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了女朋友学习厨艺的人,未来绝对是个疼媳妇的。
“成。”莫一卓答应下来,宠溺地看着简雾:“你想吃什么我教他什么,可着你来。”
裴阚寻十分认同他的意见,点了点头,
一副老婆奴的样子……
莫一卓更满意了。
“舅舅,您就随便教他一点家常菜就好啦。”简雾笑笑,纤细的手指绕着头发玩:“我最近比较喜欢吃黑松露红烧肉,您教他吧。”
莫一卓答应了下来,但仍有些纳闷:“小布,你啥时候爱吃肉了?之前舅舅让你试新菜,有肥肉你都不吃来着。”
“害,我可以挑瘦的地方吃嘛。”
在一旁听着的裴阚寻默默的记下来‘简雾不太喜欢吃肥肉’这一关键点――但她喜欢吃红烧肉。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男生一有空就会开车到山间私房菜这里和莫一卓学习厨艺。
从秋末到初冬,手艺比起之前自己钻研的时候更加精湛。
另一方面,裴阚寻和简雾的家里人在相处上也有了些进步。
莫一卓是最宠着外甥女的舅舅,一开始看到简雾带着男朋友回来,那真的是一百个不满意。
他用恶毒婆婆看儿媳妇的眼光看待裴阚寻,看到的全是缺点。
例如不爱说话跟个闷葫芦似的,一点也不圆滑不灵通,见到长辈也只顾着闷头吃饭,瞧这感觉礼貌这方面也不太行……基本和莫小英对裴阚寻的评判是一样的。
可相处下来,莫一卓就觉得自己还是有些浅薄。
第一印象是不靠谱的。
裴阚寻虽然不爱说话,不管你跟他相处一天还是几个月他都不爱说话,但人家做事认真啊。
就连把菜切个丝都精益求精的靠谱……虽然浪费了他十几根胡萝卜,但隔天这家伙就自己买菜来切了,这何尝不是一种细心呢?
莫一卓不缺那几个菜,但却挺手用于裴阚寻这种有‘自知之明’的态度。
做事认真,态度沉默谦虚,一听他提起来简雾小时候的事情眼睛就会闪闪发光。
就算一开始戴着有色眼镜,可观察着观察着……莫名就觉得这男生像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大狗。
只有简雾给根骨头才会灿烂的感觉。
但这样这不就够了么?
日子这种东西是两个人过的,又不是和别人过的。
莫一卓看着已经在胡萝卜上学习雕花的裴阚寻,眼神复杂。
“小裴啊。”他叫了他一声:“你过来一下。”
裴阚寻放下萝卜,很听话的走到他对面坐下了。
两个人刚刚都是炒了几道菜,在后厨这个烟熏缭绕的地方窝了一会儿,喉咙干渴的厉害。
但面面相觑,莫一卓觉得如果指望这个未来的外甥女婿有那个眼里见给自己倒杯水,他可能都渴死了。
默默无语之下,他拿着纸杯到饮水机前主动去接了两杯。
折回来后,把其中一杯推到裴阚寻面前。
后者忙道:“谢谢。”
“……小裴啊,你是不是比我们家小布大一岁来着?快毕业了吧。”莫一卓试图和他唠嗑:“毕业以后有什么规划么?”
裴阚寻:“保研了。”
行吧,果然现在的年轻人是不用家长操心了,都是很有本事的嘛。
莫一卓颇为欣慰,又问:“那研究生读完呢?”
裴阚寻:“考博。”
……
他算是彻底服了。
鱼找鱼虾找虾,怪不得简雾和他看对眼――俩人对于未来的计划都是如出一辙,纯读书啊?
只是简雾是个女孩子也就算了,难道男生也要读书读到三十多岁,然后再出来找工作么?
莫一卓是个粗人,思维方式也是最简单的普罗大众,当下就忍不住问了:“那你怎么赚钱啊?”
他语重心长的教育:“小裴啊,男人是要赚钱养家的。”
“嗯,您说的对。”裴阚寻听后十分赞同,认真地点了点头:“所以我我可以写代码赚钱。”
“写代码?”
“嗯,就是给游戏和一些其他的软件写系统代码。”裴阚寻简略解释了一下。
然而,莫一卓还是听不懂。
他只是想了想之后,试探地问:“那你月薪多少啊?有工资么?”
