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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节

神仙日子 石头与水 8661 2024-06-30 13:58

  “你怎么倒笨了?林央身上有极浓郁的朱雀气息。”虽然很讨厌林央那小鬼,不过,说到自家种族,罗妖异常骄傲,“朱雀是与青龙同级的妖神。而且,我们朱雀是不老不死、可在涅槃之火中重生的,单就这一点,岂是青龙可比?有朱雀气息,自然可以做皇帝了。”

  “你确定是皇帝,而不是皇后?我都听人说龙凤成祥,用龙来形容皇帝,凤凰指皇后呢?”虽然林央的爱慕叫知趣有些苦恼,不过,他也不想自家的小林央嫁出去啥的啊。

  “蠢才蠢才,这都是凡人以讹传讹的瞎说。”罗妖略顿一顿,问,“不过,这又要涉及到上古机密事件了,你确定,你要听?”

  一听罗妖这音调,知趣就知这妖精又在打什么主意了,哼哼道,“行啦,又想占我什么便宜,直说就是了?”

  罗妖轻笑,“什么叫占便宜呢?黑炭,咱俩都什么关系了,还这样生分。先时你也说了,那一夜你宠幸我啥的。我也没别的意思,不过咱们得先说定了,等我再次化形,你可得先让我一回。”

  知趣一个激灵,脑袋无比清醒的盘算起来,依这妖精的道行,现在是蛋的时候,知趣只能画朵小菊花弹弹小jj,过过干瘾。化形之后,知趣估计自己也奈何不得罗妖。反正已经抢先了,知趣很通情达理地,“一人一次,最公平,怎么样?”

  罗妖很好说话,“行,那上次你先了,下次可轮到我了。”

  勉勉强强的,知趣应了,催促道,“快说吧,啥上古机密事件啊。”

  “哦。”罗妖的心情格外好,也不卖关子,“要说这上古机密啊,还得从人间界说起。”

  罗妖很有长篇大论的意思,“人间界分四大洲,分别为东云洲、西玄洲、南炎洲、北宁洲,这四洲其实与我们妖族的四方境相仿。四方境里,朱雀统治羽族,青龙统御水族,玄武与麒麟兄弟分治兽族。同理,凡世四洲之上,亦各有帝王。”

  “不过,你也知道,凡世地域其实不小,同一个时间段,同一大洲内,可能有许多国家存在,但是,这当中能称得上帝王的只有一个,其余的小国的君主,只能称为国王,而不能称帝,你想过这其中的缘故么?”

  “这还用说,肯定是有真龙气的只有一个呗。”

  “这又是你狭隘了,凡人喜欢称他们的帝王为真龙天子,我都跟你说了四洲如同四方境,你也该明白,其实四洲之上的四位帝王,只有一位身上有真龙气,其他三位,则分别带着妖神朱雀、玄武、麒麟的气息。”

  知趣恍然大悟,“那岂不是说,人间界其实是在四方境的统治之下了。”

  妖妖蛋左右摆了一摆,摆出个摇头的姿势,叹道,“并非如此,凡世帝王身上的妖神气息并不来自四方境的妖神,而是来自仙界妖神。”

  “妖神还分地界儿啊?”

  “当然。”罗妖并未细说四方境妖神与仙界妖神的不同,言归正传,“但有一年,仙界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在同一个大洲上,凡世同时出现了两位才气纵横的帝王。一个身带真龙气,一个则是朱雀气息。”

  知趣迫不及待地问,“难道其中一个投错了胎?”

  “仙界的事,我也不大清楚。”

  知趣摸了摸下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凡世还不得翻了天啊。”

  “没啊。”罗妖一笑,“他们打小就认得,早八百年前就跟咱俩似的互生情愫了。不过因二人身具妖神气息,彼此不甘居于下方,故而自己打出自己的江山,登基为帝后,就结百年之好了。”

  知趣惊掉下巴。

  罗妖道,“他们一人信仰青龙,一人信仰朱雀,因他们开创了盛世,凡间才会有龙凤成祥的传说。至于后来,凡人用青龙喻男人、以朱雀喻女人,这都是浑说呢。我们朱雀,可是与青龙一样地位的妖神哪。”

  知趣听了一耳朵的无聊八卦,深觉受骗,嘀咕道,“这算什么上古机密事件哪?”

