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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第67节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七六二 7425 2024-06-29 21:24

  再撑开眼皮,见傅筱站在床前,对自己怒目而视。

  孙擎风站在傅筱身后,面色冷若冰霜。他的手背裂开了几道口子,流出几滴少得可怜的血,用拳头把门框给砸烂了。

  身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

  金麟儿一低头才发现,陈云卿光赤身躺在一旁,自己身上同样没穿衣服。

  昨晚酒醉,跟陈云卿睡了?怎么睡的?不不不,不可能!金麟儿脑袋里的一根弦瞬间崩断,害怕得说不出话。

  他胡乱穿好衣服爬下床,然而两腿发软站不起来,勉强爬到门口,看见孙擎风冷漠的神情,又不敢上前,只喊了一声:“大哥?”

  孙擎风转身离开,金麟儿想追上去,不当心跌倒在地上。他听到声音,瞬间停下,傅筱咳了一声,他才继续往外走,跃至屋顶,抱着剑蹲着。

  金麟儿见状,竟冷静下来,心道:这实在不想大哥的行事做派,他怎么会问都不问,就生我的气呢?他不会生我的气,真生气了,该先把云卿大哥揍一顿。

  傅筱静静看着陈云卿:“说话。”

  陈云卿:“这一定是误会。”

  傅筱:“我们昨夜喝得酩酊大醉,你说,六年前在白海,同他初遇时就喜欢上他,否则,亦不会三番两次违背缉妖司的规制帮他。你不喜欢女人,但不想让他为难,于是假装同我在一起。哪承想,我竟是个男的?怕他当真,忍不住下手了。”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的脑子都被狗啃了?金麟儿太过纳闷,觉得像在梦里。

  “我喝醉了。”陈云卿眸光暗淡,低着头不敢看傅筱,声音极沙哑。

  傅筱:“酒醉心明白,你自己清楚。倒是我,虽没喝醉,却信你是真心待我。”

  陈云卿沉默不语,翻身下床,同傅筱擦肩而过,把金麟儿从地上扶起来。

  泪珠从傅筱眼里冒出来,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抹了把脸,转身同陈云卿说:“你是真心喜欢他?”

  陈云卿:“你既已看见,何必再问。”

  傅筱:“你发誓!”

  “发誓又有何用?我原本想再骗你两年,让你别带着伤怀离开。”陈云卿低头,凑近金麟儿,像是想亲他,“眼下看来,是没办法了。”

  屋顶上,忽然传来一声瓦片摔碎的脆响。

  陈云卿耳朵动了两下,鼓起勇气往上瞟了一眼。

  孙擎风趴在屋顶上,揭开了一块瓦片,在屋瓦的缝隙间露出一双眼睛。虎目圆睁,凌厉如刀。

  陈云卿不敢胡乱动弹,勉强将嘴唇贴在金麟儿脸颊边上,低声道:“别难过,都是假的。”但这动作远远看着,还是像他亲了金麟儿。

  屋顶上,又传来一声瓦片摔碎的声音。

  雨水从那缝隙间低落,打在金麟儿鼻尖。他抬头看了一眼,只一眼,就发现了孙擎风的眼睛。

  孙擎风迅速把瓦片盖上,做贼心虚似的逃了,跑到对面屋顶上蹲着,像一只湿淋淋的野猫,蓬松的毛都塌下来,看着狼狈又孤独。

  金麟儿用眼神询问陈云卿: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陈云卿皱起眉头,露出一副苦相:要命了!你可别再靠近我。

  金麟儿思虑起来。

  昨日,傅筱同他洗刷桌椅时,本打算说些什么,被他发问打断,后来就被气走了,什么都没说。到了夜里喝酒时,他们三个人都手抖得跟筛糠似的,只自己实心眼,把酒一口闷掉。

  难道,那酒有问题?

  金麟儿明白过来,傅青芷被缉妖司重创,负伤遁逃,必定会来找执印人。毕竟傅筱时日无多,她不得不冒险行事——昨夜喝的酒,是傅筱同陈云卿在集市上买来的,傅筱能感应到傅青芷,可能发现酒被动过手脚,只是不晓得她有什么打算,于是将计就计,演一场戏,大家装作决裂分开,引蛇出洞。

  金麟儿想通此节,终于松了口气,玩心高涨,抱住陈云卿,扯着嗓子干嚎:“我的命好苦呀!”

