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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226节

  说完这一句话,黎景就顾不得想杂七杂八的事情了。

  饭盒里面的香味太过诱人,以至于他都有了一种想要把脸埋在里面的念头。

  直到最后,一整个饭盒里面的饭菜和主食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以后,黎景才一脸餍足地抬起头脸。

  “老苏啊,你以后就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

  苏清风看着这家伙,吃了点好的,就开始得意忘形,咋咋呼呼,顿时冷酷拒绝,“不行,咱们还是维持着小舅子和妹夫的关系吧。”

  黎景微微有些心酸,“你能别往我心上插刀吗?”

  虽然事实已定,但是宠在手心的妹妹被好兄弟骗走……还是让人有一种不甘心的感觉。

  他换了个话题,眼神一瞥,就看到苏清风手上另一个饭盒,有些奇怪,“你这是准备去哪?怎么手上还有其他的饭盒?”

  苏清风觉得他这眼神怪怪的。

  有点像以前小区楼下的流浪狗。

  他以前背着那条流浪小狗,给其他小狗喂狗粮的时候,被原来那只发现的时候,那小狗的眼神,就差写着――你怎么背着我,还有其他的狗!

  他飞快地翘了翘嘴角,看向他有些斑驳的桌面,“你卷子都改好了?”

  “啊!”

  黎景惨叫一声,连忙低头开始批卷子,口中还在那里碎碎念,“都怪你送饭,不然我早批完了……”

  再抬头,苏清风的人影却没了。

  黎景这才放下笔,靠在椅子上,脸上哪里还有先前冒冒失失的样子。

  他眯着眼,摸了摸下巴,笑得像个狐狸。

  老妹嫁给苏清风,虽然当时听起来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但是目前看来……似乎还不错?

  ……

  苏清风离开了村小学,就往山上走,挑了一条僻静的小路,一路走到山脚下的牛棚处。

  他第一眼就看到还在山脚下割猪草的周盛,也就是曾经的医学教授。

  苏清风看着他手掌心的茧子,以及裸露在外的肌肤上,纵横交错的伤口,不知道该唏嘘什么。

  本来,这样的人物,手上拿得应该是手术刀,再不济也应该是书本什么的。

  他看着周盛嘴唇泛白,感觉有点像是低血糖加上贫血,一个大男人,愣是瘦得剩下骨头,这还是近些日子,过得好了一点。

  苏清风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周盛那才叫作是风一吹就倒了的竹竿子。

  他走到周盛身边,仗着力气大,三两下就把猪草刷刷割完。

  这麻利程度,简直让周盛看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吗?

  苏清风却不管周盛的心情,连忙喊了一声,“叔,快走,等会有人来了,看到就不好了。”

  说着,他往周盛嘴里塞了颗奶糖,就赶紧背着猪草,往小路走。

  周盛舌尖感受到一股子甜味,精神微微一振,有些混沌的脑子这才逐渐清晰起来。

  他往四处看了一眼,有些欲盖弥彰。

  发现没人后,这才微微松了口气,走到牛棚。

  等周盛来到牛棚后,苏清风早就到了,甚至还留有余力地把猪草倒进食槽里,将几头牲口都喂得饱饱的。

  周盛微微喘着气,扶了扶缺了半只腿的眼镜,温声道,“清风啊,刚才那奶糖多少钱,我给你。”

  苏清风怎么会真要这钱。

  但周盛这人,说好听点,是有自己的风骨,说难听点,这文人就是倔脾气。

  他转念一想,“周叔,你要是真过意不去,就把你的字帖给我。我对象总是嫌弃我字跟狗爬似的,下次我模仿你的笔迹,再写信给他。”

  周盛忍俊不禁。

  到底是年轻人,思想就是跳脱灵活。

  他虽然脾气倔了一点,但也不是真的老古董。

  就见周盛当即回到屋里,从一个柜子里,翻出了一叠字帖。

  这里面的东西,都是周盛亲自检查过。

  苏清风看着上面清隽的字迹,倒是觉得与周盛颇为相称,字体的一撇一画,天然就有风骨蕴含。

  正巧,这时候,屋内传来熟悉的声音。

  “清风哥?”

