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男子眼睛微微一亮,转头对胡欢说道:“你这人有点意思,我叫吴越,交个朋友吧。”
他被胡欢蹭了两顿饭,有点生气,也没太在乎,就是觉得这事儿是个人生中有趣儿的经历,反正这点钱也不过是他平时开销的水准。
但胡欢丢出这块宝石,却让他知道这个孩子不一般,生出了认识一下的心思。
胡欢笑嘻嘻的,也不说什么,回了一句:“胡欢,现在现代文学馆那边上课。”
吴越微微惊讶,说道:“作家吗?那边可是常年培训各种作家。”
胡欢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作家,就是单位派来学习。”
吴越随手递过一张名片,上面只有座机电话,胡欢收了起来,也不知该如何回应。
他可没甚名片,也不敢留座机,潜龙军也算是保密单位,何况他也不知道省局的电话,没关注过这个。
还是凌霄从随身的包包里,摸出一张眉笔,还有一张纸巾,写了一行数字,说道:“现代文学馆的电话。”替他解了围。
两人也没多交流,吴越早就吃的差不多了,很快就带了女伴离开,他走出了店门的时候,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
他的女伴盈盈一笑,说道:“头一次见吴越大少,这么在意一个小孩子。”
吴越忍不住冷笑一声,说道:“能坑我两顿饭的孩子,我也都是头一次见。”
“好在,回了点本!”
“回了点本?”
女孩子笑意盈盈的举起那块看去很漂亮的“普通石头”,说道:“这东西上拍卖会,最少几十万起步。”
“吴大少你是赚翻了啊!”
吴越低声说道:“我要调查一下,现代文学馆现在开了个什么班,能有这种小孩子去学习。”
胡欢这顿饭,还是吃的好开心。
凌霄倒是吃的不多,吃了几筷子,就停下看胡欢吃。
她要了一杯白水,这家店连饮料都不卖,刚喝了一口,就忍不住捂住的小嘴,跑到门外,蹲在地上,哇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黑血,黑血中隐隐有五彩斑斓,显得诡异莫名。
凌霄本来红润的俏脸,也浮现了一层黑气,全身不住的颤抖,她匆匆从身上的小包里,抓住了一个金属药盒,手法熟练的打开,取了一粒胶囊吞了下去。
胡欢也顾不得吃了,急忙跟了出去,他匆忙下,也没多想,蹲在凌霄的身边,伸手按在她的后心,一股赤血毒灵力就注入了进去。
虽然赤血毒不能直接克制五毒心蟾,比不上雪魂蛛对五毒心蟾压制大,仍旧算是对症的法门。
过了好一会儿,赤血毒压住了五毒心蟾的毒力,凌霄的脸色才恢复了正常,低声说道:“谢谢!”
胡欢忍不住问道:“凌霄姐姐,你这是怎么回事儿?”
凌霄低声说道:“这是五毒心蟾的反噬,除非我晋升二阶,不然情况就只会越来越糟糕。”
“那就晋升呗!”
凌霄笑了一声,说道:“我这一条途径,晋升需要满足八个条件,我目前只收集了五个。”
“最关键的就是血珊瑚王蛇,另外两个条件,一个是灵力值,我再有一两年才能满足,还有一个是靠自己的力量,制造一张物神卡。”
胡欢搔了搔头,这三个条件,他都能帮得上忙,但也都说不准,血珊瑚王蛇他见过,但现在那条血珊瑚王蛇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
若是已经死在令狐音的手下,他知道的消息也就没用了。
灵力值不足,反而最好解决,胡欢可以借出食气虫群,但该如何解释食气虫群的来历,可是一个蛮大的问题。
至于独立制造一张物神卡,他倒是能手把手的教,可是……
胡欢不知道怎么跟人说,自己为啥会物神术。他虽然年纪还小,但经过这几天学习班的学习,也知道天魔凌家是如何受到重视。
他若是说出这件事儿,也不知道会引发多少后果。
万一天魔凌家,以为胡欢用了欺诈手段,从凌霄身上得到了制造物神卡的秘密,说不定要惹出国际性事件。
“还是有点头疼!”
“算了,等我晋升暴徒,再来考虑这件事。”
“我有感觉,我晋升一阶职业者的时候,神秘海螺还会有一点变化。”
胡欢和凌霄蹲在小店门口说话,一个大妈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用手头的扫帚,轻轻涂抹地面,地面就好像被橡皮擦过,殷红的血迹,一点一点的慢慢消失。
处理完地上的血迹,大妈就晃悠悠的离开,跟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清洁工,看起来就没有半点不一样。
第七十三章、狐生若梦
胡欢和凌霄都目瞪口呆,目送大妈的背影离开。
“这个大妈也是职业者?”
“应该是吧?我在她身上,没感受到灵力波动。”
胡欢低声说道:“我也没感受到,是不是她的灵力太过高深莫测,我太弱鸡,所以无法感应到?”