  陈云卿浑身僵硬,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太过了,收一点儿。”

  金麟儿抱着陈云卿不放,听见对面那座房子外,传来噼里啪啦的瓦片碎裂声。

  他心里乐得不行,面上险些绷不住,把脸埋在陈云卿胸口,大声地哭喊:“姓孙的只知道打我,在一起那么久,只和我睡过一次!”这话当然不是说给陈云卿听的。

  傅筱看金麟儿同陈云卿搂得那么紧,只觉一股无名妒火猛地往天灵盖上钻,用力把金麟儿扒开,怒道:“抢兄弟的男人,你算什么兄弟?”

  金麟儿不能输掉气势,两眼一瞪,气壮山河地回吼一声:“你这个泼妇!”

  ·

  两人吵着好玩,把房间里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反正不是自己家的。

  暴雨在窗上扑腾,噼里啪啦,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金麟儿:“你说你喜欢云卿大哥,可你除了花他的钱、不给他好脸色看、揪他耳朵,你还为他做过什么?他为你丢了官职、离开父母、四海漂泊,任你呼来喝去只为讨你欢心,可你连给他看真面目的勇气都没有!”

  傅筱忽然语噎,眼睛被雨水淋湿了。

  他抹了把眼睛,道:“我已没几年可活。陈云卿,我不祸害你。况且,他说的对,我相貌丑陋,你纵然曾经喜欢过我,可若看到我的真容,必定会被吓跑。”

  “行,我成全你们,你们等着。”

  傅筱抢走金麟儿腰间的乾坤囊,又在陈云卿的包袱里翻找出写字用的宣纸和笔,把挡在身前的陈云卿撞开,跑到门口屋檐下的空地上。

  他把血倒进碗里,又跑回房,用毛笔从门框上沾了孙擎风砸门时留下的血,抬起金麟儿的手,掰起他的一根手指塞进他嘴里,道:“咬一下。”

  “做什么?”金麟儿一口下去,咬破指尖。

  傅筱沾了金麟儿的指尖血,终于跑回院子里,跪在地上,先用沾血的毛笔在纸上写出金、孙两人的名姓,再让笔尖饱饮碗中血,在纸上画出一行符文。

  “人心易变,唯有阿姊,一直真心护着我。”

  傅筱说这一句话,声音很大,既是有心让傅青芷听见,又是真心这样认为的。

  他取出丹朱送给傅青芷、傅青芷转而送给自己的女娲石,把石头放在符纸上,双手掐起指诀。

  陈云卿、金麟儿走上前,站在傅筱身后。

  孙擎风亦从房顶跳下,浑身湿透,站在傅筱身前,脚边淌出一个小水洼。

  金麟儿抬手想给孙擎风擦擦脸,举到半空才想起还在戏里,不尴不尬地挠挠头,忍住想去抓他的手的渴望,问:“云卿大哥,他在施展法术?”

  孙擎风冷哼一声,不屑道:“蠢东西,是咒术。”

  “你闭嘴!”金麟儿心下只觉刺激,面上佯怒,“只有我大哥才能叫我作蠢东西。你不仅不愿信我,连一句解释都不肯听,我不要你做我大哥了。”

  孙擎风虽知是做戏,心里仍有些不好受,问:“你说什么?”

  金麟儿生怕玩砸了,迟疑道:“我、我,我……讨厌你?”

  孙擎风没忍住笑了一声,挂在眼睫上的水珠顺着鼻梁落下来。

  傅筱施完咒,把符纸塞进装血的碗里搅弄:“《金相神功》是我从一只远古金雁妖手上偷去走的《遵生手札》中所载,原本,我想自己练,但是那法术妖邪血腥,阿姊不让我练。”

  他把碗递到孙擎风面前,道:“《手札》中有个忘情血咒,饮下以后,会忘了你的心上人。”

  孙擎风漠然道:“我没有心上人。”

  傅筱嗤笑:“人该跟人在一起,而不是与你我这样,非妖、非人,又非鬼的东西厮混。”

  金麟儿心里没底,冲上前抢夺孙擎风手里的符咒。

  可孙擎风动作太快,把血水和符纸一饮而尽。

  碗落在地上,摔成齑粉。

  午后暴雨初歇,天地间一片狼藉。

  红枫林碎叶一地,红得像一滩滩冷却的血。江河泥沙滚滚,泥地上满是残花落叶,田间枯败的秸秆东倒西歪。水珠无力地从枝头滑落,滴在小水洼里,溅起稀疏零星的小水点。

  一年的欣欣向荣,从此开始转为颓败。

  傅筱是最先离开的。

  他说要回昆仑坛城,什么行李都没带,只从金麟儿手上,拿走了两张青铜鬼面,说这东西是自己买的,不能便宜别人。

  实际上,他自知时日无多,故而从未给过陈云卿任何承诺。回首近三百年时光,他不是被同族欺侮,就是独自躲在山中修行,今生做过的最有趣、最值得回忆的事情,只是偶尔假扮成鬼面公子,不露脸地行侠仗义,方能得他人一声称赞。

