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汝阳县,吃我这碗饭的可不是我一个人,在高岗镇和龙岭镇也有两个风水先生。”
龙岭镇?薛丽华不就是龙岭镇人吗?这世界上的巧事真是太多了。
“你和他们都很熟吗?”
“熟得很,老话不是说同行是冤家吗?不熟,怎么成冤家呢?龙岭镇的翟亮文和葛营长的老婆是远房亲戚,葛营长的老婆除了请我看过风水,还请翟亮文来看过风水。”
巧上加巧,翟亮文和葛营长的老婆是亲戚,这不就是说翟亮文和薛丽华也是亲戚吗!
“葛营长的老婆请翟亮文看风水,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是我的地盘,按照我们这一行的规矩,一个土地庙管一方水土,他跑到奉贤大队来,还不得跟我打一个招呼吗?”
离开唐如章家,在回高刘村的路上,郑峰和李云帆决定一月二十一号早晨到龙岭镇去找翟亮文。
一行人走到前村枫杨树下的时候,迎面碰到了一个人。
郑峰一行向西,此人向东。
“大哥,你这时候到哪里去啊?”
大哥就是高建功。
“是建国兄弟啊!我到葛家村去办点事情。”高建功朝同志们扫了一眼,“天这么晚了,还没有歇呢?”
“路不好走,大哥小心一点。”
“没事。”
高建功很快消失在黑暗之中。
走了几步路以后,马向志突然站住了。
“马向志,你怎么啦?”郑峰道。
“郑局长,我们要不要问一问高建功,翟亮文有没有到他家来看风水,他应该知道。”
“不行,千万不要跟问他。”高建国道。
“为什么?”
“高建功非常听老婆的话,心里面存不住话,又没有什么心眼。我们这边刚问完,薛丽华那边就知道了。”
在高建树家西边通向后村的路口,同志们和高建芬简单的交谈了几句,高建芬证实了唐如章的说法,薛丽华确实有一个远房亲戚是风水先生,他叫翟亮文,家就住在龙岭镇。于是,高建芬决定第二天早晨领同志们到龙岭镇去找翟亮文。
高建芬特别强调,明天早上要早点走,一定要在翟亮文出门之前赶到他家。
郑峰决定一月二十一号早晨五点钟出发,同志们在大队部等高建芬。
第二天早上四点五十,天刚蒙蒙亮,郑峰、李云帆、马向志和左元朝一行四人赶到大队部,高建芬和他的男人在十分钟之前就赶到了这里。
于是高建芬和大家坐车直扑龙岭镇,高建芬的男人则自己骑自行回兴旺村。
在汽车上,高建芬谈得最多的就是薛丽华,过去,在高建芬的印象中,薛丽华一直是一个既善良又明理的女人,她和高建国家的关系一直都很好,高家不管有什么事情,只要薛丽华能搭上手的,从来不袖手旁观,奶奶在世的时候,薛丽华每年都要给老人家做一件衣服。高建国发生火灾之后,高建国家,包括村子里面的人,谁都没有怀疑到薛丽华的头上,用高建国家的人的话说是:“这绝不可能。”现在,当大家踏破铁鞋,将目光投向薛丽华的时候,高建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回顾过去与薛丽华相处的点点滴滴……包括细枝末节。
高建芬提到了四件事情,其中两件是高建芬的母亲想起来的,昨天晚上,两个女儿和母亲睡在一张床上,公安同志竟然怀疑起薛丽华来,这使老人惊愕不已,特别是老人看到那张狐狸毛皮的时候,她的心也随之沉静下来,高建国从生产队长的任上下来之后,曾经养过兔子,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老人帮助打理那些长毛兔。在老人的印象中,兔子身上的毛即使掉的话,也是一根一根的掉,掉一撮的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既然这样,狐狸山上怎么会掉下一撮毛来呢?老人虽然年近七十,但脑子并不糊涂,狐狸身上的毛如果是一根一根掉在屋顶上,恐怕谁都看不见,在屋顶上放一小撮狐狸毛,目的就是为了让人看见。老人就是根据这点经验对狐狸上房顶的说法产生了怀疑。
经验有时候能帮我们很大的忙,连郑峰都没有想到这一点,高建树倒是提到了,但他想的没有老人这么细……他只想到狐狸轻易是不会掉毛的。
老人想到的第二件事情是:因为两家的关系比较好,薛丽华经常到高建国家来串门,老人也经常到薛丽华家去串门,比如说借鞋样,衣服坏了,让薛丽华补一补,唠嗑什么的。
在老人的印象中。在薛丽华的房间里面有一个大衣橱和一个半截橱,当老人的面,薛丽华经常打开大衣橱,至于半截橱,薛丽华从来没有打开过,半截橱的橱门上还有一把锁,在高刘村,没有人家的橱是上锁的,日子过的都很苦,家里面能有什么价钱的东西呢?要说日子好过的人家应该是刘长海家,连刘长海家的橱柜都不上锁,老人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李云帆将高建芬提供的情况记在了笔记本上:“薛丽华家的半截厨?”
在郑峰和李云帆看来,薛丽华的半截厨里面一定有名堂。
高建芬想起的第一件事情是:在二侄子鹏鹏办百日酒的时候,宴席摆在院子里面,做好的菜摆在堂屋里面,等客人来的差不多了,菜才开始摆放。那天下午,一点多钟,高建国家就开始做菜了,三点多钟,高建芬走到堂屋门口的时候,看到薛丽华正在往嘴里塞东西,厨师高常禄布菜是有讲究的,不同的菜,他能摆出不同的花样,高建芬发现有一盘盐水鸭有些凌乱,而高建芬看到薛丽华往嘴里面塞东西的时候,薛丽华郑站在这盘鸭子跟前。
“当时堂屋里面就薛丽华一个人吗?”郑峰道。
“就她一个人,她是来帮忙的。”
高建芬的话还没有说完,薛丽华并非偷吃这么简单。细节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的秉性,因为细节是没有经过修饰的,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
笔者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大家族,这个家族经营的布匹生意,最辉煌的时候是在全国主要城市都设有分号,老爷子一共有三个老婆,七个儿子,七个儿子成人之后,老爷子把六个儿子派到各分号是当掌门,只把大儿子留在身边,始终不让他染指家族的生意,大儿子是大老婆生的,应该是嫡长子,按照传统,嫡长子应该独当一面。
那么,老爷子为什么厚此薄彼呢?就因为一个很小的细节:大儿子最早出生,当时家里只有这一个儿子,所以,大老婆十分溺爱,因为溺爱,这个儿子的性格非常乖张和霸道。几年以后,二儿子,三儿子相继出世,一次,在吃一盘红烧肉的时候,大儿子为了独霸这盘红烧肉,往盘子里面吐了几口唾液,老话说的好,三岁看大,五岁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