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节
“没乱弄啊,我帮东东梳毛的时候,它明明很舒服呢,齐珩你要不要再试试?”
“不要。”
拒绝的真干脆。
“我刚好像看到了一根白头发,我来帮你拔掉。”姜双玲凑过去,在他那被揉的乱糟糟的鸟窝头里找到了一根灰白色的头发,不太明显,藏在小角落中。
她找了好半天才找到的。
“你看看,真的有一根白头发。”
姜双玲把那根白头发摊开在手心,给眼前的男人看,“你的第一根白头发,一定要留作纪――”
她的话还没说完,齐珩却是吹了一口气,手掌心的头发立刻不知道飞哪里去。
姜双玲:“???????”
“你怎么这样啊??!!”
姜双玲焦急地在床铺上翻来找去,可哪里还找得到那根短头发的身影。
好不容易从对方头上发现的小白毛,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好不容易发现的白头发,就这么消失不见了,第一根啊第一根。”
齐珩见状笑了下,心道已经不是第一根了。
“让我来帮你找找,你有没有白头发。”
“不用不用不用……”姜双玲连忙保护住我方头发,“有的话我早知道了。”
虽然很拒绝自己的头发变白,但是年轻那会儿,姜双玲还挺喜欢那种类似白发魔女的造型,感觉很帅很时髦,一头雪白的银丝披在肩头,也很漂亮。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喃喃道:“等我头发要真是变白了,我干脆去染一头时髦的奶奶灰。”
齐珩:“????”
奶奶……灰?
“你想当奶奶?”
第136章 老姜
你想当奶奶??
当你个大头鬼!
姜双玲险些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她只是突然想染一头奶奶灰颜色的头发,才不是想要把自己真正变成一个奶奶。
哪怕是相处了十多年,看来和丈夫之间还是存在不可磨灭的代沟。
“你啊,耳朵听岔了,我是说想要染成奶奶灰……也是像普通老奶奶颜色的头发,是把头发染成那样,才不是我想要当奶奶。”
“再说了,咱们的大儿子,连法定婚龄都没到呢。”现在的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齐越虽然有二十了,这会儿还没到二十二。
“结婚的资格都没有,当什么奶奶?”
“齐同志,该不会是你自己想当爷爷了吧?”
齐珩垂着眸子,笑着摇了摇头,“我也不想。”
他摸了下鼻子,右手拿起姜双玲的一缕头发,温柔道:“那是我误会了,双玲你可以现在去染一头……你说的……奶奶灰??”
说到这里的时候,齐珩的神情有些发怔,仿佛是真想到了眼前女人一头白发的模样。
“不!苯双玲抢过自己的头发,“就算你去染一头爷爷灰,我也不会去染什么奶奶灰。”
“还是黑头发最好看,我要多吃点黑芝麻糊。”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去染一头奶奶灰,那叫做时髦特色,而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去染一头奶奶灰,那就叫做……染了也是白染。
人家根本就不会当你是染的,而当是你……衰老过度!
“我明明才三十几岁,哪里就到了要当奶奶的年纪??我还在壮年!!壮年!!”
这就是早婚的悲催之处,明明自己似乎还没怎么变老,孩子却跟着进入了快要结婚的年纪。
要是放在几十年后,三十岁才结婚的都比比皆是。
而他们却要考虑孩子的婚姻了?
甚至是可怕的小崽子们。
“养孩子很累。”尤其是你们齐家的祖传饭桶。
姜双玲在心里吐槽,她算是养了四个娃,说好带也不好带,孩子们有时候调皮是调皮了点,还会弄得大人哭笑不得,但也确实带来了不少欢乐。
把孩子养到去读大学后,那才叫做“养猪出栏”的快乐。
“歇歇吧,歇歇吧,把曦曦养大后,咱们俩好好过一段二人世界。”姜双玲可不想提前进入养孙子孙女的生涯。
“好。”
姜双玲顺势倒在齐珩的怀里,抱着他的下巴亲了一口,“说起来,你倒是悠闲的很,孩子们在你面前都不敢怎么闹,都是些吃软怕硬的家伙。”
一想起过去的养娃故事,姜双玲不由得咬牙切齿,似乎是都知道家里还是妈妈心软好说话,这些个鬼机灵的贼心肝就喜欢闹她。
人善被“娃”欺。
齐珩挑眉,“你刚不是还说我娇弱吗?”
