。

  图古力书记终于叫停了打算“十八相送”的队伍。

  “行啦行啦,咱们再送就要送到北京了!”他笑着挥一挥手,“走多远,也是从咱们图拉嘎旗飞出去的金凤凰哪!”

  “小宁同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宁馥上车,也和大伙挥手,“你们回去吧!我会写信来的!”

  大家站在路边目送她的车。

  村子里的几个小娃撒腿追车,徐翠翠也跟着一起追。

  人腿跑不过汽车,两下子就甩在后面了。徐翠翠哇哇大哭。

  宁馥轻吸一口气,抑回眼眶中的湿润,正要坐正身子,前面开车的小吴却突然道:“你看,你看,那是谁?!”

  她转过头去。

  车子开在公路上,两边就是茫茫的草原。

  远处,一个身影策马狂飙,遥遥而来。

  只身打马过草原,高骏的大马旁跑着一只黄狗。

  宁馥将手贴在玻璃窗上,朝他摇了摇,叫他回去。

  而牧仁赤那却狠抽一鞭,始终追在公路一侧。

  马蹄翻起土块,到底渐渐落在后面,只剩他喊了一句话,在风中传过来——

  “——同志,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一直觉得,能真正地互称一声“同志”是很浪漫的事。

  而牧仁赤那……他或许还没意识到这种浪漫。他穿过草原,只是想给宁馥送行。因他发誓不喜欢她,甚至不敢大喊她的名字。

  喊出她的名字,对于牧仁赤那这样的人来说,都是太过亲密的举动了。

  另外在说点别的。

  上榜后评论激增,作者受宠若惊,虽来不及回复,但每一条都看。大家的意见也看到了。我会吸收采纳,大家也不用担心我的节奏会被打乱,我会尽量去找最优解。

  格局不够大,但都是我的真心,希望大家别嫌弃。

  关于这一章的傻子。

  作者不争论性善论还是性恶论,只希望在故事里人能够是向善向好的。因而傻子是一面镜,他照出的是旁人的善恶。

  原书女配的故事很残酷。这章给出了暗示,大家应该也都知道原书中算计宁馥的是谁。

  原书中梁慧雪没有害宁馥。但在这个世界,她成为了刽子手,只不过没有成功。

  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宁馥是不同的,她或许只是改变了一些人,或许改变了一个村庄,又或者将要改变世界。

  这是我想表达的。(谢谢大家看我说这么多.jpg

  第一次在作话啰嗦这么多,现在让我们的画风回归——

  内蒙奶豆腐真的很好吃啊啊啊!安利给大家!!!!

  第22章 以身许国(22)

  自从知道宁馥要回来了,魏玉华就开始数着日子等。

  离娇娇回来还有一周,先上供销社把布料子都扯好,现在b城女孩们最时兴的衣服样子也瞧好了,先不做,等闺女回来再量量个,肯定是长高了!

  离娇娇回来还有三天,凭证把过年才能买的什锦酥糖来上一斤!

  离娇娇回来还有一天,把家里的肉票拿出来,狠狠地割了两斤猪五花!

  菜还没挑,要等娇娇回来那天现买,现在有那家里有自留地的也悄悄卖点,更新鲜!

  宁博远冷眼看她花蝴蝶一样上下翻飞地折腾,时不时地发出一两声冷哼。

  ——他还生着气呢。

  等宁馥回家来,第一件事就是狠狠教训她一顿,别想让他有什么好脸色!

  哪怕是小吴拍回来的电报上说宁馥考了全省状元也不能让他消气!

  长辈吃的盐比她吃的米都多,她就是不听话、不省心!

  还说什么考了状元,考了状元怎么也不惦记着赶快回家?!怎么也不主动和家里报个喜?!

  小吴也是,拍个电报抠抠搜搜,恨不能一个字能说清千言万语!这种时候怎么想起节省来了?!

  宁博远日日先把自己气个半死,再把自个关进书房里消气——

  消气的法子,就是从抽屉里拿出半个月前小吴拍来的那封言简意赅的电报,一个字一个字仔仔细细地读上一遍。

  [喜娇考试第一]

  翻译过来就是:喜讯,娇娇高考考了第一名!

  宁博远觉得跟做梦似的。

  他以为她是一颗注定营养不良的花骨朵,没想到,居然蹭蹭地蹿成木棉树了。

  去图拉嘎旗看她时,难不成她说的都是真心话?

  “算来算去,娇娇也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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