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乐毅还是出院了,但医生叮嘱了,虽然可以出院,但是还要打三天的针。
毕竟他是被刀刃所伤,还有胸膛也不知道被什么不知名的金属给刮伤了,需要打破伤风疫苗和消炎针。
交了钱之后,办了出院手续,他就跟着老舅一起回家去了。
他这次昏迷的时间倒也不短,醒来之后,已经是傍晚了,学校里也早就放学了。
到了家里,老舅做了晚餐,三人一起用餐之后,老舅就让乐毅早点去休息。
乐毅也很听话地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之后,他也没有休息。因为他发现伤口上药之后,倒也不是特别的疼,而且在医院里昏迷了那么久,这会儿也不可能睡得着。
于是就拿起一些书籍看了起来,当然了,都是些正规的书籍,他看书的速度非常之快。几乎半个小时就可以看完一本厚厚的书,并且能把里面的东西全部都记忆下来。
龙魂琥珀的过目不忘本领,跟那些天生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还是很有区别的。
华夏大陆,甚至整个世界,天生就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人,其实在历史上,在如今,都不少见。全国起码也能拎出十来个人,根据研究,过目不忘的本领,其实是一种大脑的不正常的现象,通俗来讲是病态现象。
许多孤独症或者阿斯伯格综合征(即成年孤独症)的患者都拥有超强的记忆力,甚至牛顿、爱因斯坦也都有孤独症的症状。
这种天生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的人,其实是很烦恼的,因为他们每天所经历过的事,看过的东西都会丝毫不差地全部都记录下来。
晚上一闭上眼睛,那一整天的记忆就跟放纪录片一样,会滴水不漏地全部播放一次。甚至两天前,三天前的记忆,仍旧是像潮水一样源源不断地涌来,充斥着大脑。
这样的情况,偶尔一次两次,或许让人会感觉新奇。但是如果天天如此,也是一种折磨。
就像是电脑里的数据垃圾一样,如果不把这些垃圾处理掉,电脑运行也会变慢。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历史上,那些拥有天生过目不忘的本领的人,未必一个个都能成为大才。很多人都被自己那些无聊的记忆给逼疯了。
但乐毅的这种本领却不同,他记下来的东西,全部都储存在龙魂琥珀的空间当中。就像是电脑的外接硬盘、u盘,这东西既属于他,又不属于他。
从属于他的这方面来讲,龙魂琥珀里面记忆下来的东西,随时都能为他所用;
从不属于他的这方面来讲,他不会像那些天生过目不忘的人一样,晚上一闭上眼睛,脑袋里就自动在播放全天的记忆录像。
这是这种能力的最大优点!
“我这个伤,恐怕没有十天半个月,好不了呢。”乐毅看了看身上的绷带,叹道。
伤不好,他就没办法继续锻炼了。
却听丹田里的守护灵传来声音,“谁说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好?有龙魂琥珀在手,你如果处处都跟普通人一样,那岂非等弱咸鱼?有了龙魂琥珀,你就注定不是一般的人,就你这点小伤,一晚上绝对能好。”
“什么?一晚上就能好?你别开玩笑了。”乐毅不敢置信,因为这完全不附和科学依据。他受的可是刀伤,就算是愈合能力达到最强程度,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把这么一道伤及筋骨的刀伤给愈合。
“有什么不可能的?你难道忘记了你适才看过的一本医书?那上面就写到,补充锌元素、维生素c、蛋白质,就能促进伤口加速愈合。以你的体质,只要多加补充,一夜之间就愈合,也未必是什么难事。”丹田里的守护灵很肯定地说道。
“真的吗?当真是这样吗?”乐毅立即站了起来,如果这有这样的效果,那他还真想试试。
他立刻回忆之前看过的那本书,然后就在记忆当中看到锌元素主要存在于海产品、动物内脏中,如牡蛎、瘦肉、猪肝、鱼类、蛋黄等,其中牡蛎的锌含量是最高的。
至于维生素c,这个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柠檬、橙子,只要是带黄颜色的水果,基本都富含维生素c。
至于高蛋白,那就是肉类了,牛肉、鸡蛋、鱼类。
“那就出去吃顿大的试试?”
想到这里,他跃跃欲试,趁着舅舅和吴涛都没动静,他一个人悄悄地就出了家门,这次出去吃大餐,少不了又是要大吃一顿,所以也不方便带上吴涛。
他也没跑远了,就在离家不到一公里的一个大酒店,开了个包间,然后就在里面点起菜来。
之所以选大酒店,那是因为大酒店菜类的品种才繁多,小餐馆就算花得起钱,也未必点得到想要的菜。
找服务员要了菜单,他一口气点了三十多个菜,水果拼盘也叫了十多个。
“先生,您点这么多菜,里面的桌子也放不下。”有服务员好心地提醒地说道,除此之外她也有隐晦的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乐毅一个人点这么多菜,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她也怕这个学生模样的乐毅给不起钱。是在逗她们玩。
乐毅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就当着她的面,拿出一大把钞票,说:“没关系,我吃完多少,你就给我上多少,桌子不会放不下,另外,我也可以先结账。”
服务员见他这样大手笔,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乐毅口袋里可是带足了钞票的。她见到乐毅不差钱,立即讪讪一笑,退了下去。
菜很快就被端了上来,乐毅先是吃了七八个水果拼盘,肚子一点底都没垫到,又把剩下的那些点过的水果拼盘全部叫来。
他海吃海喝,着实让服务员吃了一惊。
接着,一个大桌子,菜色已经被摆满了。
乐毅几乎是端着盘子在猛吃,他的肚子就像是无底洞一样,无论多少食物吃下去,都是不见饱。
等到吃了大半桌子菜,他感觉伤口十分瘙痒,忍不住就想去抓挠。
“听人说,伤口愈合的时候,就会发痒,莫非真的起效果了?”
他立即脱下衣服,然后小心翼翼地自己将绷带一点点的解开。
绷带上面沾了不少的血,拆到最里面几层,还有点隐隐作痛。
当他把绷带完全拆去,只见肩膀上的伤,居然早就结痂了,而且那痂正在色泽变黑,当真是有一种要痊愈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