  罗妖可不这样看,他马上引出正题,“你想想,仙界是什么地方,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话至此处,罗妖很有几分得意,“我也是从林央身上想到了这件古事,从而推测出林央的身份来。”

  知趣都听傻了,这跟林央有啥关系啊!

  罗妖信誓旦旦的宣布自己的推测结果,“你要知道,仙界的妖神与我们相比,有更强大的力量。人间帝王带了仙界妖神的气息,其实就相当于妖神的分身下界,你觉着,妖神难道会迷路,本该往东走,结果去了西边儿?”

  “这个,这个,也说不准呢,有人天生转向。”

  罗妖不理会知趣这种强词夺理,“那一年的青龙、朱雀,肯定有一人,是违背了仙界的法旨,在凡世结出一段情缘来。而今,我断定,违背仙界法旨的那位妖神是朱雀。”

  罗妖径自一叹,“青龙、朱雀虽是开创了盛世,但只相对于他们所在的大洲而言。现在一想,龙凤成祥的传说,的确是起源于东云洲。当年,东云洲因为出现了两位雄才大略又情深似海的帝王,而兴盛至极。相对的,原本该去南炎洲的朱雀到了东云洲,故此,南炎洲没有身负朱雀炎的帝王坐镇,才真是群龙无首、刀弋四起、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知趣,你没发现么,我们现在身处的地方,正是南炎洲。”罗妖自信道,“之所以林央身上会有朱雀之气,完全是因为他就是朱雀转世,但,他并非四方境的妖神,而是仙界的妖神。所以,即便凡胎也压不住他身上的浓烈的朱雀气息。”

  知趣皱眉思量片刻,并不同意罗妖的观点,反驳道,“这也不对,水伯是开国之君,你先时不是说他身上曾有真龙气么?这是在南炎洲,既然水伯曾做过皇帝,那么,有也是该有朱雀气息吧。”

  “这还不简单,先时朱雀不去南炎洲,反跑过东云洲,与青龙鬼混。仙界定有仙界的规矩,朱雀既被罚转为凡胎,青龙也讨不得便宜。东云洲的兴盛昌隆,本就有朱雀之功,如今着青龙来南炎洲支应,也不算啥。”罗妖思路并不慢,且前因后果,他起想的极为清楚。

  “那,咱家林央原来是这样的来历啊。”知趣啧啧两声,“林央以前,岂不是比你还厉害?”

  “这有甚出奇,日后我修炼圆满,自然也可以去仙界的。”罗妖道,“再说了,林央亲近你,其实并不是亲近你,而是亲近我的气息呢。”

  妖妖蛋不停的前摇后摆,蛋前是小jj,蛋后是小菊花,晃啊晃了,那叫一个得瑟可爱。知趣看了,心下笑翻。不过,他知罗妖素来要面子,忍笑道,“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我自作多情了啊。”

  “那是。”想到林央其实并不是真正喜欢知趣,人家早有相好儿,罗妖心里轻松许多,“我们同为朱雀一族,本就气息相近呢。”

  罗妖一轻松,又想到知趣说他不如林央以前厉害,他生怕知趣小瞧他,略一思量,跟知趣得瑟的解释道,“其实大家都是妖神,本来没什么差别。但是,拿我来说,刚出壳化形时,力量虽远胜于凡人修士,但与仙界妖神比,还差的很远,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我都会停留在修真界或是凡世,待我修为更高时,才能去仙界。”

  知趣反应冷淡,只“哦”了一声。

  罗妖不高兴地提醒知趣,“你就没听出来,以后我会回仙界的,难道对此,你没什么想法吗?”现在知趣他有多难得了吧?黑炭这个被妖神眷顾的家伙,难道不应该有什么表示么?亲他几口、滚屁屁啥的,他也不介意的?而且,黑炭不该更加爱他才对吗?