  世人不会记得他,陈云卿心里的爱意,亦会随着光阴流逝而消退。傅筱想:如果我死了,化成灰,能够证明我来这世上走过一遭的,只有这青铜鬼面。

  一场假戏,傅筱做着做着,恍惚间难分真假。

  他剩下的日子真的不多了,同陈云卿的每一次别离,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他缓步走入水气氤氲的山中,消失在云雾间。

  千山外,空谷里,跫跫的足音,都是苦别离。

  金麟儿担心傅筱遇上麻烦,跑去叫孙擎风跟随。

  怎料找到孙擎风时,他正在收拾包袱。

  孙擎风把两个人的东西区分开来,各自用布包好,将一个较大的包袱扔给金麟儿,道:“我答应过你父,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已成人,武功还算过得去,”他看了金麟儿一眼,眼神很复杂,“找到了爱你的人,我该回白海去。”

  金麟儿挡住孙擎风:“你前天可不是这么说的。”

  孙擎风:“是,就算你是个小猫小狗,多养几年,我也能对你生出感情,不过是习惯使然。我饮下忘情血咒,头脑冷静下来,想明白两件事:一来,我非人非鬼,与你并非同道。二来,你是个寻常人,会生老病死,不能与我作伴。”

  金麟儿啪地跪在地上,抱住孙擎风的大腿哭喊:“我不玩了!那劳什子咒术是骗人的,是你跟他串通起来演戏骗我的,是不是?就算不是,我也不离开你,我给你当妾!当八房、九房、十房姨奶奶。”

  金麟儿背对着门,除了孙擎风,没人能看见他脸上诡异的笑。

  “闭嘴。”孙擎风踢开金麟儿,绕过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门转过身来看他,“别尽说胡话。大哥爱你,想办法把傅青芷引出来,我会……”

  “我会阴魂不散地跟着你!”金麟儿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起身拍拍衣裳上的土灰,给孙擎风让道,“就像从前那样,知道啦。本教主的孙护法,去你的吧。”

  “蠢东西。”孙擎风转身离开。

  金麟儿背上包袱,在荒宅门口找到失魂落魄的陈云卿,搂着他的肩膀,揶揄道:“云卿大哥,不该走的都已经走了,不该留的都留在这儿,你终于如愿,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为何还是如此闷闷不乐?”

  “心里不大好过,你就别挖苦大哥了。”陈云卿从金麟儿身上摸出听妖铃,给他戴上,未有听见铃声,如释重负,“傅筱在集市上感应到傅青芷,恰巧有人追上来卖酒,酒很香,但价钱开的不高。我察觉到古怪,发现酒里被人下了迷魂药,决定将计就计,引蛇出洞。炒菜时,我跟孙兄合计过,咱们四人分开,只留你我两个。但傅筱忘了告诉你,险些误事。对不住了,头还疼不疼?”

  金麟儿胡乱甩动脑袋,像一只抽搐的小疯狗,逗得陈云卿大笑。

  他见陈云卿心情好了一些,才遗憾地说:“我早上醒来时脑袋的确是蒙的,心想昨晚同你睡了,我竟然都不记得,实在很不划算。”

  “孙兄说,他但凡有半点不对劲,你一眼就能发现。”陈云卿被金麟儿逗笑,“你跟他,是任何人都离间不了的,真是羡煞旁人。”

  金麟儿笑道:“我大哥这人很简单。他若真的生气,不会同我废话。若真误会我们,应当先把你杀了解气。”

  至于血咒,孙擎风连血都没有,又怎会受咒术控制?孙擎风的心,都在金麟儿身上。孙擎风从来都把金麟儿放在心里,纵然失去记忆,在人群中重逢千万次,也会重新爱上他。

  金麟儿如此信任孙擎风,孙擎风亦有此自信。

  陈云卿想起今晨孙擎风趴在屋顶上看自己的眼神,简直不寒而栗,打了个激灵,慢腾腾地开始收拾包袱:“傅筱的脾气,我却是摸不透。”

  金麟儿拖着陈云卿,往傅青芷离去的方向走,劝慰他,道:“从前,我害怕修炼邪功,怕自己意志不坚,反被蛊惑,甚至还做过故意捅马蜂窝,险些死在马蜂刺下的蠢事。大哥因此揍了我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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