姜双玲:“……”
你个杠精,不过就在病床上躺了几天,还真当自己喘上了。
“好好好,你娇弱,以后就等着咱们的孙子孙女来折腾娇弱的你。”
“娇弱的爷爷,娇弱的外公……”
说着说着,姜双玲都觉得自己险些不认识娇弱这个词了。
“你等着被孩子欺负吧。”
“好,我等着,我这么娇弱,姜妹要护着点我。”
“噫……不跟你说了,等你以后真被几个胖崽子包围了――”姜双玲顿了下,想起某个男人的丰功伟绩,唏嘘:“我还是为胖崽子们担忧吧。”
带兵无数的齐某人才是真正镇压熊孩子的大魔王。
养了大半个月,齐珩的病已经养好了,这个男人似乎总还记得被姜双玲说得那句“娇弱”,并且对此耿耿于怀,为了证明自己不娇弱,拎着姜同志一口气上了五楼。
夜里更是不饶人,生龙活虎的,跟吃了药似的折腾人。
姜双玲只好认输:“好好好,我再也不说你娇弱了。”
“错了,我错了,错了还不成嘛?”
齐珩这时候只会桃花眼里含笑看她,“知道错了就好。”
这事姜双玲原本以为到这就算了,谁知道这个双标的男人倒是开始自称娇弱了,借此为自己谋福利,想要被喂食,被贴心温柔的照顾……
“不能对我说话温柔点吗?之前还说我娇弱。”
“喂我。”
……
薛定谔的娇弱。
姜双玲只想捶他狗头。
曦曦小同学抱着喵喵叫的东东,只觉得自己才是家里多余的那个人。
姜双玲在首都举行了一场个人美术画展,画展非常成功,最后拍卖出了不少作品,同时许多老朋友来捧场,有不少曾经她的学生,一个个都叫着她:“姜老师。”
“小姜老师!”
再听到小姜老师这个称呼的时候,姜双玲有些恍然,现在大多数人都叫她姜老师,很少再有人往前面加个小字。
教学生涯十多年,她再也不是曾经的小姜老师。
……是坨老姜了。
虽然她才三十来岁。
教过的学生就跟茁壮成长的韭菜一样,教出来一茬,又来一茬。
不少功成名就的学生想要请她吃饭,但是姜双玲从没答应过谁的邀约。
比起外面的聚餐,她更喜欢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
画展的成功令她很高兴,在画展上,她还与老朋友重逢了,薛梨,当初在容城认识的朋友,如今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
曾经短发的薛梨也养了一头长发,盘着整齐的头发,是一个带着书卷气的中年女人。
薛梨见到姜双玲,很是惊喜,“姜妹,恭喜恭喜啊,早就知道,你肯定是有大出息的。”
“啊啊啊∧闶窃趺幢Q的,怎么这么年轻漂亮,说你十八岁我都相信!!”
姜双玲笑了,“我也恭喜你啊,大作家,你之前的作品要拍成电影了?”
“嗯,剧本就快改好了。”薛梨挠了下自己的头发,“啊啊啊,我头发掉了好多,都有几根白头发了,姜妹你怎么还这么漂亮。”
“写作令人头秃。”
画展结束之后,姜双玲领着薛梨在首都玩了一圈,薛梨这个从小生活在南方的人,对北边的环境气候和饮食习惯很是稀奇,央着姜双玲陪她去吃了不少首都的特色菜。
“烤鸭,烤鸭肯定是必须吃的。”
“这个,这个,哇,这个羊杂汤,不行了,闻起来味道好奇怪啊,会不会很难吃,有股子好重的膻味,咦……喝了几口还挺好喝的。”
“铜炉火锅啊,这是怎么烧的啊?”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好漂亮。”
……
薛梨还真是个妥妥的吃货,在首都待了大半个月,姜双玲作为东道主,陪着她到处吃吃喝喝,各种美食都尝了一遍,不得不提,首都不愧是首都,各种吃食太多了。
还有什么御厨传人开的店铺,嗯,是呢,这边的御厨传人也很多。
姜双玲跟她吃了大半个月,才把薛梨给送走,并且觉得自己都快上升成首都城里的老饕,跟养鸽子遛鸟的老大爷一样,对这边的美食如数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