“没有月薪,就是我写完了会有人来买。”裴阚寻也没有觉得长辈脑袋空空的问东问西很烦,一本正经地回答:“至于售出的价格……最低也会在六位数左右的。”
“……”
“生活还是没什么问题。”
莫一卓算是明白了,他未来的外甥女婿好像还是蛮牛逼的。
嗯,他们家小布找对人了就行。
临近傍晚山间私房菜忙了起来,裴阚寻才脱下身上的厨师服告辞离开。
他拎了个饭盒回去,里面是莫一卓给简雾做的咸蛋黄排条。
女孩儿最喜欢吃的菜之一。
简雾正在公寓里学习,又是临近期末的兵荒马乱,忙的她临近夜幕都无知无觉,直到裴阚寻回来,才意识到天黑了。
他手里拎着的盒子是山间菜的logo,女孩儿看到就眼前一亮,笑眯眯地问:“舅舅给我带什么好吃的啦?”
“咸蛋黄排条。”裴阚寻大概是那种永远不会说‘你猜猜’的男生,他直白地回答,抬了抬下巴:“去洗手。”
简雾背靠着沙发,有些犯懒地嘟囔:“嗯…不想去。”
其实是蜷在沙发和茶几之前坐太久小腿麻了,起不来。
裴阚寻瞄了几眼就看出端倪,索性没去劝她,只是从柜子里抽出一包湿巾走过去,坐在她旁边仔仔细细的帮她擦手。
然后,又二十四孝的抓过她的小腿放在膝盖上轻轻按摩。
“嘶…谢谢。”酥酥麻麻的感觉让简雾不自觉的嘤咛了一声,她微微垂眸看着低头帮自己按摩的裴阚寻,轻轻笑了下。
怪不得刚刚没有执着的催着她去洗手,原来是知道她腿麻了啊。
还真的怪细心的。
简雾心里默默的感慨着,但没说出来――说多了裴阚寻会不好意思的。
她索性自然而然的该干嘛干嘛,打开盒子吃排条。
在桌上跟书本奋斗了一下午什么都没吃,简雾饿得很,吃的十分专注。
裴阚寻侧眸看了看,放下她的腿起身去了厨房。
简雾接了个同学的电话,说话间隐约听到厨房里有开火的声音。
他在做什么东西么?
疑惑在脑子里一闪而过,但简雾没去管,继续讲电话。
等和同学沟通完挂了电话,裴阚寻也正好从厨房出来。
男生修长的手指端着清晰的瓷碗,白皙的指尖都被那热气腾腾熏成了粉红色。
“嗯?”简雾好奇地探了探头:“你做了什么啊?”
“疙瘩汤。”裴阚寻把碗放在了茶几上:“你就着吃吧。”
单单吃排条的话,似乎也略显单调了。
简雾微怔,垂眸瞧了眼碗里碧绿嫩白交错着的疙瘩汤,有些好奇:“怎么突然想起来做这个?”
“你不是喜欢吃么?”
“啊?”简雾一头雾水:“我说过吗?”
“之前书法社团建,你在烧烤店里什么都没吃。”裴阚寻指了指碗:“就要了碗这个。”
啊,这他都记得么?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啊。
简雾愣了一下,随后心里就有些熨帖。
其实她并不是很爱喝疙瘩汤,只是那天想喝而已,但此刻真是打心眼儿里的开心――裴阚寻这么细心的善于留意她的喜好,比她喜欢什么东西的本身更重要。
“谢谢,很好喝。”简雾小心翼翼的喝了一点滚热的疙瘩汤,然后就把勺子放下,搂住男生的脖颈亲了亲他的唇角:“老实说……”
“你那天是不是故意为了我去团建的啊?”
裴阚寻挑了下眉:“这还用问?”
要不是因为简雾,他连书法社大门冲哪儿开都不知道。
“就是想听你说嘛。”简雾拿起勺子继续吃东西,笑眯眯的:“开心。”
“阿寻,有时间我带你去买毛笔吧。”
这是她之前就答应他的事情来着,就是因为种种原因没能成行,后来两个人都忘了。
今天阴差阳错的提起书法社,简雾顿时就感觉手有点痒。
嗯…有点想写字了就是说。
“好,你还欠我一幅字呢。”裴阚寻记得很清楚:“念奴娇。”
“……知道了。”简雾失笑:“还你还你。”
她知道裴阚寻不是个小气鬼。
但他对那幅字有一种莫名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