  “有什么想法?你回仙界,不带我啊!想自己回!仙界有你小相好吧!还天天疑神疑鬼的说我招蜂引蝶哩,你呢?我在哪儿不带你啊!你回仙界,难道要自己回!”一经罗妖提醒,知趣勃然大怒,红眉毛绿眼睛的撂下狠话,“你敢背着我偷跑一步,看我不拔光你的鸡毛!打断你的鸡脚!”

  因罗妖一言不慎,非但挨了顿削,连原来知趣答应的化形之后让他的事也收回去了。妖妖蛋悔的啊,第二天知趣醒来抱起妖妖蛋准备亲两口时,发现他给妖妖蛋画的眼睛下面,自发出现两行泪珠子,连之前笑呵呵的嘴巴都成了往下撇的苦情姿势。

  知趣啾啾亲两口,恶狠狠道,“好好反省!”把蛋塞回识海了。

  此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得瑟一定要有个限度啊!

  第一八九章

  林央觉着,知趣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水伯也察觉到了,问林央,“知趣这是有什么事吧?”

  “不知道,好奇怪哦。”林央瞅瞅水伯那张大叔脸,没啥改变,跟以前一样难看啊。

  水伯到底比林央历世更久,寻机拉住知趣,悄声给知趣打预防针,语重心长道,“知趣啊,你认我做干爹,我是拿你当亲儿子啊。你可别觉着干爹生的样貌好,就对干爹有啥不好的想法啊。咱爷俩儿可不好乱伦的哟。干爹虽然眼神儿不大好,还就看上夏春秋那棵歪脖子老树了呢。”

  知趣听的浑身发冷,不住的抚摸着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不知道该用何等表情面对水伯。知趣认真道,“干爹,我求你啦。你这是在说啥啊,求您了,别自作多情啊。”

  林央不知从哪里绕出来,靠门框上,诚恳至极道,“阿伯,你误会了吧。”说着,林央走到水伯身畔,俩人站一处,林央眼睛往水伯眼尾的细纹上一瞟,再摸摸自己的水豆腐脸,“你觉着,知趣能放着我,看上你?”

  水伯自信非凡,“你懂啥?乳臭未干的小儿!就是我这个年纪,才正是有内涵的年纪哩。你瞧瞧庄子上的丫头们,瞅我一眼,那眼就粘我身上拔不出来呢。”

  林央道,“那肯定是跟我并排走的时候吧。”

  水伯笑抽林央后脑勺一记,“去去,想个法子怎么叫你老子把你弄回家族去。这年头,没个出身来历,可不好造反。”

  下午,知趣见凤鸳捏着鼻子端了碗红乎乎的东西往林央屋里去,知趣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儿,唤住凤鸳问,“这是什么?”

  凤鸳道,“猪血。”

  “干嘛使的?”

  “我家少爷说他现在的祖母快过大寿了,他现在的爹是大孝子,又重名声。文人爱名,少爷准备抄着血经送回去,也好叫老头子把他接回去,谋个出身呢。”凤鸳素来爱美,身上每天都熏的香香的,哪里受得了这猪血味儿,已经皱眉n次。

  知趣摆摆手,凤鸳就去给林央送猪血,抄血经书了。

  不知何时,林央已经长成了与知趣一样高的男人,少年的稚气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男人宽阔的肩膀。林央很顺利的回了林家,分分秒的斗败林家那些寻他不是的人,再让水伯客串老神棍,戳穿了当年有人造谣说林央命数不好的阴谋,从而成为林家最出众的男丁。

  的确出众。

  林央身高八尺,宽肩细腰,高大矫健,只是他一张脸实在生的姣好如花,初时难免受人轻视。不过,林央徒手便可伏虎杀狼,他身上带着些淡淡杀伐之气,故而使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来温水,给林央擦去皮肤上的血迹。林央喝过半壶温茶,见知趣进来,咧嘴一笑,“知趣,你看见没?”

