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
招弟同样的没有抬起头的意思。
“神了,马姐咋知道我们回来了?”
大壮就似见了鬼一般,看着依旧低着头的招弟。
“大壮,你说是你傻还是我傻!”
“对了,英子来看看这个前期预算,合不合理。有没有什么可以节省的地方。”
英子示意大壮把自己推过去,只是大壮还在思考刚才招弟说过的话,一时摸不着头脑,直到英子再三的叫了叫大壮,大壮才幡然醒悟,把英子推到了招弟旁边。
英子从招弟手里接过巴掌大的小本子,开始翻看起来。
但奇怪的是,英子翻看着小本子,嘴唇快速的抖动着,却没有像招弟一样在纸上记着什么。
直到半个小时后英子合上了小本子,闭上眼几秒钟,然后又睁开了双眼看向了招弟:
“这个本子记录了整个工程大概需要的材料,以及材料的价格,总额度在两百七三万七千四百五十三块钱,人工费用在一百五十万四千七百块。而且不包含后期的宣传等费用。”
招弟一边听着英子分析上来的数据,一边在纸张上记录着。
英子见招弟听的认真,于是继续道:
“我曾经在大学假期兼职的时候,做过房地产策划,按照这个规模的建筑来看,后期宣传费用顶多十万。而且商场建成之后,关于公家肯定会来检测的,这个上下打点也少不了,保守估计应该在四百三十万到四百五十万。”
招弟津津有味的听着英子分析,不时点着头。
当英子说出投资应该在四百多万的时候,她以为可以看到招弟惊讶的表情,惊讶于四百多万,但英子失望了,招弟的表情不是惊讶而是赞赏。
之后,英子又继续道:
“这个本子只有建造所需的材料价格,而且这个价格到时候会根据行情有所浮动,但浮动并不大,按照以往包工头的报价应该会多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十五。这样算起来应该投资四百万左右。”
招弟有点了点头,这时英子提出了个问题,要听一听招弟的意见:
“商场建成之后,需不需要我们进行装修?”
招弟听到这个问题,脸上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
眉间微微皱起,眼睛有些飘忽,似乎在沉思这个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招弟早期并没有想到,于是招弟所有所思的看了看自己周围的装修。
如果不装修,确实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是商场里每个店铺是需要投资商认可的,如果整栋商场内部都是毛坯的,那么肯定会对商场的档次有所怀疑。
但装修的话,资金暂且不论,但一定是很费时间,恐怕得延后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更何况每个铺子的风格不同,更不能统一装修了。
最后在招弟纠结的时候,大状开口了。
“干嘛想这么复杂,简装啊!就是那种墙上刷上腻子,地上铺上地板砖,装上统一的电灯不就好了。”
英子和招弟同时看向了大壮,而大壮被两个女孩看的心里发慌,往后退了两步。
“我……我没说错什么吧!”
招弟和英子看到大壮的表情,互相对视了一眼,呵呵直笑。
“大壮,你真是太可爱了。就按照你说的意思,简装。”
招弟一拍茶几,于是这个重大的决定就按照大壮的意思,定了下来。
之后整个下午三人就围坐在茶几前,计算整栋商场内部的格局和装修所需要的材料。
但有个问题,就是价格问题,包工头肯定会从中捞一些油水,这时避免不了的,招弟也不想管,还是那句话,只要工人会尽心尽力的干,招弟出一些钱,也是无所谓的。
按照两位老板的前期投资就已经超过了这栋商场的建造成本以及人工费用,招弟净赚一百五十万左右。
整整六百万的投资,虽然现在招弟只是拿到了一百六十万,还有四百四十万没有到账,招弟相信要不了两三个月,剩下的这些钱都会打到招弟的账户上。
六百万除去四百五十万的成本,招弟在引资方面,就赚了一百五十万。
招弟的心嘭 嘭嘭的乱跳个不停,这些钱哪怕拿出个零头,恐怕整个刘洼子村十年辛苦赚来的钱,都比不上这个零头。
招弟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村里的人都富裕起来,哪怕以前村里人对她总是说三道四,四处诋毁自己。
招弟以前不在意,现在更加的不会在意,因为在招弟的心里他们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帮助他们也只是看在刘洼子村是自己的根而已。
一百五十万、一百五十万呐!该怎么花呢。
招弟第一次觉得钱来的太容易,居安思危这一点招弟明白,招弟更明白的是,这一百六十万只是个开始,商场建成之后,只要广告稍微有些力度,相信眼光长远些的人,都会选在在这里购买店铺,到时候又是一笔大收入。
第二天大壮通过自己的关系网,找到当地建材市场颇有分量的一位名叫董天成的老板,董天成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生意人。
什么事地地道道的生意人呢?
有两种,一种是斤斤计较,毫厘不让,这样的人只在乎眼前的生意,覆灭是早晚的事。
而另一种人的眼光就比较长远了,做生意很大方,有时候为了后期更大的销售额,偶尔吃些亏,也无所谓。
所以这种人的人缘特别好,人脉也特别广,反而这种人更能在市场上站得住脚。
而招弟今天要见的就是这位名叫董天成的老板。就是第二种生意人。
招弟在前一天就已经约好了董老板,董老板听到电话里是一个女人声音的时候,虽然有些疑惑,但是依旧爽快的答应了。
在这个年代,大多都是男人的天下,而女人做生意却是很少,尤其是跟董天成这样大老粗打交道的更是少之又少。
董天成这个人,一眼看上去让人觉得就是一个爱显摆的大老粗。
董天成是一个大约四十多岁,一米七八左右的男人,体态肥大,看肚子就知道少说也有个两百多斤!穿着一个超大号的背心,有时候招弟都在心疼这件背心。
脑袋剃的锃亮,尤其是晚上在路灯下的时候,远看就似一个会发光的电灯泡,随着走路的摇摆一闪一闪的。
而他脖子上挂着拇指粗的大金链子,少说也得有个几斤重,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把脖子压坏。