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那摊位前,阿珠道:“老板,梨酥甜吗?”
“有甜,有不甜,小姐要哪样?”
“那就各来一斤。”
“好嘞!”
“老板,来一斤…咦?”耳边传来耳熟的声音,“郡…,好巧。”
陆心颜一转身,只见一抹耀眼的红映入眼底,抬头便对上公孙墨白滟潋流光的桃花眼。
“公孙公子?你怎么在这?”陆心颜左右瞧瞧,期望能看到某人,不过显然失望了。
公孙墨白撇撇嘴,“他不在,他是大忙人,不像我,闲散人一个,闲得无聊,只好出来四处闲晃。”
陆心颜虽然戴着帷帽,不过公孙墨白之前见过,又有青桐跟在身边,一下子就认出了。
第227章 二二八、夜探林府私会
“你是谁?”阿珠刚付完钱,便见一名长得比女子还漂亮的男子跟陆心颜搭讪,立马像个小刺猬似的,一脸警惕。
公孙墨白巡声望去,先是惊艳,接着眨眨桃花眼,“你又是谁?”
阿珠双眼一眯,见人就放电,一看就不是好人!她往陆心颜面前一站,双手一叉腰,“我姐姐已经名花有主了,你离她远点!”
“噗!”公孙墨白喷笑,“大小姐,这是谁?”
陆心颜的身份不好曝光,公孙墨白便唤了她以前的称呼。
“路上捡来的小丫头。”陆心颜笑眯眯地拉开阿珠,“阿珠,不得无礼,这是姐姐的朋友,你可以叫他公孙哥哥。”
若是公孙墨白知道阿珠喊萧逸宸叔叔,却喊他哥哥,无端矮人一辈,不知心里会做何感想。
“哥哥?这么老,叫叔叔还差不多。”阿珠小声嘀咕,然后甜甜喊了一声,“公孙叔叔。”
公孙墨白脚下一个踉跄,脸一黑,“这是哪里找来的小丫头,牙尖嘴利!我哪里老了?才十九而已。”
阿珠朝他作个鬼脸,“就是老!又老又丑!”
公孙墨白气结,又不好跟个小丫头计较,压下心头的火,对陆心颜道:“来江临这些日子,可有去哪里玩过?”
“外祖家有些事,还没有空出去玩。”陆心颜实话实说。
“这样啊。”公孙墨白突然神秘地压低声音,“你听说过鬼庄没有?”
“略有耳闻。”
“要不要找个时间,一起去瞅瞅?”
陆心颜眸光闪动,“听说那地方,很危险。”她其实也很好奇,在现代,她什么‘鬼屋’没玩过?
不过林云风和林老夫人及林如乔千叮万嘱,她不好拂他们的逆。
“你身边有青桐那丫头在,怕什么!”公孙墨白眸光一转,不由带上两分咬牙切齿,“还有那个医术高明的丫头,若是有危险,让她撒把药,什么都解决了。”
看那样子,似乎还嫉恨李钰宫锦大婚的时候,白芷给他暗中下药一事。
“不过,那丫头呢?”公孙墨白状似无意问道。
“她在车上休息。”陆心颜有些心动,不过探鬼庄这事,她更想与萧逸宸一起,便婉言拒了,“到时候再说吧。”
“无趣!”公孙墨白翻个白眼,“我还有事,先走了。”
“不送。”
这边阿珠一听到公孙墨白说鬼庄,眼珠子一转,将吴恩拉到一旁,“喂,你听过鬼庄吗?”
吴恩见她眸底光芒闪动,知她动了心思,急道:“阿珠,那地方很危险,不能去!”
阿珠反问:“你去过?”
“没。”
“那你怎么知道危险?”
“大人们都说…”
“切!大人们最爱骗人了,你也信?”阿珠道:“我想去,你去不去?去就一起,不去以后都不要来找我了!”
吴恩最怕就是不能见阿珠,闻言什么警告都抛在脑后了,“去去,我去!”
“好,就这么说定了,过几天我找你!”阿珠说完,回到陆心颜身边,恰好这时公孙墨白离开了。
“姐姐,我们回去吧。”阿珠乖巧地拉着陆心颜的手,满脸笑容,刚才凶巴巴威胁吴恩的样子,完全不见了。
吴恩羡慕地看着陆心颜,什么时候阿珠能这样对我就好了,他心想。
“好,先送小恩回去。”
阿珠略有些不满地看向吴恩,看在他答应陪她一起去鬼庄的份上,勉强不说什么了。
“走吧,姐姐。”
一行人先送了吴恩回府,才回了林府,正好是用午膳时间,林老夫人见她们准时回来,又看到梨酥,高兴得嘴都不合拢。
下午的时候,韩琴托人送来口信,说韩婶说服邱芸,将她从水云庵带回来了。
陆心颜放下心,说实在,以邱芸刚烈的性子,她还真怕她会做出什么事出来,如今韩婶劝她下了山,陆心颜也放下心,“青桐,让朱雀堂那边抓紧时间查徐池。”
“是,小姐。”
――
初三晚上,阮逊在一家客栈落脚。
这间客栈很简陋,楼梯咯吱咯吱响,屋子里有股霉味,茶水粗糙,床褥潮湿。
在外行商,经常在荒郊野外露宿的都有,阮逊也不是什么吃不起苦头的人,倒也没在意,用过晚膳,简单洗漱后,上了床倒头就睡。
这两天来,他总共跑了不下八处蚕庄,寻找天蚕丝,但天蚕丝一来太过稀少,二来现在季节已过,即便阮逊愿意花高出三成的价格,总共也才买到了二十斤左右。
为了怕这好不容易弄来的二十斤天蚕丝出意外,他又特意找了镖局高价托运到林府,两天折腾下来,人累坏了。
阮逊知道时间紧迫,心中没有半点埋怨,反而忧心着万一找不到几百斤天蚕丝怎么办,不过他知道光担忧没用,还是实实在在地跑多几间蚕庄为上,所以一上床,什么都不想,直接呼呼大睡,好养足精神明早上路。
睡到半夜,突然被一阵急促地拍门声吵醒,“里面的,快出来!否则让老子踹门进去,让你没好果子吃!”
