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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九天

大富豪 小碗混沌 3457 2024-06-29 16:11

  经过了这次,洛佳妮对沈志成的也有了一个新的的认识,觉得这人还算是有情有义,至少在关键的时候,还能舍命去救她。

  所以,洛佳妮还是决定把花满九天,代胭脂红,传给沈志成,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为了能够为她报仇。

  她现在已经是不能在去跟雷门的那些杂碎周旋了,沈志成就是能够替她报仇的唯一希望。

  沈志成哪儿有不接受的理由,巴不得赶紧学会这招花满九天,好去把雷门杀个片瓦不留。

  其实花满九天,就是移花接木,袖里藏刃这两个秘技的融合招术。

  首先就是刀片的改变。

  袖里藏刃的刀片宽2厘米,长5厘米,而花满九天的刀片是圆形的,直径只有1.5厘米,一圈都是刀刃。

  其次就是用的皮筋,袖里藏刃用的是皮筋,而花满九天用的是移花接木的那种丝线,柔韧度与弹性,极其的好。

  在使用的方法上,也完全不一样。

  袖里藏刃的刀片是挂在手臂上,而花满九天用的刀片,是直接围在手臂上一圈,甚至是几圈。

  刀片的数量越多,围的就越多,洛佳妮说:“我母亲胭脂红一次可以用一百支刀片,而我练到现在,最多就能控制十五支!”

  因为控制这个刀片,不仅需要袖里藏刃的那些基本的技术,更需要会使用手臂的爆发力。

  袖里藏刃是甩出去的,而花满九天是震出去的,同时还要与拴在刀片上的那条,连肉眼都很难看清的丝线,进行一种共鸣,雾里豹与胭脂红,把这种共鸣叫做‘弹劲’。

  这还有句口诀,叫‘弹劲随筋走,刀转刃不空,臂旋凝神悟,花间自有度!’

  以沈志成的领悟力,怎么可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意思?

  要想练成那股弹劲,首先就要锻炼筋骨的柔韧性,尤其手臂筋脉的弹跳力度。

  为了能够感觉到筋脉的跳动,沈志成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在极其安静的环境里,平心静气,用打坐的方式,细细的去感觉筋脉的跳动。

  起初的时候,沈志成是什么都感觉不到,原因是静不下心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沈志成慢慢的沉淀自己的脑海,聆听身体发出的声音,于极其细微间,终于感觉到了筋脉的跳动。

  到了第二天的傍晚,沈志成只要平心静气,那筋脉跳动的感觉,极其的铿锵有力。

  其实这筋脉的跳动,就是随着心脏的跳动,而出现的共鸣。

  所谓的摸脉相,其实就是感觉心跳,而沈志成现在已经很容易,在呼吸间,就能感觉到筋脉跳动。

  为了让沈志成能够体会到筋脉与刀片间的共鸣,洛佳妮把她使用的刀片,挂在了沈志成的手臂上。

  筋脉跳动的时候,沈志成就能清晰的感觉到那些刀片,也都在跟着发出阵阵跳动的声音,就像有了生命一般。

  筋脉的跳动,是最简单的基础,而难就难在在刀片共鸣的时候,能够把它顺着手臂弹射出去。

  也就是口诀里说的,刀转刃不空。

  因为时间有限,洛佳妮把自己练习花满九天的一些很有用的心得体会,都毫无保留的说给了沈志成。

  其实花满九天与袖里藏刃最大的区别就是,袖里藏刃需要你在刀片在甩出来之后,还得在用皮筋收回去,而花满九天就不用,刀片在甩出后,丝线在受力产生了弹性后,会自动的收回刀片,并且不会割伤手臂。

  所以,练习这招,看上去很难,可反复多次练习,加上袖里藏刃的基础,以及洛佳妮的心得体会,沈志成很快就能掌握甩刀,收刀的技巧,虽然是准确度还差点,毕竟是匆匆练习,能够练到这种境界,已经是很让洛佳妮羡慕了。

  她当初为了练这招,足足用了一年的时间,还不是很熟练,沈志成只是几天的时间,就已经要超越她了,怎么可能不眼红。

  此时的时间已经快要过去一个礼拜了,而沈志成接下来要练习的,就是口径的第三句,旋臂凝神悟。

  这个口诀是花满九天最重要的一句,也是最难练习的一步。

  刀片弹出去之后,要有力度,而且还要收发自如,切的深浅,都在掌握中。

  盗门传承的那些技能,可不是为了杀人用的,即便是放在了格斗的技能上,那也是为了对付雷门,不得已才把那些传统的招术加以改变,形成了现在的特色。

  在这之前,主要还是用来切那些富豪劣绅的口袋。

  那些货,整天的逛花楼,窜场子,身边的保镖一群群,一行行的,除了用来装币,就是为了保护主人家不被偷,或者被打脸啥的。

  盗门的高手想要切他们的口袋,首先动作得溜,速度得快,切浅了不行,拿不到票子,切深了更不行,你切到人家的肉了,这一喊疼,招就漏了。

  而且从明朝一直到清末那会,有钱人玩的是银票,你切的劲大了,票子散了,等于是白切。

  所以,盗门的前辈在练这招的时候,为了能够练到收发自如,没少下工夫琢磨,后来才发现,要想掌握好那些刀片的力量,首先你就得控制好手臂的力量。

  沈志成练的袖里藏刃,说的是速度与力量,而花满九天,说的是那个细腻的巧劲,为了练习这个力量,沈志成利用两天的时间,不间断的把那二十支刀片,甩出拉回。

  开始的时候,是削茄子皮,什么时候削到皮不带肉,什么时候算是可以。

  跟着就去给后院的一只无辜的旺财,剃毛。

  那是动物,不可能静止不动让你随便的剃,但还不能划破那旺财的皮,还不能有毛根。

  把沈志成跟旺财折磨的都要哭了,沈志成是累,旺财就是伤自尊,他是一条狗,全身给弄的,就像非主流的发型似的,他是旺财,又不是脑残狗,凭什么这么折磨它啊?

  给它弄这模样,怎么去见隔壁的翠花?

  练到第二天的时候,那旺财看到沈志成,玩命似的跑,给骨头都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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