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搬出旧话哄她,见到没有效果,施澈机灵地把责任推给旁人:“哎呀,主要是时机不对,忽然办什么篮球比赛呀!这会儿快要寒假了,期末考要来了,本来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少,他们不会考虑一下吗?哪来的时间去练习啊,我们社的成员们好几次都没有来训练,我知道他们忙也不好硬逼着大家……”
“施澈,”陆苗叹了口气,打断他:“我们的协议还作数吗?不然我加入叛逆部落吧,篮球社就算了。”
“别啊,”他拿话激她:“你愿意做陆猛了?”
小少女扁扁嘴,声音轻轻的,表情苦苦的。
“没想到,我没有什么擅长的事,不擅长的倒是一堆。不擅长考试、不擅长写作业,不擅长打篮球。”
她吸吸鼻子,道:“仔细想一想,好像打架,还蛮擅长的。”
“别啊……”
施澈伸出手,想摸摸她的头安慰她,又觉得不太适合。
“实话跟你说,我们不良少年,只是放学不想回家写作业,所以在外面瞎晃悠。跟人打架什么的,我们其实很怂的,没事干嘛要打架啊?还有,我们不主动去欺负人,所以陈阳州那些人,我们也很鄙视他们的。”
“所以,”陆苗更加失落:“连我擅长打架也没有用武之地了吗?”
施澈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看着她颓废下去,实在于心不忍,缩回的手再次出击,他抚了抚陆苗的脑袋。
十五岁小姑娘在这个时期结结实实地意识到了:她需要一件擅长的事,她需要有一个前进的方向。
她在一片大雾之中,窥见月的光泽。
她想要找到一条路,去接近那处的明亮;她心中着急,却暂时,找不到它。
☆、33.鸡汤
陆苗没有更多的机会回篮球社接受训练, 接下来是期末, 然后他们迎来了寒假。
春节来了。
几天前, 照惯例去鸡棚喂食,陆苗发现聪聪生病了。
聪聪一直是一只很活泼很健康的老母鸡,啄米都是要抢在最前头, 陆苗从来不担心它饿着。
可最近,它总闭着眼睛, 缩在角落睡觉,不再过来吃东西。陆苗喊它半天,它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不知是陆苗的担忧作用, 还是真的, 她觉得聪聪瘦了好大一圈。
“我想带聪聪去宠物医院看看。”陆苗对自己的父母说。
林文芳立刻否定了她的想法:“你的老母鸡病了?那该去畜牧站吧,宠物医院怎么能治。”
“畜牧站在哪里啊?”
陆苗只知道学校附近, 坐两站公交好像有家宠物医院, 畜牧站就不知道了。
“哎,大过年的别搞那么麻烦,”陆永飞拍拍女儿的肩, 揽下了这件事:“老母鸡的事交给爸爸, 我有空去问问三楼的老徐, 鸡棚大多的鸡是他养的,他比较有经验。”
陆苗皱紧的眉头松了松:“好,那你记得啊, 要尽快去问。”
陆家计划着去陆永飞的大哥那儿过春节。在家办年夜饭比较费事, 但总比去饭店吃有氛围得多。
一大早林文芳和陆永飞就起了, 先出发去大伯家帮忙。
陆苗在家里等她的堂妹和堂姐,她们先前主动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逛街。
过节总是叫人兴奋的,陆苗穿上鲜艳的大红衣裳,给自己扎了个精神的丸子头。
趁堂姐她们还没来,她带着年糖年饼,去隔壁的江皓月家串门。
门没敲几下就开了。
“小江小江,新年好啊。”她晃了晃手里的礼盒,表情喜气洋洋的。
比起她这一身“节日装束”,江皓月看上去日常得多。
最简单的白毛衣,灰裤子,他连义肢都没有戴,看样子是没打算出门。
江义很年轻的时候就跟家里断了往来,每年的“过春节”对于江皓月,不过是他和他爸在家里稍微吃得丰盛一点,再没有别的特殊了。
“新年好。”他回了个笑容。
装扮得红艳艳的小少女往门外一站,跟放了个福娃在这儿似的,冷清的家门瞬间有了些人气。
“今天过节呀,不穿喜庆一点的衣服吗?”陆苗看着他问。
她转了个圈,给他瞧瞧自己这一身。她难得穿裙子,自认为挺漂亮的。
“衣服没用,要想喜庆的话,得跟你一样,在头顶安个小啾啾。”
江皓月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
“喂!你真讨厌!”
陆苗知道自己被笑话了,难为情地遮住自己头顶的小丸子:“哼,你知道这个多难扎吗?我一早起来绑了半天的,你还嫌不好看。”
他静静望着她,眸中一派温柔。
“我没说不好看。”
“很可爱。”他说。
放下挡小丸子的手,陆苗别扭地移开视线,低头看向自己脚尖,开心的嘴角又偷偷上扬了许多。
“我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放烟火吧。我买了仙女棒,不带去大伯家了,留着晚上回来我们一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