阮逊猛的一惊,他行商二十多年,途中遇到过不少危险,一听这声音语气,再加上外面哭喊尖叫咒骂声,便知不好彩遇到了贼人。
按他的经验,遇到贼人劫财事小,顺着他们的意思行事,保命为上。
阮逊不敢有半分违抗,赶紧起身打开门,一只粗糙的大手,用力将他拉出来,“去楼下集合!敢出妖蛾子,立马要了你们的脑袋!”
那力道极大,阮逊差点摔倒,见到跟着他的两个护卫被人从房里拉出来,他连忙暗中示意,让他们不要动手,对方人多,他们恐怕不是对手,没的白白丢了性命。
这客栈虽简陋,住的客人倒不少,大部分是行商经过此地,暂时落脚。
阮逊被推搡着下楼后,大厅里蹲在地上的,大约有二十几个人,而一旁穿着黑衣,举着泛着寒光的刀剑的黑衣人,也有不下十人。
为首一人满脸大胡子,坐在椅子上,双腿大开,一脚踩在凳子上,一手支着头,另一手里把玩着一把匕首。
“老大,人都齐了。”
大胡子嗯了一声,微微抬眸,阴冷的寒光扫过场中蹲在地上的众人,“不用老子说,大家都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吧,识趣的,将身上的财物交出来,老子心情好,说不定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
魔鬼般残忍噬血的冷笑,充满整间客栈,众人吓得瑟瑟发抖,阮逊无意瞧了那人一眼,心中一咯噔,那不是官府悬赏缉拿的黑水崖重犯张大千吗?
但仔细一看,又似乎哪里有点不像,阮逊正疑惑着要细看,只见那人狠厉的眸光就要扫过来,他赶紧低下头。
一个黑衣人走过来,开始一个个索要他们身上的财物。
在外行商的人,除了包裹里放些银两外,往往身上还会贴身放些保命的银两,甚至主要的银两都是贴身放着。
看来这群贼人很有经验,楼上派人将他们房里的包裹收走,楼下再逼着他们交出身上的财物。
银子没了可以再挣,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贼人们暂时没有伤人,这些商人们,也都很配合,纷纷拿出身上的财物。
阮逊也不例外,身上的银票给了,之后要用银子,可以用印章去熟悉的钱庄取些。
眼看着贼人们收刮完了银票后,大有要离开的趋势,众人大大松口气。
这时,阮逊突然感觉身后传来一股力,整个人被推了出去,他一个趔趄,撞到正转身离去的一个黑衣人的腿上。
黑衣人浑身一僵,条件反射地举起大刀朝他砍去。
那刀光带着森冷寒气疾速而来,刮动的冷风先至,吹得阮逊的脸生疼,他想向右避开,身子却不听使唤。
完了,今天要把老命交待在这里了!阮逊双眼一闭,只听耳边咣当一声响,大刀落在他身旁,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睁开眼,原来自己的护卫情急之下,将不知何时捡来踹在怀中的石子,射向那黑衣人的手腕,黑衣人没有防备之下,被他得手,手中大刀脱落。
“奶奶的,敢打老子?”黑衣人迅速捡起刀,朝那护卫砍去。
护卫虽有些拳脚功夫,奈何手中无兵器,根本不是那黑衣人对手,很快就发出一声惨叫,血溅当场。
粘腻的血腥味飘散开来,激起了那些贼人心中噬血的欲望,为首的大胡子抬手作了个杀的动作,“杀光!”
“是!”那些黑衣人,如得到命令的饥饿野兽,露出獠牙扑向毫无反抗之力的猎物。
商人们眼看命不保矣,纷纷开始反抗,然而大多都是普通身手,哪是这群贼人的对手?
不一会,整座客栈哀嚎声不断,残肢断臂横飞,鲜血到处飞溅,眼看就要变成活生生的人间炼狱。
阮逊的另一个护卫,很快就丧生于贼人之手,阮逊悲愤不已,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大刀砍向自己。
铿铿!
突然,不知哪里飞来的一把小匕首,打中那大刀刀身,大刀砍偏,砍到了贼人的同伙身上。
“啊!”
“奶奶的,你搞什么搞,看准点再砍!”
“不是我,是有人…”话还没说完,寒光一闪,一把锋利的匕首划破他的喉咙,那人喉咙里咕哝两声,鲜血汩汩冒出,倒在地上。
“老四!”原来被他砍中的贼人惊呼一声,话音刚落,嘴还没来及合上,脖子上如同刚才他口中的老四一样,寒光划过后,留下一条肉眼看不见的伤痕,转眼鲜血冒出,整个人栽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有硬茬,兄弟们小心!”
阮逊不过眨眼的瞬间,便见三四名黑衣人同时倒下,一道灰色的身影,像道灰光一样,所经过之处,便有一到两名黑衣人倒下,很快只剩下那名大胡子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