  知趣点头,“看到了。”

  林央利箭一样锐利的眼神轻轻的扫过苏云殊的脸,未有片刻停留,淡淡道,“仙师,也没什么可怕的。”

  苏云殊自知自己修为远胜被林央射死的小炼气,但不知为何,听到林央这话,苏云殊心中一阵惊悸,竟连笑都笑不出来,头微微一低,道,“这次大胜,又要升职了吧?”

  林央已换了便服,问苏云殊,“不是西南有人反了吗?”

  “不回,回去也是做皇帝掌中的刀,难道拿我的人去跟西南硬碰硬,叫别人捡便宜。”林央摸着木椅扶手,“想的美。”

  林央二十五岁时,已是国家瞩目的将领,手握重兵。

  为了拉拢他,朝中公主下嫁至西北。林央看都没看一眼,反是跑去知趣的屋子,拉着知趣说话。如今的林央早不是先时说到感情便面红耳赤的毛头小子,他坦荡非常地,“知趣,咱们上辈子就好过。你对我的心,我都知道。我这辈子会变老,不过,我是朱雀,总有转世。夏春秋虽是个小人,可有一点我服他,他等了阿伯几百年,也找了阿伯几百年。知趣,先时,你都肯陪我死。我们,我们……”

  紧紧的攥住知趣的手,林央掌中有淡淡薄汗,他郑重无比地,“知趣,我们在一起吧。”

  罗妖在知趣的识海轰的爆发了,林央不禁皱眉,“知趣,你怎么突然这样热?”

  知趣脸烧的跟红烙印似的,在识海中不断的安抚罗妖后,方道,“我,我,我有话,一直想跟你说,阿央,就是不知要如何说。”

  林央以为知趣是害羞了,接下来要跟他表白爱意呢,遂一笑如花开,“说吧,我听着呢。”

  知趣把林央拽到紫金鼎,一五一十的将罗妖的推测跟林央说了,“以前我脑子受过伤,失忆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渐渐想起的。阿央,你或许是我的爱人转世,还有一种可能,你或许是仙界朱雀转世。”

  “如果,你是我的爱人,咱们能在一处……但,如果你是仙界妖神,那我们不能。不然,你命中注定的是青龙,而我的爱人也许在什么地方等我。我们若现在在一起,那他们怎么办?”知趣推托道。

  林央漂亮的眉宇皱出个小小的川字纹,“怎么可能?”

  “我,”林央急的嗑巴了一下,将知趣的手攥的更紧,“我,知趣,我说这话,并不是胡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你时就觉着眼熟亲切,就情不自禁的想对你好。你不喜欢的事,我一件都不做,就是担心你不高兴。知趣,若非我上辈子与你生情,怎会初次见面就觉着你熟悉?”

  “前世的事,我是记不得了。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会忘的。”林央脸上没有半分含糊,他郑重到了极致,“知趣,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想想,若非前世之情,我今世怎会一样的爱上你!”

  “阿央,你觉着亲近,是亲近我,还是亲近他?”说着,知趣从怀里取出一根黑色的翎毛,这支翎毛是正宗的玄色,漂亮至极,近看仿若玉雕,周身有淡淡的光华微耀。

  “这是什么?”

  “凤凰毛。”知趣道,“是以前,我的爱人留给我的。你前世是朱雀,这上面也有朱雀的气息,你们是同族,你是亲近我,还是亲近这上面的同族气息呢。”

  林央眉间闪过一丝厌恶,别过脸,“说到底,你就是不喜欢我,才找出这些理由”

  知趣并不给林央留什么遐想空间,当断则断,道,“我说过,对你,犹如对我的儿子。”

  林央怒道,“我又不缺爹!”一把推开知趣,直接起身,跳出紫金鼎去。

  知趣微微叹口气,罗妖气地,“他再敢打你主意,我非烧死他不可!”

  “说这没用的做什么,我又不会应他。”

  罗妖稍稍气平。

  林央作战更加勇猛,他麾下聚集了更多的能臣武将,甚至不乏有同道中人,人族,或者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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