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陆老师(四更)
第432章
两人从青山公墓离开的时候,已经中午。
年三十这天,部分商店已经打烊,但更多的超市跟饭店会在下午打烊,他们也要回家过年。季微跟陆程说:“现在回家去时间也晚了,不如我们在外面吃了饭再回去?”
“好。”
禹城还是跟往年一样,一到过年期间,路上就堵得车子寸步难行。
季微他们的车被堵在路边上,两人等得有些不耐烦了。陆程摇下车窗看外面的街景,认出这是他大学附近的路,他毕业后,从这条路走过很多次,但却从没有停下过脚步。
对他来说,大学知识一个学习知识的地方,没有别的意义。大学毕业后,他也一次没有参加过聚会,因为他跟同学们并不是很熟。
陆程上大学后,也是学校的有名人物,他有很多外号――
长腿校草、刻苦学霸、拼命三郎。
陆程并不是天生智商高的那类学霸,他的好成绩,都是刻苦钻研学出来的。他家里穷,他想要出人头地,从实习期开始,就格外拼命。
在别的同龄人忙着谈情说爱的时候,他在忙着如何拿下将某件事做得漂亮,博得老板的喜爱。在别人开放做爱的时候,他在埋头看书,在别人买包包买手表的时候,他在各地出差。
所以大学在他的印象中,并无特殊的记忆。
但想到季微没有读过一天大学,陆程这心啊,就有些不舒服,像是心疼,又像是愧疚。陆程突然将车熄火,拔了车钥匙,扭头问季微:“要下车,去看看我的大学么?”
季微来了兴趣。
“走!”
陆程在这附近的车行租了一辆自行车,载着季微去他们学校。季微穿的是高跟鞋,配一身黑色冷肃的套装,坐在自行车上,得叠着腿。
陆程笑着将她的手牵着放在腰上,“抱好了。”
他故意将自行车蹬得飞快,然而季微并不害怕,她为了照顾陆程那点儿自尊心,她还是乖乖地楼主了他。
季微有一米七三高,身材虽然纤细,但一身肉长得紧实,体重并不算太轻。而陆程虽然瘦了二十斤,但还是有些胖,加之有一米八高,一辆娇小的自行车要承载着他们两个人的重量,这有些困难。
自行车疾速地跑了一截,终于放弃了挣扎,直接爆了胎。
陆程:“…”
他长腿在地上滑过一道弧度,停了车。他用掌心搓了搓脸,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这自行车,一看这颜色就是旧车了,怪不得这么不经用。”
季微忍着笑点头。
后来他们是走路去的学校,在学校门口,他们先吃了一顿午饭。
陆程对学校外的美食也不太了解,他大一大二的时候是住校,在食堂里吃饭,他知道哪家食堂的饭菜便宜又好吃,却不知道校外哪家餐厅最适合约会。
当季微发现陆程在用一种陌生而又打量的目光,看着大学校外这些美食店的时候,她心有些疼。她出狱回到摩尔家后,一边忙着打江山,还不忘调查陆程的资料。
她出狱那一年,正好是陆程工作转正那一年。
安凯国际连锁酒店,是国内最大的一家连锁大型酒店,老板名下有个女儿。老板很器重陆程,本来是有意将女儿许配给陆程,奈何陆程像个不解风情的闷呆瓜,一直都在假装不知道老板的想法。
看出陆程的心思后,老板就给女儿另择了一位佳婿。
禹城安凯国际酒店,是连锁酒店中经营得最好的一家,总公司许多高层领导,都曾在这家酒店做过总经理。
禹城安凯酒店的总经理,跟其他城市安凯酒店的总经理地位不一样,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前途无量,迟早是会成为核心高层的人。
当时,老板虽然很欣赏陆程的才华,但却有意将自己的女婿安插到这个位置上,肥水总是舍不得留给别人家的田。
后来,是季微出面干涉了这件事。
她的程程一点也不比那个女婿差,他吃过那么多的苦,他那样优秀,他凭什么要就要输给对方?
等她稳固了自己打下的财团,便迫不及待回了禹城。她要来见他,要来看看她当作珍宝一样喜爱的男人。
“就这家,好么?”
陆程牵着季微,站在一家看上去还算高档的西餐厅。
其实这种西餐厅,只是装修高档,味道并不好,对于味蕾挑剔,吃惯了美食佳肴的季微来说,吃这种西餐,反而是种折磨。
季微摇了头,“不,我们去吃那个。”
陆程顺着季微看得方向望过去,季微所说的是一家叫做‘有感觉’的火锅店。
季微听说过这家店,据说,这是禹城最正宗的一家重庆火锅。她都知道的事,在这里读了几年书的陆程却不知道。
“好。”
吃火锅的时候,陆程有些诧异,他说:“这味道很赞啊,这里什么时候开了这样一家火锅店?”
季微说:“老火锅店了,九几年便开了。”
陆程有些意外,“我不知道。”
季微嗯了一声,心里更加不舒服。
吃火锅的时候,几乎都是陆程在煮火锅,季微负责吃火锅。他要减肥,只用清汤烫了几片青菜和两片土豆。吃了午饭,陆程带着季微去了工商管理系。
哪怕是过年,学校里也有学生没有回家。
这世界,还有比陆程更穷的人,穷到为了省下来回的车费,直接住在学校里。像这种人是少数,但还是有。不能因为你自己过得好,就认为这个世界很美好。
陆程带着季微去了一间大教室,教室门锁着,他说:“门锁了,看来…”
季微哼笑一声,从包里拿出一张磁卡,刷了下,就听见叮的一声响,门开了。
陆程挑了下眉,“你之前,就是这样进的我家门?”
季微将磁卡收到包里,看了他一眼,没否认,直接进去了。
进去后,季微找了个位置坐下,她问陆程:“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她冷艳妩媚的脸颊上,勾起一抹嘲笑之意,“别告诉我,你想跟我来一段‘教室门’?”
陆程翻了个白眼,“学校是圣地,少想这些歪理。”
他走到讲台上,找到一只粉笔。他脱了外套,将毛衣袖子一卷,说:“接下来,我们开始上课。”
季微嗤笑了一声,但还是抱着手臂,饶有兴致地看着陆程上课。
陆程在黑板上,写了一撇,他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就比如这一笔画,一撇,它可以是很多字的一部分。比如…”
他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程’,一个‘季’。
季微忍不住吐槽:“陆老师,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知识。”好幼稚。
陆老师又说:“你看,当一个‘程’字,跟一个‘季’字组在一起,他们看似没有任何关系。但…如果我们再在中间加一个字呢?”
他在两个字的中间,添了一个字――
爱。
季微逐渐收敛起笑容。
陆程用粉底在那三个字下面分别点了一下,他道:“同学们请看,任何两个不相干的字,当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爱’字的时候,哪怕是隔着千山万水、沧海桑田,也会变成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比如…”
他在程字的前面,加上一个陆字,在季字的后面,加上一个微字。
“陆程爱季微,如字面所表达出来的意思一样,意思是说,有一个叫做陆程的男人,和一个叫做季微的女人,他们本来是世界上没有丝毫关联的人。可某一天,当他们相遇了,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叫做‘爱’的东西后…”
陆程忽然转过头来,望着桌后面的季微,他敛去脸上的笑意,变得严肃起来。
季微听到陆老师说:“从此,季微就成了陆程心尖上那个人,沧海桑田忘不掉,千山万水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