凌霄点了点头,她也是这么想。
胡欢站了起来,顺手也把凌霄拉了起来,凌霄被胡欢牵住了小手,非常柔顺,半点抗拒也没有。
两人吃过了饭,凌霄提议去逛街,直到晚上七八点钟,胡欢才把凌霄送去她的房子,悠闲的溜达回了现代文学馆。
这一次,胡欢没有任何耽搁,进了自己的宿舍,就念了一句咒文,消失在房间里。
进入了神秘海螺的空间,胡欢坐在古董沙发上,伸手轻轻敲击,就有一本笔记在眼前展开。
有了天演术,他阅读的速度,比以前快了数十倍,很快就有一本笔记被阅览完毕。
胡欢换了一本,十几分钟就再次看完。
可以把整本笔记的内容,展示在虚空桌面上,一部分跟研究无关的日常,以及标注了失败的方向,他就可以完全略过去。
遇到关键的笔记,他的脑海又会跳出相应的记忆碎片,几乎不用自己阅读,就能了解其中的内容精髓。
胡欢阅读第三本笔记的速度,又稍稍提高了
一点。原本根本不太读得懂的笔记,在天演术的记忆统合之后,变得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越是阅读,胡欢对天演术的了解,也就越为深入。
胡欢主要阅读的,是黄适之的笔记,这位太平三圣之一,出身神秘,佛道兼修,更精通海外奇术,曾在梵蒂冈当过图书管理员,非洲最古老的氏族当过巫师,还精通南美咒术,学问渊博,学富五车,乃是不世出的奇才。
他的研究笔记,往往思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甚至针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七八个不同的思路,每一个思路都会研究的极为深邃,阐发前人所未见之幽微。
虽然胡欢刻意忽略了,这位前辈的日常生活随笔,但仍旧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很多,黄适之的日产生活。
这人早年是个苦修士,后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忽然就把一切世情看的通透,开始放浪形骸,尤其酷爱跟欧美女士学习洋文。
甚至有一段记录,胡欢虽然惊鸿一瞥,仍旧印象深刻,黄适之曾即兴做十四行英文长诗一首,从赞美他的临时英文老师,一位英国的女伯爵开始,从外到内,一字一动,长句快动,短句加重力度,总计一万四千字,动了一万四千下有余……
胡欢彻夜阅读,当他翻阅到第三十四本笔记的时候,忽然眉心一跳,忍不住头晕眼花,知道是精力损耗过甚,就那么靠在沙发上小憩了起来。
朦朦胧胧,睡意浓郁。
胡欢隐隐感觉,自己被人抱拥,还有一双手不住的上下抚摸,摸遍他全身每一寸……毛茸茸的皮毛。
胡欢微微睁开眼,见到了一张美艳不可方物,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笑靥,她轻轻声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这小爪子好生可爱,捏起来柔嫩,还有美妙的手感。”
胡欢随即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脚都被摸了一遍,又复听得这个宛如仙子一般的女子说道:“果然不愧是九尾灵应妙香狐,嗅起来馥香,绝无骚味。”
然后这张令人不敢亵渎的绝世容颜,就贴在了胡欢的肚子上,蹭来蹭去,还把他四肢按住,使他不能乱动,也不得反抗……
这般屈辱,胡欢强行忍受,但却一段记忆,又是一段记忆,没完没了,没个了解。
被人牢牢按住四肢,用脸蹭来蹭去,反复磨蹭,这般感觉,从所未有,胡欢开始还想要挣扎,奈何小小的四肢,全然无力,根本反抗不得,这女子如仙艳丽,但一双玉手的力气却大至不可思议。
“不要再蹭了!”
胡欢怪叫一声,猛然从梦中行啦,额头上涔涔汗下,过了半晌才醒悟道:“我这是做了一个噩梦。”
“梦境中那女子,好生凶残暴虐,将我百般凌辱,搞得我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毛是干净的了。”
思路至此,胡欢才反应过来,自己何来的毛儿?
“我在梦中,似乎是一只狐狸,小公狐狸……”
“也就是生的可爱,也没造什么孽,怎么就遇到如此不公?”
胡欢环伺乱想了一阵,算计时间,不由得惊叫一声,赶紧退出了神秘海螺的空间,他第一件事儿,就是瞧了一眼挂钟。
房间的挂钟,指向了中午时分,这会儿第一堂课应该快下课了。
“糟糕!得赶紧快点下去,不然就来不及跟凌霄姐姐一起吃饭了。”
胡欢也来不及洗漱,只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冲下了楼去。
他踏入教室的时候,刚好跟讲课的老师擦肩,对方脸色微微愕然,随即就有些难看,问了一句:“怎么才下来?我都下课了。”
胡欢回答了一句:“这不是快午饭了,要不然也就不下来了。”
老师气的真想训斥他,但这位老师又一想,自我安慰道:“我也就讲一堂课,何必跟一个学员较劲?又不是真的算我学生,也不跟我一起研究课题。”
这位老师自我攻略十分顺利,头也没回就扬长而去。
胡欢踏入教室,就听得呼声雷霆,忍不住拉着一脸兴奋的萧剑僧问道:“今儿怎么这般热闹?”
萧剑僧嘿嘿一笑,说道:“今天有人使用了特战英雄,成功就职,成为了一阶职业者。”
“同学们都替他高兴啊!”
胡欢抬头望去,讲台上,一个斯斯文文的光头,正在对大家举手示意,倒也没见什么欣喜若狂,骄傲自满,显然情绪控制十分了得。
胡欢对这个光头很有印象,但却真不记得对方的名字,毕竟他连食堂都不太去,没一起吃过饭,就不容易记住人。
他又复问了一句:“这家伙成为哪一族系的职业者了?”
萧剑僧满眼羡慕的说道:“天魔族系,不过可比我强多了,我就只有一门地行术,他领悟了一门特殊灵力――生金彩!”
第七十四章、操纵肌肉
“生金彩?”
胡欢立刻反应过来,这玩意应该是什么由来,他游目四顾,果然看到了笑盈盈的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