  几个月不见,江锋的个头抽长了一些,留着一个小平头,眼神沉静,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

  只有在看到苏清风的时候,他的神色才变得雀跃了几分,有了同龄人该有的模样。

  苏清风朝他招了招手,江锋便毫不犹豫地抛下炕上的课本,大步朝苏清风跑过来,跑到他跟前的时候,呼吸微微急促,眼眸亮晶晶的。

  苏清风笑眯眯地打开饭盒,夹起一块牛肉,就塞到江锋口里。

  江锋下意识地张开嘴,随后两颊就鼓起来,像只小仓鼠一样,鼓鼓囊地咀嚼着。

  这一系列的动作,冲淡他身上的稳重感,看起来越发像个孩子了。

  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个孩子。

  苏清风就笑,“好吃不?”

  江锋有点犹豫,他怕自己说好吃了,苏清风又会给他塞过来一块肉吃。

  可是他和苏清风,平时也没有什么关系,倒是苏清风帮了他许多次忙,江锋自己认为,他已经欠了苏清风很多,不能再总占着他的便宜了。

  可是看着苏清风那双期待的眼睛,江锋根本就不想骗他。

  他干脆眼睛一闭,用视死如归的劲头,喊道,“好吃!”

  大不了他以后……以后能怎么样呢……

  江锋有点迷茫。

  苏清风被逗乐了,“好吃就好吃呗,闭着眼睛干啥?说这话能上刑啊?”

  江锋似乎想到了什么,大声道,“清风哥,等你老了,我养你!我给你摔盆!送终!”

  苏清风:“……”

  几个月不见,这娃咋傻了呢。

  屋子里的唐教授,倒是知道了江锋的想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两小孩,真逗。

  苏清风还没结婚,在唐教授眼里,可不就是小孩吗?

  就见唐教授慢悠悠地走出来。

  苏清风发现,他比起冬天的时候,状态好了太多。

  想来孙学农私底下也没少关照唐教授,连带着这里的其他人,也都受到了照拂。

  看着苏清风不解的眼神,唐教授从兜里,拿出一支“英雄牌”钢笔。

  这个时候的钢笔,那也是大干部才有的。

  属于贵重的礼物了。

  苏清风知道,唐教授这支钢笔,想来也是下放的时候,偷偷带上,他没好意思接手。

  唐教授目光很温和,就像是在看一个,自己看好的后辈,“拿着吧,这支笔,早就该给你了。要是没有你,估计也不会有我唐生民站在这里。”

  “小苏啊,结婚可是人生大事。我也没啥能力了,只能送一支钢笔给你,当初这钢笔,还是我夫人送我的。你可别嫌弃啊。”

  第201章 猪蹄炖黄豆拍

  唐教授嘴上说着,让苏清风不要嫌弃。

  但是谁都知道,平日里,他对于这支钢笔爱护异常。

  从钢笔用了七八年,但却依然光洁如新,只有微微的划痕就能发现,这一支钢笔,对他有着难以估量的情感价值。

  而现在,他把这支钢笔,送给了苏清风。

  苏清风一时之间,只觉得这钢笔烫手的很,他有心想要拒绝,但是抬头看到唐教授的神色,却又说不出话来了。

  以唐教授的为人,要是苏清风不收下这钢笔,他才会觉得难受。

  反而苏清风收下了,他会觉得好受。

  虽然一支钢笔,抵不过苏清风父子的恩情,但是至少,能够减少内心的无措。

  想着,苏清风将钢笔珍惜地放在内层的衣服兜里,包裹得严严实实,确认不会掉下后,他才招呼着牛棚里的人。

  “我带了点小菜,虽然东西不多,但是也算是尝鲜了。周叔、宋姐、林叔还有唐教授,你们也来尝尝呗。”

  周盛刚开始还有点高兴,只是听着听着,他就觉得不对了。

  “啥叫我是周叔,锦绣就是宋姐?咱俩可是夫妻,你要是这么叫,我和我媳妇不就是差了辈分吗?”

  苏清风瞅了瞅周盛黑瘦黑瘦的脸,跟竹竿子似的,也就戴上眼镜的时候,还有那一股子文化人的气质。

  倒是宋锦绣,她虽然也干体力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个人体质的问题,哪怕天天被晒,脸色也只是微微黑了一点,比起周盛,简直好太多了。

  这乍一看,可不就差着辈分了。

  只不过这话,苏清风可不敢说。

  他低下头,转移话题,“最后一块牛肉,小锋吃。小锋天天读书,可得补补脑子。”

  周盛想不通,这牛肉和补脑子,究竟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

  看着那江锋傻乎乎的笑容,全然没有平时的稳重。

  一大一小,腻歪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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